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 | 學術匠
▶️作者:徐義強
從人種志、民族志到田野志——圍繞“Ethnography”翻譯的人類學學術論争
一、問題的提出:從民族志的誤會說開去二、Ethnography的基本特征三、關于“Ethnography”不同翻譯的比較四、從“人種志”“民族志”到“田野志”
徐義強,男,漢族,安徽安慶嶽西人,雲南師範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類學學會理事。曾任中山大學人類學系特聘副研究員,加拿大麥吉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東南亞民族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人員。主要緻力于宗教人類學、醫學人類學、薩滿與巫術等研究。在《民族研究》《民俗研究》《宗教學研究》《中央民族大學學報》《思想戰線》《中西文化研究》《世界宗教文化》等國内外知名刊物發表學術論文三十餘篇。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哈尼族疾病信仰與治療實踐的醫學人類學研究》,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人類學雲南研究的曆史脈絡與學術範式研究》。随着時代的發展和學科研究的擴充,“民族志”概念的譯義已經産生各種誤解,不能準确表述新的研究狀态和不斷擴充的研究對象,繼續使用“民族志”一詞将不利于人類學學科的普及與壯大。“Ethnography”包括了實地性、描述性等田野工作的基本特征,基于田野工作之上的“Ethnography”翻譯為“田野志”較為理想。從人種志、民族志到田野志,反映了學科演變的脈絡和研究對象一步步延伸的趨向,更是人類學研究理念上不斷更新的标志。人類學;Ethnography;民族志;田野志
問題的提出:從民族志的誤會說開去
近些年來,關于人類學、民族學中的核心語詞“Ethnography”,學術界有不同的翻譯意見 ,本文即圍繞“Ethnography”一詞翻譯的學術論争,發表自己的一孔之見。衆所周知,人類學界、民族學界一般将“Ethnography”約定俗成地譯為“民族志”,但對于二者以外的非專業人士乃至大衆而言,這個詞會引起歧義。例如,以下對話情景:
甲(非專業人士,如新聞記者):你經常到鄉村調查,是在做些什麼樣的研究?乙(專業人類學者):我打算做民族志工作和調查。甲:哦,既然要進行民族志調查,那麼你研究的是哪一個少數民族?乙:我去的是閩南漢人村落,并不是去哪個民族地區。甲:咦?不是叫民族志嗎?去漢族村莊調查也可以叫民族志嗎?真是令人費解……以上是模拟的一個對話場景,雖為虛設,但其類似情景也确實曾經發生在現實生活中,至少我們從脫口發問的對話中可以發現,“民族志”一詞在專業與非專業領域的了解是很不一樣的,其中較為關鍵的是對于“民族”一詞的了解。因為在大陸,一般而言,如果說到“民族”,主要是指少數民族,比如“民族畫報”“民族團結”“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民族報”“民族自治區”“民族政策”等說法,其潛台詞裡是不包括漢族的,并且,可以預見的是,這一刻闆印象在一定時間内難以消除。是以,順着這一邏輯,“民族志”一語也極易讓人聯想到僅僅研究少數民族,換言之,“民族志”的提法很容易把研究對象牢牢地局限在民族區域或是少數民族。那麼以上情景對話中“我在閩南漢人村落裡做民族志研究”這樣的說法及“漢人村莊民族志”的确讓人費解。由此說明,用“民族志”來囊括當下民族學特别是人類學和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已經勉為其難了。