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起訴、送達、開庭、宣判
遊刃在嚴絲合縫的法律程式中
他們持守裁判者的公正
做定分止争者
但人間百态 千絲萬縷
豈是幾本法律書文能夠囊括
利益沖突 情感糾葛
曆史問題 政策限制
他們要做破解難題的那把“金鑰匙”
傾聽、走訪、安撫、調解
一點一點揭開事實真相
一步一步走進群衆心裡
一遍一遍叩問理想初心
個中辛苦與惆怅、歡欣與鼓舞
又豈是一紙文書能夠寫盡
即日起,京法網事推出
系列法官故事、民生故事
揭秘判決背後的故事
說出法官真實的心聲
今天一起來看
順義法院執行法官王海龍的辦案故事
《42畝蕃茄的“上市”之路》
種植大棚内,一顆顆尚未成熟的蕃茄懸挂在秧苗之中,青翠欲滴,在陽光下顯得格外生機勃勃。這樣的大棚共有15棟,占地42畝、28000平方米,不難想象,一月後這裡是怎樣一幅豐收景象。
“王法官,前期我們投入了大量成本,現在蕃茄還沒有收成,若此時直接移除我們的勞動就白費了,能緩一緩嗎?”面對大棚從業人員懇切的目光,順義法院執行法官王海龍陷入了沉思。
初溝通,在“折價賠償”中徘徊
事情要從幾年前說起。
2020年,張某與某村經濟合作社簽署合同,承包經營涉案土地。2023年,因張某收益不佳、無法及時傳遞承包費,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合同,張某限期騰退土地、移除農作物,并支付此前欠付的土地承包費及未及時騰退期間的土地占有使用費。判決生效後,張某未如期履行,某村經濟合作社向順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地一天不能多占,錢一分也不能少!”申請執行人一方态度堅決,其表示判決後曾與張某就履行問題溝通協商過,但張某的要求偏離判決太多,希望法院讓張某盡快騰退土地并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王海龍在随後與張某的談話中了解到,張某拒絕騰退的背後,并非“無理取鬧”。
“在經營期間,我多次修繕水電系統,鋪設地面硬化,特别是為大棚加強了鋼材,前後花了40多萬元,不折價賠償給我肯定不騰。”張某認為,自己對于15棟大棚投入了大量心血,經營期間還多次為村裡做公益,如果某村經濟合作社不把前期投入的部分予以折價補償,将在騰退時一并拆除已加強的鋼材。
後勘驗,在“不誤農時”中厘清
為了更深入了解大棚經營使用情況,2024年6月,王海龍帶領團隊成員來到現場。經實地勘驗,王海龍發現若強行拆除加強鋼材,将對15棟大棚的使用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況且雙方對能否拆除的态度存在明顯分歧。
與此同時,另一難題接踵而至。原來,張某在承租期間已将大棚轉租給第三人,這才發生了文章開頭這一幕,從業人員們聽說自己辛辛苦苦種植的農作物馬上要被移除都十分着急。
王海龍深深意識到,該案的執行結果已牽涉到第三方利益,如若處置不當會造成前期投入的經濟損失和農産品資源浪費的雙輸局面。“法院今天來就是為了解決這事,絕不會貿然移除大家的勞動成果,大家放心幹活吧!”王海龍寬慰一衆從業人員後,下定決心要以“不誤農時、不誤農收”為基本原則力促雙方達成和解。
再調解,在“給多給少”中平衡
“眼下,深入溝通了解各方訴求,促成雙方平等對話是關鍵。”王海龍決定約雙方當事人到執行局進行面對面調解。
“咱們先把兩家的争議放一放,本案執行已涉及地上大量農作物産收問題,無論最後達成怎樣的執行方案,咱們必須優先保障蕃茄順利産收!”王海龍深入闡明法院踐行保民生、護民利的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待雙方對“不誤農時、不誤農收”的執行思路達成基本一緻後,王海龍一方面從招商引資的角度勸導申請執行人放眼長遠,張某所提主張一定程度上合乎情理,可以對其加強的鋼材進行适當補償;另一方面向張某就承租期間添附物歸屬問題進行釋法說理,勸說其對折價款進行讓步。
經多次磋商,雙方最終達成一緻意見,被執行人張某自願退出土地,不再要求拆除任何物品,申請執行人某村經濟合作社則同意對加強材料予以5萬餘元折價補償,并同意被執行人張某分期履行拖欠的土地租賃費用,接受土地現狀,不要求移除地上農作物,待蕃茄上市後與第三人接洽土地轉租事宜。
半個月後,王海龍再次回訪土地和大棚的使用情況。電話中,第三人欣喜地告訴法官,土地交接已完成,轉租事宜也在洽談中,而“備受關注”的蕃茄們已陸續采摘,如今順利“上市”。
供稿:順義法院
編輯:李玲昊 肖飛
稽核: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