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品山湖區業主向南都"記者幫"反映,今年8月,該物業突然知情,根據幾年前的會議紀要,建議将北汽區隔壁的幹部大樓改造成社群統一管理。不過,通知沒有告知詳細規劃,業主擔心這會影響社群的關閉。對此,增江街道辦公室從業人員告訴記者,此事隻是公開的,考慮到反對派已經終止了計劃。
<h1 toutiao起源"h2">突然掉落通知:隔壁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被納入社群</h1>
據車主介紹,8月份他們突然接到通知,響應北汽(廣州)汽車有限公司區政府大力支援"加快擴産"工作号召,促進增城區和增江街道經濟社會發展,按照會議紀要檔案的指導精神, 拟将北汽幹部建設成品山湖區統一管理。
根據通知,北汽幹部大樓合并管理後,将按照某品山湖區現行相關收費(物業費、公用事業費、停車費等)标準支付相應的日常管理費和維護費,并遵守品山湖區規章制度的統一管理, 但沒有提到統一管理後雙方的公共資源将如何配置設定。通知共三家機關:廣州增城增江街道規劃建設辦公室、廣州市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左邊是品山湖區,右邊是北汽幹部大樓。所有者地圖
<h1頭條原産地"h2">業主:在購買房屋之前不知不覺</h1>
這個通知一出來,就在社群業主群中爆紅,業主們表示無法接受。業主韓先生告訴記者,他的房子是在今年1月購買的,此前開發商沒有通知其北汽員工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樓将整合到社群的統一管理中。該社群已經搬進了400多個家庭,沒有業主說在買房之前知道。韓先生告訴記者,業主普遍擔心合并和管理社群公共資源,特别是停車位,将與北汽幹部共享建築居民。
業主王先生表示,合并過程中存在涉嫌不合規,首先,他懷疑品山湖區和北汽員工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屬于不同的産權,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書确定範圍的紅線地圖一般被指定為物業服務區, 而新物業出售時,建設機關應當将物業服務區在銷售現場的顯著位置公布,并在房屋銷售合同中注明。"開發商沒有向購房者透露有關規劃的一座品山湖與北汽幹部大樓屬于同一物業服務範圍,出售的沙盤隻有一座品山湖花園E1-E6;J1-J2;F1-F2;G1-G4,沒有北汽幹部大樓。王先生說。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鄰近物業已投入使用而需要指定為物業服務區的,必須依法獲得各自業主大會的準許(自有部分占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須投票表決, 對參與投票的業主超過半數的專屬區域和超過半數的參與投票的業主,應當允許實施。合并通知釋出前沒有進行表決,是以王總認為,統一區管區和北汽幹部建設的決定不符合規範。
<2018年會議紀要>h1頭條起源"</h1>
面對質疑,有關機關出具了《關于北汽員工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綠化及道路相關項目及品山湖區相關事項總體規劃建設的一份會議紀要》。根據該檔案,早在2018年,增江街道辦公室就組織開發商廣州市地産有限公司、北汽(廣州)汽車有限公司就相關事宜達成意見:北汽(廣州)汽車有限公司員工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和一品山湖整體項目統一規劃實施,滿足基本使用基本要求的綠化道路等相關項目進行統一更新改造, 與社會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
根據增城國土資源和住房管理局、廣州市房地産有限公司2011年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第18條,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建築設計和家居設計應納入住宅區總體規劃設計,不得與普通商品房分開, 可以融入商品房的平整布局,有利于協調區域内整體效果。
有業主進一步質疑,會議紀要并未決定将品山湖區和北汽幹部大樓作為同一物業服務區,而是到達兩個社群,在建設過程中布局應統一統一,現根據會議紀要,建議将兩區劃分為同一物業服務區, 顯然缺乏依據,"即使一個品山湖和北汽幹部建築布局有一定的統一性,但要歸為同一物業服務區,依法應由業主各自對兩個小區域進行投票。"
<h1頭條原産地"h2">街道:決定不納入管理</h1>
對此,增江街道辦事處從業人員告訴記者,考慮到群衆的反對,街道辦決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把北汽幹部建設成品山湖區管理,并對企業進行了說明。
一品山湖區業主表示,最新接到12345熱線回複稱,指定物業服務區需合并或分割給區住房管理部門提出調整方案,截至目前,相關機關尚未收到品山湖花園或北汽合并物業面積的申請。
撰稿:南都記者 李玉英實習生翟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