雖然民族志一詞已經成為習 慣用法,但存有一定誤解,至少對于人類學學科向公衆普及就帶有不利的一面,是到了重新反思的 時候了。可以說,正是“民族”一詞的翻譯帶來了“民族志”的困惑。正如王銘銘指出的那樣:“民族志”字面上的意義,始終未能充分展現其方法學的豐富内涵,個中問題來自歧義雜處的“民族”一詞。“民族”這個詞被譯為漢文後,給我們帶來的問題有過之而無不及。自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來,國内之“民族”既指“國族”(具體說,“中國民族”或“中華民族”)又指“少數民族”。從這段文字的分析裡我們不難發現“民族”一詞所具有的特定時代性以及中國語境下的特殊 性。是以,以民族開頭的民族志産生各種誤解也就可以了解了,而與民族志相近的“民俗志”一詞, 基本上就沒有問題,主要就是因為“民俗”一詞所包含的内容大家都有較為統一的認識。既然導緻誤解的根源在于“民族”一詞本身,是以,我們應該簡要梳理一下“民族”在中國的來龍去脈,對其前世今生有一個大緻的了解。首先,“民族”這個詞在中國古代漢語體系裡是缺失的,與之勉強接近的恐怕就是“天下”概念了。隻有到了近代列強入侵,救亡圖存之際,民族與國家的 意識才覺醒了,比如革命先驅孫中山曾提出“驅除鞑虜、恢複中華”“民族、民權、民生”“五族共和” 等口号,用以反清反帝,并且特别強調中華民族的整體觀念。蔡元培先生在20世紀20年代把“Ethnography”翻譯為“民族學”,尤其是他發表了著名的《說民族學》一文,使“民族”“民族學”逐漸走入世人的視野。1949年後,主要受蘇聯民族理論,特别是斯大林的民族四大特征和民族自決理論的影響,在此架構下進行民族識别和民族社會曆史調查。從孫中山到斯大林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識别,這一演變曆程決定了民族這個詞在大陸不可避免地受到強烈的政治意識形态影響。在認知層面上,“民族”特指少數民族。在實際層面上,則過分強調“民族性”即民族差異、民族特色和民族自治。不少學者認為過分強調民族差異可能會對國家統一、和諧與穩定帶來一定的消極影響。是以,到了21世紀的今天,“民族”這一概念的确出現了一些問題,不少學者已經對此進行過反思,比如馬戎教授就呼籲應該逐漸用文化意義上的“族群”概念來代替“民族”。“Ethnography”一詞由“ethno”和“graphy”組成,源于希臘文,“ethno”有種族、民族、人群、文化群等意思,而“graphy”是繪畫、圖像、記錄等義,翻譯為“志”較為準确。整體來看,把“Ethnography”翻譯為民族志是直譯并非意譯,這與蔡元培先生把“Ethnography”翻譯為“民族學”有很大關系。據學者介紹,在蔡元培之後,“人類學者林耀華、淩純聲等人開始使用‘民族志’來指差別于‘偏于比較’ethnography(民族學)的ethnography”。并且,把“Ethnography”固定性地翻譯為“民族志”是在20世紀的80年代。有學者指出:“《民族譯叢》編輯部于1987年專門召開‘民族研究術語譯名問題座談會’,會議決定拟用‘民族志’和‘民族學’為譯名。”“民族志”一詞的翻譯曆程,清楚地表明該詞彙在翻譯過程中被打上了深深的時代烙印。“民族學”與“民族志”這兩詞的翻譯中都把“ethno”直接了解成了民族而沒有了解為人群或文化群。這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歐洲并沒有什麼問題,一個人屬于某個民族與屬于某個國家沒有 差別,但是在多民族的現代中國,這就出現問題了。按照字面了解,民族志就是對某一民族社會文 化的記錄研究,是以,一位研究者跑到一個閩南村莊或一個工廠進行的民族志研究,就可被了解為“到一個閩南村莊或一個工廠做一次民族文化調查”,這不是很奇怪嗎?