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作者:烤环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中央法治办公室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王洪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法治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十一大主要方面之一。要充分认识其意义和重要地位,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其核心含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贯彻落实。

我完全理解"以人民为中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大上,视野开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逻辑严谨,制度完整,"十一坚持"是一个有机统一协调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坚持"以人为本"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它关系到依宪依法治国的目的、全面法治的性质和方向、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决定了"依靠谁"这一关键和核心问题,将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也是中国特色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分水岭。要深刻把握其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意识、政治意识和行动意识。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习近平法治理念鲜明的政治属性。每一种法治形式的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都有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下都有一个政治立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运动是绝大多数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宗旨, 这也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向世界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政治属性,充分诠释了中国特色法治的本质要求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根本区别。习近平的法治思想,也以其坚定的人民立场和对人民的真诚感情,成为人民的法治理论。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深刻历史智慧。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创造性改造和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从体现"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人民只有国家本、本顾邦宁""人民得到国家,人民失去国家",阐述"人民"与"统治"关系的"国有平凡,以人为本""治理国家的方式,首先要富有"。人民",再反映"人民"与"法律"的关系,"人民如铁,官法如炉子""直错,然后是人民的衣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这一理念的总结、吸收和升华,蕴含着中国五千年文明特别是法治文明所体现的伟大民族精神和深刻的历史智慧。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积累的深厚的实践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力量,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基础,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我们心中的最高位置。强调"人民向往美好生活是我们的目标","我不会没有我,不承担人民",要求我们党和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人民的立场,坚持人民主体的地位,永远分享人民的心, 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真正努力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安抚人们的冤情,温暖人的心。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植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从完成宪法部分修改、加强人民所有制建设,到编纂颁布《民法典》,加强对人民权利各方面的法律保护,从深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的全面协调发展,到深化司法制度全面互补改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加快公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保护人民人身财产权,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第一、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党中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始终贯彻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全过程,使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显著优势得到充分体现, 法治建设的成果将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制度优势的重要内涵和充分体现,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 体现了习近平法治、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高度有机统一。

二、全面准确地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科学内涵、精神本质和实践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把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与建设法治中国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建设人民的法治, 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根本上维护人民所有制。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并由国家保障。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农结合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政权都属于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法治国家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不断发展、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等人民所有制。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充满活力的基层人民自治制度,确保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和形式来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在法治建设全过程维护人民权益。全面推进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依法维护人民的权益。要恪守以人为本、法治为民的观念,积极响应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望,系统研究、策划、解决法治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依法保护人民权益落实到治理国家大局的各个领域。到法律。例如,在立法领域,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完善征求意见机制,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民意,得到人民的支持;在执法领域,依法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的重点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得擅自执法,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在司法领域,要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发挥守法、惩治违法、解决纠纷的作用,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护,决不允许不公正审判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法治作为全民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法律的权威来自于人民内心的支持和真诚的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于全面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律为人民的理解和治理服务。要坚持以普法守法为依法治国的基本工作,营造全社会依法、遇险、解决问题、化矛盾、依法治国的法治环境,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根本标准, 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拥护者、有意识的拥护者和坚定的捍卫者。

三、在政法工作中,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付诸实践

在政法工作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前重点应放在以下五个方面各项任务的落实上。

(一)着力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政法战线作为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必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子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贯彻国家安全大局观,统筹发展与安全,严防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活动,坚定不移地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2)着力实现人民对和平与幸福的向往,把人民至上的原则落实到更高层次的和平中国建设中。和平是普通人解决衣食问题的首要需要。建设更加和平的中国,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提高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各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要解决人民群众的忧虑,依法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反恶正常化机制,不断坚定不移地打击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使城乡更加和平,人民群众更加和平。要凝聚群众力量,坚持特殊群体、群体预防、群体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共治共享机制。要尊重民意,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完善平安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加群众意见的权重,真正把判断"投票装置"交到群众手中。

(三)着力响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在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中提升执法正义公信力。要深化司法责任制全面配套改革,完善适合执法司法权运作的限制监督制度限制监督机制,搞不腐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狱外临时执行,严格执行防止干扰司法行政的"三条"规定,完善社会公平公正法治保障体系,提升执法正义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正公正。

(四)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服务的新需求,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统治"的支撑点。要在市辖区发挥"一线指挥"和"战斗堡垒"的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平等、便捷、高效、智能、准确。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解决,完善预防法制和多元解体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引导和引导。要服务于营商环境建设,加快司法供给侧改革,完善财产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优化政法公共服务,运用好现代科学技术,总结推广"网上操作"、"手拉手"、"不开会"等经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政法公共产品。

(五)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建设党和人民可以信赖、可以依靠、放心的政治法律队伍。要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开展国家政法队伍教育整改工作,推动党和警察全面严格管理向深度发展,真正把忠于党、为人民服务、执法公正、严纪的要求融入鲜血之中, 落实到行动中去,坚决履行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全心全意地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而努力。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军 朱长居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