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鄧先生來到
保山市騰沖市騰越派出所報警稱:
“警察同志,我放在電動車上的
兩部手機被盜了
請你們幫幫忙。”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經了解得知:被盜的兩部手機價值
10000餘元,是鄧先生2023年購買的
民警經現場走訪和監控排查
最終将黃某抓獲
經訊問,黃某交待
當天路過時
看見鄧先生電動車上的
儲物箱裡面擺放着的兩部手機
想着自己的手機壞了無法使用
于是便心生貪念,有了盜竊的想法
盜竊後将一部手機丢棄
另一部自己使用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發現财物受損,應迅速報警,據實說明事情經過和情況,同時也請牢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