可見,在中國語境下,“民族”的包含力比較有限,尤其是在目前民族學、人類學的研究對象大大得到擴充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民族志”這個詞與民族學本身也有關系,一開始,西方人類學研究的确是從未開化的蒙昧社會開始的,甚至帶有一定的殖民地色彩。但是後來逐漸發生改變,從蒙昧社會進入到開化社會 了。然而,關于“民族志”的翻譯主要還停留在當時的水準上,尤其是研究對象僅限于相對落後的少數民族地區。“民族志”首先讓人想到的是研究對象與民族有關,但現在人類學不少研究對象和狹義的“民族”沒有關系,人類學民族志已經大量進入漢人研究以及都市乃至國境之外,例如對都市的移民、貧民、弱勢群體等進行研究,大大超越了狹義民族的範圍,相關學科有都市人類學、教育人類學、醫學人類學等。更甚者,人類學研究對象還從實體走出,已經出現網絡人類學和微信民族志的研究。我們謹以中山大學人類學系畢業論文選題為例來看,近幾年的博士論文題目有《從難民到公民——花都華僑農場越南歸難僑身份變遷的人類學研究》(2009)、《天涯虛拟社群——網際網路上基于文本的社會互動研究”》(2005)、《保龍高速公路建設工程沿線的人口流動與艾滋病風險》(2008)、《監獄亞文化研究——以珠江三角洲監獄的人類學研究為例》(2008)、《深圳義工及其組織——對深圳義工的人類學考察》(2007),碩士論文則有《“草莽”藝術家的新興社群——對北京宋莊藝術家社群的人類學考察》(2008)、《昆明的婚紗攝影:視覺、身體與消費》(2008)、《腎髒移植、身體與文化——雲南昆明腎髒移植的個案研究》(2007)。這些論文廣泛涉及到各個領域,比如天涯虛拟社群、微信、越南難僑、高速公路建設的人口流動與艾滋病、監獄、深圳義工、藝術家的新興社群、昆明的婚紗攝影、昆明醫院的腎髒移植。試想一下,對于這些已經獲得學位的人類學選題,說它們做的是民族志研究,或者通過民族志的方法進行研究,尤其是到監獄和醫院做民族志調查,這些都會讓非專業人士覺得奇怪。是以,筆者認為繼續使用“民族志”一詞必将不利于人類學學科的普及與擴充。從“民族志”的誤會,我們可發現“民族志”在新時期已産生一些異議,不能準确表述新的研究 狀态和不斷擴充的研究對象。随着時代的變化,這一提法到了應該修改的時候了。
Ethnography的基本特征
接下來的問題是怎樣修改?若修改,又該沿着怎樣的思路思考呢?我認為其中一個關鍵點在于對英文裡“Ethnography”的準确了解和界定,隻有把握住“Ethnography”的基本特征,厘清其内涵、外延與邊界,才能對關于它的各種翻譯進行評價。也即,翻譯之詞最大限度地貼近了其英文本義,就應該成為一個判斷與篩選的金标準(Goldstandard)。美國人類學家哈維蘭為“Ethnography”下的定義是“以第一手觀察為基礎對一種特殊文化的系統描述”,并對其性質有以下解釋,“民族志的性質大緻是描述性的,它為(有較多理論志向的)民族學家提供基礎資料,然後民族學家就可能利用這些資料,通過把一種文化的某個特殊方面與其他文化中的相同方面做比較而對它加以研究”。而在百度百科中是這樣解釋的,“民族志,是一種寫作文本,是人類學獨一無二的研究方法,是建立在人群中田外野地工作基礎下第一手觀察和參與之上的關于習俗的撰寫”。從以上的定義中,我們可以歸納其特征至少有:第一、實地性。強調實地調查,也即走出書齋的“野外性”,有别于足不出戶的“搖椅上”的人類學研究。“Ethnography”一般不包括曆史文獻查閱基礎上的工作。第二、描述性。民族志是關于文化的描述,強調對調查的資料和資料使用“白描手法”進行書寫(即哈維蘭上述所言的為民族學家提供基礎資料),同時盡量少做理論分析與評述(不是說人類學不需要理論,而是說分析研究是另外一個階段),也即“去理論化”,目标是完整再現當地“土著”文化形貌。