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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稅全面推開試點 新一輪财稅改革打響第一槍

水資源稅全面推開試點 新一輪财稅改革打響第一槍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濤 10月15日,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水利部對外釋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下稱《試點辦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

2016年7月1日起,中國已先後在河北、北京、天津等10個省(區、市)開展了水資源稅改革試點。

根據《試點辦法》,水資源稅的納稅人為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引調水工程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資源的機關和個人。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根據水資源狀況、取用水類型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實行差别稅額。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後,水資源稅收入全部歸屬地方,适當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從《試點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資源稅最低平均稅額表來看,北京最高是1.6元/立方米,江蘇、浙江、上海、四川、安徽等十餘個南方省份最低,為0.1元/立方米。

山東大學稅務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華對經濟觀察報表示,水資源稅試點全面推開的目的是保護水資源,節約水資源。此外,《試點辦法》中,不同省份水資源稅稅率不同且收入全部留存地方的規定,既實作了因地制宜,也呼應了新一輪的财稅體制改革中,擴大地方的财政收入的思路。

中誠信國際研究院執行院長袁海霞認為,目前地方稅以共享稅為主、主體稅種缺失,疊加法律層面限制不足,在稅源配置設定、稅收分享上仍有優化空間。《試點辦法》将水資源稅收入全部留給地方,适當增加了地方自主财力,對于緩解地方财政運作壓力有一定作用,同時也釋放了新一輪财稅體制改革拉開帷幕的積極信号意義。

不同省份不同稅額

一張北京某月的自來水繳費單子顯示如下:綜合繳費約75元,其中水費大約31元,污水處理費約為21元,水資源費改稅為23元。若是不計算污水處理費,單從水費與水資源稅對比來看,稅收約為水費的72%。《試點辦法》規定,水資源稅的納稅人為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引調水工程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資源的機關和個人。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際取用水量×适用稅額。《試點辦法》公布了各省(區、市)水資源稅最低平均稅額表。北京的地表水水資源稅、地下水水資源稅最低平均稅額為全國最高一檔,其中北京地表水水資源稅最低平均稅額為1.6元每立方米,為四川、福建、上海等十餘個南方省份的16倍;地下水水資源稅最低平均稅額為4元,是上述南方十餘省份的20倍。

10月15日,财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有關司負責人就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答記者問時也表示,對水資源嚴重短缺和超載地區取用水、取用地下水等從高确定稅額,通過設定差别稅額,更好發揮稅收調節作用,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充分考慮不同地區水資源狀況及經濟發展水準差異,合理設定不同地區最低平均稅額水準,授權地方按規定确定本地區水資源稅的具體适用稅額。

北京水務局釋出的《北京水資源公報》顯示,2023年,北京市水資源總量為41.51億立方米,常住人口年平均數為2185.05萬人,人均水資源量為190立方米,水資源緊缺仍是北京市的基本市情水情。

全國範圍實施水資源費改稅後,納稅人用水成本是否會有所提高?《試點辦法》中明确指出: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的水資源稅不計入自來水價格,在終端綜合水價中單列,并可以在增值稅計稅依據中扣除。據介紹,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将終端綜合水價結構逐漸調整到位,原則上不因改革增加用水負擔。

财稅體制改革再進一步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确提出要“落實水資源剛性限制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完善綠色稅制”。

上述三部委答記者問時也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态誰付費原則,逐漸将資源稅擴充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态空間。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資源稅法,授權國務院可以試點征收水資源稅。2023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謀劃新一輪财稅體制改革。

2016年以前,中國主要收取水資源費。2016年中國開始推進水資源“費改稅”,河北成為首個試點省份,在當年7月1日啟動水資源費改稅工作;2017年底,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東、河南、四川等9個省份也納入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範圍;201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下稱:“資源稅法”)正式将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寫入法律。

資源稅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則,對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機關和個人試點征收水資源稅。征收水資源稅的,停止征收水資源費。國務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資源稅試點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并及時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議。

袁海霞認為,2024年7月召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财稅體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稅源,适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試點辦法》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以來首個落地的稅改措施,從稅收歸屬、征管權限兩個方面來看,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後,水資源稅收入全部歸屬地方(原水資源費收入實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适當增加了地方自主财力;《試點辦法》适當擴大了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包括新增了地方可以減征和免征的稅收優惠政策,簡化水資源稅的稅額标準、授權地方在确定具體稅額時有更多調整空間,授權地方确定特定取用水的水資源稅核定方法和計征方式等。

公開資料顯示,8年(2016年—2024年)河北全省水資源稅納稅人戶數由2016年的1.7萬戶增至2.1萬戶,累計征收水資源稅149.17億元。按照資源稅收入全部劃歸地方計算,8年累計給河北增收14.9億元左右。

袁海霞認為,後續來看,可以此為起點持續優化共享稅費的地方分享比例,如進一步提高增值稅地方分享比例、消費稅後移并穩步下劃地方等;此外,考慮到共享稅對于地方政府發展經濟、涵養稅源的激勵作用相對較弱,應繼續因地制宜拓展其他稅源,結合新動能新業态培育地方專享稅種等,進而保證地方财力穩定和可持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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