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0日),李顯揚在臉書上用中英文連發兩條文章稱,為了尊重并完成父母的遺願,他将申請拆除歐思禮路38号故居。
文章裡稱,為了尊重并完成父母的遺願,他将申請拆除歐思禮路38号故居,此後将建立一棟小型私人住宅,并将其永久擁有于家族名下。
他是歐思禮路38号的唯一合法屋主。在他姐姐李玮玲逝世後,他就是父親李光耀遺囑的唯一執行人。李光耀的遺囑中明确表達了他的意願,在玮玲遷出後 “立即” 拆除歐思禮路38号的故居。作為遺囑的執行人,他有責任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内履行李光耀的遺願。
2015年,李顯龍在國會中表示,當玮玲逝世時,将由 “當時的政府” 來決定是否準許拆除故居。九年已過,如今正是作出決定的時候。
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女兒李玮玲醫生逝世10月9日,終年69歲。停柩三天後,大哥李顯龍兒子李毅鵬和30多名親友也到場送行,在周六火化。
李光耀故居風波
李光耀2015年逝世。兩年後,2017年,李家鬧出了歐思禮路38号李光耀故居風波。
簡單說,李光耀關于故居如何處理的遺囑,二妹李玮玲、三弟李顯揚跟大哥李顯龍了解的不一樣,各執一說。
(歐思禮路38号。圖源:網絡)
李玮玲、李顯揚說,李光耀在晚年時曾數次要求新加坡政府保證在他去世後拆除故居,以免成為“供人崇拜的遺迹”。他們認為,“李顯龍利用總理一職,設法挽留李光耀故居”,違背李光耀遺願。
李顯龍當時還是總理。他說,身為兒子,我很願意遵守父母的意願。但是,這事必須由在任的政府來決定。
他委任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負責研究關于故居拆與不拆的各種選項,為了避嫌,自己回避參與決策。
後來,新加坡政府制定一些備案計劃,注明關于李光耀故居的各種選項以及其影響,給未來的政府參考。并且明确向李玮玲和李顯揚說明,政府遵照李光耀遺願,在李玮玲還居住在歐思禮路38号時,不會決定房子的去留。
(李氏一家在歐思禮路38号合影。圖源:李家)
在處理李光耀故居一事時,張志賢曾說:“李顯揚是非常能幹的人,當年他從陸軍退伍時,我還鼓勵他留下來繼續為國效力。然而,我現在隻能說,李顯龍總理的舉止和處理問題的方式,一如既往,但顯揚的變化則讓我感到非常難過。”
現在,李玮玲已經不繼續居住在歐思禮路38号。這房子的去留問題,早晚得重新提出來。
該拆除還是該保留?
歐思禮路38号李光耀故居的去留,有各種不同的意見。
一、這是烏節路的黃金地段,拆除之後,無論作為商業或住宅,都有更高的市場價值,主張拆
二、這是百年的老别墅,維護成本太高,得不償失,主張拆
三、保留故居,等同“造神”,主張拆
四、應該尊重李光耀和柯玉芝的遺願,主張拆。柯玉芝曾說過,在她和李光耀身後,絡繹不絕的陌生人到故居來看他們生活過的地方,等同窺探隐私,她無法接受
五、這裡住過新加坡兩任總理,有着許多珍貴的曆史記錄和人文價值,具有文化遺産價值,主張保留
六、國家有法律,具有曆史價值的房屋依法必須保留,不能因為李光耀想拆就拆,主張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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