蔡元培先生1926年在《說民族學》(《一般》雜志第1卷第12 号)一文中,在描述民族志、民族學、人類學關系時就認為民族志是民族學的描述層次,民族學則是一門比較的學問。可以說,目前民族志的描述性特征已經得到人類學者的一緻認可。第三、民族志的形成既然必須建立在田野工作之上,也就具有田野工作的一些共同特征:長時段性、參與觀察、居住體驗、第一手資料,等等。在人類學史上,較為經典的民族志有:《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馬林諾夫斯基)、《安達曼島民》(拉德克利夫-布朗)、《努爾人》(埃文思- 普裡查德)、《薩摩亞人的成年》(瑪格麗特· 米德)、《江村經濟》(費孝通)、《金翼》(林耀華)、《林村的故事》(黃樹民)等等。這些著作中,前一部分如《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努爾人》是早期民族志,都是在蒙昧社會長期田野調查的結果,而《江村經濟》《金翼》已經是對文明社會的研究,《林村的故事》則屬于當代“個人生命史民族志”的傑出代表。不過,它們的研究對象和内容與我們當下所了解的“民族”一詞似乎都沾不上邊。當然,更為重要的是,這些民族志具備以上所概括的民族志的基本特征,而反觀馬林諾夫斯基的名著《文化論》、拉德 克利夫-布朗的《社會人類學方法》、列維施特勞斯的《結構人類學》等,就不能歸為民族志了,因為 這些屬于理論建構和分析研究,與民族志的基本特征不相吻合。
關于“Ethnography”不同翻譯的比較
不同的思路得出不同的答案,現在我們借助以上所歸納的“Ethnography”的基本特征來對不同翻譯略作評價。首先,“Ethnography”一詞最早被翻譯為“人種志”,受到較多的質疑,現在人類學基本上已不用這一提法。“人種志”主要研究對象是體質人類學并且帶有一定殖民色彩,在此不再多加評論。倒是不少其他相近學科(如社會學、心理學、教育學、傳播學)積極從人類學借鑒其獨特理論方法, 展現得最為明顯的即是田野調查與民族志方法。在教育學界,有學者認為“人類學家運用民族志方法研究教育問題大緻是在20世紀30年代之後,60年代以來,許多人類學家紛紛把民族志研究方法應用于教育問題的研究,教育民族志研究逐漸成熟起來”。但是很遺憾,由于種種原因,一些借鑒沒有深入了解便直接沿用詞典翻譯或者古典翻譯,繼續使用人種志、人種學等概念,因而造成誤會。例如馮增俊、萬明在教育人類學的教材中仍然使用了“教育人種志研究方法”的提法,由于是基礎性教材,可以想見這将會給後學者帶來極為不利而困惑的導向。我們也發現不少教育人類學的研究論文亦沿襲此說,有學位論文就冠名《農村留守兒童入學曆程的人種志考察》,細讀論文即發現其研究主題與“人種志”或體質人類學沒有絲毫關系。而一些論文幹脆自己翻譯為“教育俗民志”,不過之後也有一些學者改為“民族志”,反映了新的趨勢與改變。在傳播學界,一些傳播學者也使用“傳播人種志”“傳播人種學”的說法。諸如此種亂象,正好說明“Ethnography”亟需準确的、統一的中文譯詞。可以想見,倘若人類學、民族學自己都沒有對其最基本的學科概念——“Ethnography”形成一個規範的譯詞,那麼,其他相近學科在借鑒時又将是何等的無所适從。其次,有的研究者認為可以叫“群志”,這是一個簡潔而略帶有古典色彩的稱謂,從詞源上說, “ethno”有不同群體的文化之義,現在看來,這個概念最大的優點是強調了群,堅持了原義。所謂“三人成群”,這就道出了人類學研究社會整體文化的特征,也即人類學對文化的整體性研究範式,人類學研究的文化一定是群體共同習得的産物。不過,人類學研究有時似乎也并不都是群體性 的。例如,黃樹民的《林村的故事》圍繞葉文德的個人生命史展開,這一經典民族志又能否成為群志呢?