2020年12月28日,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對周軍販毒、熊超販毒提起公訴,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判處周軍有期徒刑12年2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罰款4萬元;熊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以1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