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高鐵動車火車票電子發票來了
11月1日起
旅客不再需要
列印鐵路車票(紙質報帳憑證)
出行和報帳更便利
2024年10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财政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釋出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将在全國鐵路推廣全面數字化的客運電子發票服務,旅客辦理境内鐵路電子客票購票、退票、改簽業務後,可通過鐵路12306(網站和移動用戶端,下同)開具電子發票,廣大旅客擷取報帳憑證将更加便利。
電子發票是鐵路運輸企業提供境内旅客運輸服務後,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以資料電文形式向服務購買方(可為個人或企事業機關)開具的收付款報帳憑證,與紙質增值稅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與鐵路紙質報帳憑證相比,電子發票的票面保留了旅客資訊、行程資訊,增加了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内容;擷取更加便捷和安全,旅客可通過鐵路12306線上申請開具電子發票,無需到車站視窗或自助售(取)票機辦理,可重複下載下傳、列印,避免發票丢失和損毀的情況;使用更加高效經濟,電子發票采用資訊化的存儲和傳輸方式,購買方可以線上辦理查驗、稅款抵扣等業務,有效降低管理成本;運作更加節約環保,電子發票全程實作無紙化,最大限度減少紙張消耗,促進企業節支降耗。
旅客在行程結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後180天内(下稱180天),可登入本人鐵路12306賬戶申請開具電子發票,在輸入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資訊後,系統将據實開具電子發票,并向稅務部門上傳電子發票的資料檔案。旅客可通過鐵路12306或個人所得稅App查詢、下載下傳電子發票。
旅客如填寫發票資訊有誤,或遇運輸服務中止緻行程改變等情況,可在180天内按照準确資訊或實際行程重新申請開具1次新的電子發票,原電子發票廢棄。
購買方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發票服務平台的稅務數字賬戶進行電子發票查驗、下載下傳、稅款抵扣等,也可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查驗。鐵路運輸企業為旅客開具電子發票後,不再提供紙質報帳憑證,旅客不能同時開具電子發票和紙質報帳憑證;跨境客運業務繼續沿用現行鐵路報帳憑證。
為確定鐵路客運發票電子化改革平穩過渡,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國鐵集團将在一定時期内繼續保留紙質報帳憑證,同時及時評估電子發票實施情況,不斷改善旅客購票體驗。關于鐵路客運電子發票辦理相關業務,旅客朋友可關注“鐵路12306”公告和“中國鐵路”官方微網誌、微信公衆号擷取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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