除重視“群”這一大優點外,“群志”在強調群體性的同時,缺失了“Ethnography”基本特征中的調查性、田野性,換言之,該詞在研究對象的界定上超越了“人種志”,但在研究方法的概括上存在不足。因為“群志”一詞無法看出人類學實地調查研究的“動作”特征,而恰恰這一“動作”又是人類學的靈魂之所在,一個沒有了“動作”的人類學家就成了“搖椅上的人類學家”(armchairanthropologist)。此外,最大的問題還在于它不能準确道地出民族志忠實于記錄、重視素描而不加個人評價這一“白描”“去理論化”特征以及長期性、參與性、第一手資料等田野工作的基本特征。換言之, “群志”從各方面看都是個好詞,但卻不是一個能反映人類學學科色彩的詞,它反倒可能成為公共管理、社會學乃至心理學(尤其社會心理學)等學科的專業詞彙。并且,我們知道,“群志”比較容易令人聯想到的是與之相關的“群學”概念,近代思想家嚴複曾經翻譯《群學肆言》,這個詞最早被嚴複當作社會學的代名詞。基于以上考慮,“群志”在人類學界的使用和推廣不具有高度的概括力,而且在用詞上也略微陌生,一定時期内不容易為多數人接受。最後,另有一些學者使用了“文化志”的提法,例如清華大學張小軍教授對民族志提出質疑,認為“ethno”,在中文中譯為“民族”,這實際上是不恰當的,比較貼切的譯法應該是“文化群”,是以,“ethnography”的直接翻譯應該是“不同文化群的志”,因為文化群的志包括不同民族、種族、各種族群的志;也包括了一個部落、村寨、公司甚至城市的志,因為他們都有不同的文化。張小軍還明确提到“當然,也有人講用‘田野志’,但‘田野志’隻強調了田野,或者還不如叫‘文化志’。”筆者認為這一提法比較受西方文化的影響,即民族應該翻譯成“族群”,強調了文化的意義和群體含義,而且消除了“民族”等同于“少數民族”的歧義,但是,“文化志”與“群志”一樣,民族志忠實于記錄的“白描”“去理論化”的重要特征依然沒有得到較好展現。并且,文化一詞在人類學中既包括物質文化、也包括精神層次,但較多的是指後者,“文化志”也就容易讓人了解為專指精神層面的研究。同時,人類學界對于“文化”的定義尚有不少争論,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據統計,“文化”有超過170多種不同的定義,既然“文化”一詞都尚存争議且未能解決,“文化志”一詞也難以準确界定。此外, “文化志”的提法還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很容易與各級地方文化部門編纂的地方文化志相混淆,如《楚文化志》《江蘇省文化志》《山東省志· 文化志》,等等。可以說,當下大衆媒介對“文化”的了解更為複雜,“文化志”一詞已被泛化、泛用,也就不再适合作為某一專門學科的專業術語了。如果說以上的翻譯意見發生的分歧主要集中在“Ethnography”中“ethno”的界定和“田野動作”的概括,那麼,接下來也有學者對于其字尾“graphy”持不同的意見。例如,有學者認為“Ethnography”應當翻譯為“文化描述學”,并提出“如此譯法不僅有益于文化人類學家以研究文化為己任的發展指向,重要的是有益于學生在學習文化人類學時對研究文化的了解,有益于教師在教學實踐中對學生的訓練”。筆者認為其合理性在于重視“文化”在人類學中的重要性,也兼顧了“Ethnography”的描述性質,有很大的優點,是從詞源意義上最接近“Ethnography”的譯詞。但不足的是,這個譯詞過于直白表述其義,少了一些韻味,也不夠簡練.“文化描述學”雖未能登大雅之堂,但其卻提供了另外的思路。我們看到,“graphy”的意思是“記錄”,這與漢國文本中的“志”“志書”最接近,有學者指出:曆史上我們的老祖先就用“志”這種體例分門别類記錄某一區域的風土人情、地貌物産等等。比如列國志、地方志等等。