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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國辦組成人員、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作者:烤環
中央依法治國辦組成人員、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中央依法治國辦組成人員、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中央依法治國辦組成人員、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中央法治辦公室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

王洪祥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法治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十一大主要方面之一。要充分認識其意義和重要地位,深刻認識和準确把握其核心含義、科學内涵和精神實質,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中貫徹落實。

我完全了解"以人民為中心"在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性

習近平法治思想高大上,視野開闊,内涵豐富,思想深刻,邏輯嚴謹,制度完整,"十一堅持"是一個有機統一協調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堅持"以人為本"處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它關系到依憲依法治國的目的、全面法治的性質和方向、出發點和落腳點,并決定了"依靠誰"這一關鍵和核心問題,将其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 也是中國特色法治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分水嶺。要深刻把握其理論邏輯、曆史邏輯和實踐邏輯,增強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意識、政治意識和行動意識。

(1)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展現了習近平法治理念鮮明的政治屬性。每一種法治形式的背後,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都有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下都有一個政治立場。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産黨宣言》中指出,"無産階級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運動",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宗旨, 這也是我們黨自成立以來一直為之奮鬥的目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向世界展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鮮明的政治屬性,充分诠釋了中國特色法治的本質要求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根本差別。習近平的法治思想,也以其堅定的人民立場和對人民的真誠感情,成為人民的法治理論。

(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展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中蘊含的深刻曆史智慧。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創造性改造和創新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中國優秀的法律文化。從展現"人民"與"國家"的關系、"人民隻有國家本、本顧邦甯""人民得到國家,人民失去國家",闡述"人民"與"統治"關系的"國有平凡,以人為本""治理國家的方式,首先要富有"。人民",再反映"人民"與"法律"的關系,"人民如鐵,官法如爐子""直錯,然後是人民的衣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展現了這一理念的總結、吸收和升華,蘊含着中國五千年文明特别是法治文明所展現的偉大民族精神和深刻的曆史智慧。

(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展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所積累的深厚的實踐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人民是我們黨執政的最大力量,是我們共和國的堅實基礎,我們必須始終把人民放在我們心中的最高位置。強調"人民向往美好生活是我們的目标","我不會沒有我,不承擔人民",要求我們黨和各級上司幹部始終堅持人民的立場,堅持人民主體的地位,永遠分享人民的心, 齊心協力,團結拼搏,真正努力解決人們的後顧之憂,安撫人們的冤情,溫暖人的心。習近平的法治思想植根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偉大實踐。從完成憲法部分修改、加強人民所有制建設,到編纂頒布《民法典》,加強對人民權利各方面的法律保護,從深化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政治權利的全面協調發展,到深化司法制度全面互補改革,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從加快公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保護人民人身财産權,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第一、應急措施,確定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等,黨中央,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始終貫徹展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的全過程,使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顯著優勢得到充分展現, 法治建設的成果将更加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僅是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制度優勢的重要内涵和充分展現,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别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治國經驗的深刻總結。 展現了習近平法治、曆史與現實理論與實踐的高度有機統一。

二、全面準确地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科學内涵、精神本質和實踐要求

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必須把堅持黨的根本宗旨、實踐黨的群衆路線與建設法治中國的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建設人民的法治, 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

(1)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根本上維護人民所有制。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展現,由國家制定或承認,并由國家保障。我國是勞工階級上司的人民民主專政、工農結合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一切政權都屬于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必須始終牢牢把握黨上司、人民當家作主、法治國家有機統一、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治不斷發展、堅持和完善共産黨上司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等人民所有制。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充滿活力的基層人民自治制度,確定人民在黨的上司下依法依法。通過各種方式和形式來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願。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在法治建設全過程維護人民權益。全面推進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依法維護人民的權益。要恪守以人為本、法治為民的觀念,積極響應和不斷滿足人民群衆的新要求、新期望,系統研究、策劃、解決法治人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把依法保護人民權益落實到治理國家大局的各個領域。到法律。例如,在立法領域,要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完善征求意見機制,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展現民意,得到人民的支援;在執法領域,依法懲治各類違法行為,加大對涉及群衆切身利益的領域的重點執法力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不得擅自執法,必須履行法定義務。在司法領域,要牢牢守住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發揮守法、懲治違法、解決糾紛的作用,加強對人權的司法保護,決不允許不公正審判傷害群衆感情,損害群衆利益。

(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把法治作為全民的普遍共識和自覺行為。法律的權威來自于人民内心的支援和真誠的信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必須堅持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充分調動人民群衆投身于全面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法律為人民的了解和治理服務。要堅持以普法守法為依法治國的基本工作,營造全社會依法、遇險、解決問題、化沖突、依法治國的法治環境,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根本标準, 使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擁護者、有意識的擁護者和堅定的捍衛者。

三、在政法工作中,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要求付諸實踐

在政法工作中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目前重點應放在以下五個方面各項任務的落實上。

(一)着力維護絕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人民群衆的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政法戰線作為捍衛黨的上司和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力量,必須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實作"兩個維護",堅定不移地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上司,確定刀子永遠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要貫徹國家安全大局觀,統籌發展與安全,嚴防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颠覆破壞、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宗教極端活動,堅定不移地做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捍衛者。

(2)着力實作人民對和平與幸福的向往,把人民至上的原則落實到更高層次的和平中國建設中。和平是普通人解決衣食問題的首要需要。建設更加和平的中國,必須堅持人民至上的原則,提高保護人民群衆安全、維護人民群衆權益各方面的能力和水準。要解決人民群衆的憂慮,依法打擊侵害人民群衆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推進反惡正常化機制,不斷堅定不移地打擊惡勢力及其保護傘,使城鄉更加和平,人民群衆更加和平。要凝聚群衆力量,堅持特殊群體、群體預防、群體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不斷完善共治共享機制。要尊重民意,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标準,完善平安建設績效考核名額體系,增加群衆意見的權重,真正把判斷"投票裝置"交到群衆手中。

(三)着力響應人民群衆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在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中提升執法正義公信力。要深化司法責任制全面配套改革,完善适合執法司法權運作的限制監督制度限制監督機制,搞不腐敗。嚴格規範減刑、假釋、獄外臨時執行,嚴格執行防止幹擾司法行政的"三條"規定,完善社會公平公正法治保障體系,提升執法正義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到公正公正。

(四)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程序中,着力滿足人民群衆對優質公共服務的新需求,增強服務供給能力。社會治理現代化是"中國統治"的支撐點。要在市轄區發揮"一線指揮"和"戰鬥堡壘"的作用,努力為人民群衆提供平等、便捷、高效、智能、準确。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的"楓橋經驗",做好沖突糾紛的預防和解決,完善預防法制和多元解體機制,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引導和引導。要服務于營商環境建設,加快司法供給側改革,完善财産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全面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要優化政法公共服務,運用好現代科學技術,總結推廣"網上操作"、"手拉手"、"不開會"等經驗,努力為人民群衆提供更多優質的政法公共産品。

(五)着力提高人民群衆滿意度,努力建設黨和人民可以信賴、可以依靠、放心的政治法律隊伍。要鞏固和擴大試點工作成果,開展國家政法隊伍教育整改工作,推動黨和警察全面嚴格管理向深度發展,真正把忠于黨、為人民服務、執法公正、嚴紀的要求融入鮮血之中, 落實到行動中去,堅決履行新時代黨和人民賦予的使命,全心全意地為增強人民群衆的幸福感而努力。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韓玉軍 朱長居

中央依法治國辦組成人員、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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