當然也有對某一種事情的志書,如食貨志、地理志等等。可見,“志”其實是很有中國傳統和中國意蘊的最佳譯詞,極佳地彌補了“文化描述學”的遺憾。而且,如果将“Ethnography”中的“graphy”翻譯為“學”似乎有一點偏離本意,因為,關鍵的一點就是,“Ethnography”不是一個學科概念,而更多的是一種研究方法或研究理念。從這個意義上看,“文化描述學”還是不盡如人意。由是觀之,筆者認為關于“Ethnography”的翻譯,我們最好的思路還是回歸到人類學研究本身來看。人類學的田野工作是本學科最基本、最重要的研究方法。這個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所有的實地研究包括問卷調查、新聞通路都屬于廣義的田野工作,狹義的了解則主要用于考古現場挖掘和人類學調查,指的是“經過專門訓練的人類學者親自進入某一社群,通過直接觀察、訪談、居住體驗等參與方式擷取第一手研究資料的過程”。可以說,田野工作已經成為人類學者尤其是初學者入門的标志、穿越成年禮的門檻以及看家的本領。與之對應的英文是“fieldwork”,可見,“田野”二字基本上由“field”直譯而來,這是十分形象的對人類學者調查工作狀态的描述,“Ethnography”一詞即是在田野調查的“動作”基礎上的記錄,就這二者關系而言,人類學者認為“田野工作(fieldwork)是人類學家擷取研究資料的最基本途徑,是民族志構架的源泉”,可以說,沒有田野調查就沒有“Ethnography”。是以,若将基于田野工作之上的描述翻譯為“田野志”較為理想,它生動反映了通過田野調查并在此基礎上撰寫著作這一研究過程,以及“白描手法”的寫作特征。張小軍教授上述所言“田野志隻強調了田野是以不太适合”,筆者恰恰想指出的是,必須要充分認識到田野調查的重要意義。更為重要的是,與田野調查相關的田野志一般也不會引起類似民族志那樣望文生義的誤解,即田野志是去田間地頭做研究,因為中文裡的田野這個詞,本身就含有一定的比喻之義,指涉面較廣,可以指一切走出書齋的活動。此外,這一詞彙也很生動,大家都會明白。并且,如果把“民族志”換成“田野志”,在本文開篇的對話中,非專業人士對民族的誤解也就基本不存在了。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類學家都在他們的著作中開始使用了“田野志”的說法,例如莊孔韶、翁乃群、景軍、陳剛等,這反映了學科理念的更新與視角的擴充。至于有的學者主張翻譯為“田野文化志”,我認為加文化二字沒有必要,而且人類學研究都會涉及到文化,似有多此一舉之嫌。也有人發出這樣的擔心和顧慮,“田野志”隻強調了田野會不會“喪失了人”,缺位了人的研究還能是人類學的主要研究方法嗎?筆者認為這種擔心也是沒有必要的,正如我們不必擔心田野調 查中“缺少了人”一樣,田野志可以直接了解為田野中的記錄,自然就暗含着作為記錄主體的人的因素。倒是筆者略微多出的一層擔憂反倒是田野本身,也即對于田野的了解應持一個較為廣義的 層次為佳,田野應泛指書齋之外(野外)的實地研究,包括對都市、醫院、網絡虛拟社群等研究對象.總之,關于田野志的擔心質疑和誤解也一定還會在非專業領域和專業人士中出現,但就此名詞而言,隻要田野工作仍被人類學者視作主要的研究方法,隻要田野工作仍然被人類學者廣泛認可,隻要“田野工作”一詞繼續使用,則“田野志”一詞就可以存在且不會喪失其活力。
從“人種志”“民族志”到“田野志”
對于不同的學術概念,有人類學研究者認為民族志是學界約定俗成的固定用法,反對其他用法,認為“民族志是經過長期充分争論、深思熟慮之後取得的一緻看法,可以說是大陸民族研究的成果之一。近年來一些思考片面、改動定譯、另造新詞(譯作‘文化志’、‘田野志’)的随意做法……隻會‘顧此失彼’、造成誤解或平白浪費精力”,“通過釋義的方式而不是通過更名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學術概念的譯名,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混亂”。應該說,這種看法很有代表性,尤其是老一代的受過系統訓練的人類學者,他們實在無法了解曾經熟悉的“民族志”為何要被質疑。而且,我們也發 現越是受專業訓練的研究者往往越是置身其中而不能發覺概念本身的利弊,因而持比較保守的看法。但若仔細想一想,我們每一個學習人類學的人,在第一次從人類學教授或《人類學概論》那裡得知“民族志”一詞的時候,我們是否對它産生過一絲的懷疑或困惑?是否感覺有那麼一點别扭?可能或多或少都會有,但由于這是學科規範的名稱,雖然略覺有些奇怪和勉強,但還是愉快地接受并使用。但是,我們不禁要問的是“民族志”一詞難道就是從天而降并一錘定音的詞彙嗎?“民族志”一詞的形成也是在對已有名詞尤其是“人種志”的質疑中漸漸浮出水面,它本身代表着人類學學科的進步。其次,“民族志”一詞具有永久的解釋力和概括力嗎?恐怕不盡然,以上論述就說明它已經出現問題并引起外界誤會了。還有,對于已成中國民族學、人類學界的一些“共識”,我們還能夠繼續讨論或質疑嗎?學者所言的“另造新詞的随意做法隻會顧此失彼、造成誤解或平白浪費精力”,情況真是這樣嗎?的确,我們應該看到堅守學科規範的必要性,以及更名對于學科的不利一面。但是,假若一個學術概念在新時期下已經産生異議或者不能準确表述新的研究狀态及不斷擴充的研究對象,我們是否應該拿出點革新勇氣來直接面對,來進行反思、探讨或者“另造新詞”呢?筆者認為,成為共識隻是已經取得不少人的認同,不是蓋棺定論,真理越辯越明,沒有論争,隻會禁锢自己的活力,百家争鳴也決不會是平白浪費精力之舉。對于“民族志”這個概念,有些學者認為非常重要,“是經過長期充分争論、深思熟慮之後取得的一緻看法,可以說是大陸民族研究的成果之一”,如果反思就會“引發不必要的混亂”以至于影響到學科穩定。也有學者認為叫什麼名稱也許并不重要,那隻是一個中文翻譯,但是我們應該明白 它在說什麼。筆者認為,一個學術關鍵詞必須要有明确的表述力和解釋力,在這點上,是不應該随随便便的。但是,它又要适應時代的變化和學科的進展,而做出新的調整,如此的與時俱進,才能永葆活力。因為就人類學學科而言,一門對人及其文化進行研究的學問,一直就有着充沛的活 力和開放的胸懷。
由民族志這個詞,也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民族學一詞,受歐洲的影響,中國也一直叫民族學。由于曆史的原因,民族學在中國基本上變成少數民族研究,比如這個學科大多設立在民族院校。以近幾年國家社科基金的民族問題研究來看,幾乎全部涉及少數民族,而不會有漢族地區相關的研究(雖然漢族恰恰是56個民族中最大的民族)。民族學是不是隻研究少數民族?絕對不是,以北京大學、中山大學和廈門大學獲得民族學、人類學專業的學位論文來看,研究對象已大大超過此空間限制。由于曆史的原因,我們現在所慣稱的“民族學”一詞已經無法包括華南的監獄、深圳的義工、昆明的婚紗攝影、都市裡藝術家的新興社群等新興研究領域。是以,就某種意義上而言,“民族志”與“田野志”的不同,其實也正對應着“民族學”與“人類學”的不同理念與視野。從人種志、民族志到田野志,反映出人類學學科演變的脈絡——研究對象及研究理念的擴充、更新。随着時代發展,我們應該以與時俱進的姿态來看待這一問題。可以想見,目前,大多數人類學者在表述田野工作狀态時還将繼續使用“民族志”的說法,但随着時代變化,預計将會有越來越多的學人反思并正視“民族志”本身的缺陷而愈加重視“田野志”的使用。
⭕️文章來源:《民俗研究》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