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九條”加強監管,A股不斷創出年内新高。 視覺中國/圖
新“國九條”釋出後,第一批因财務造假“戴帽”的ST企業出現了。
2024年5月13日,彙金股份(300368.SZ)、海峽創新(300300.SZ)和特發資訊(000070.SZ)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此前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此外,特發資訊因造假情節嚴重,相關人員被采驗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4月底,滬深兩地交易所按照新“國九條”修訂股票上市規則,均新增一項ST情形,隻要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公司财務會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即便未觸及退市标準,也要實施ST。公司完成處罰事項的追溯調整且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滿一年的,可以申請摘帽。
也就是說,上市公司隻要被查出财務造假,不論情節多輕,都要被ST。上述三家公司同日公告稱集體停牌一天,公司股票自5月14日起複牌,複牌後股票将被ST。
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家公司的控股股東均為國資。彙金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為邯鄲市國資委,海峽創新的實際控制人為平潭綜合實驗區國有資産管理局,特發資訊則由深圳市國資委實際控制。
業績考核壓力
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主任臧小麗對南方周末記者介紹,上市國企出現财務造假主要有三種常見動機,避免摘牌退市、并購或子公司為完成業績承諾以及國企負責人為完成業績考核要求。
臧小麗常年關注證券維權領域,先後代理投資者向五十餘家違規上市公司提起證券民事索賠訴訟。
“國企上司不像民營企業老闆一樣能獲得很多個人财富,做好企業市值主要出于上司的政績考核壓力。”一位券商人士亦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
據該券商人士觀察,2015年大盤從高點下來後,許多國資平台認為是抄底上市公司的好時機,他們手握大量現金,投資即能獲得賬面上的浮盈。但這兩年情況發生變化,有些浮盈變成浮虧。随着市值管理要納入央企負責人業績考核,國企負責人的壓力隻會更大。
2024年1月24日,國新辦就聚焦增強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競争力、更好實作中央企業高品質發展舉行釋出會。國資委産權管理局負責人謝小兵表示,國資委将進一步研究把市值管理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
根據公告,彙金股份2021年年報虛增利潤總額1524.52萬元,且未按規定披露時任董事、總經理被實施留置的重大事項。而海峽創新和特發資訊的财務造假均發生在被收購的公司中。
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海峽創新取得浙江好醫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好醫友)實際控制權,将後者納入合并報表範圍。
浙江證監局查明,2018年至2019年,好醫友為擴大營收規模,通過虛構或虛增會診咨詢服務,虛增其營業收入,并安排第三方主體配合空轉資金。
好醫友造假形式具體包括,增加患者會診咨詢服務次數、提高患者會診咨詢服務檔次及将免費贈送患者的會診咨詢服務按正常收費确認收入。這些行為得到時任好醫友董事長、海峽創新董事、副總經理黃亨利的授意。
上述行為導緻海峽創新2018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7533.69萬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2.49%;2019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4712.27萬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7.17%。
特發資訊的造假行為在三家公司中最為嚴重。
2015年4月,特發資訊從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特發東智)4名股東處收購後者100%股權,并定下業績承諾。2015年至2019年,特發東智為完成業績承諾,通過跨期調節營業成本、虛構業務等方式虛增收入、虛增或虛減營業成本和利潤,連續5年年報财務造假。
時任特發東智董事、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組織策劃了财務造假行為,特發東智的财務經理和成本會計參與實施了财務造假。
涉18萬股民
5月14日複牌後,ST彙金、ST峽創、ST特信均跌停,三家公司分别擁有4.9萬、3萬以及10萬股民。
臧小麗表示,因上述三家公司财務造假受到影響的投資者有權利向上市公司提起索賠。
她的團隊曾撰文分析,在證券民事賠償領域,投資者主張賠償的法律依據主要是證券法第53條、第55條、第84條、第85條,發生内幕交易、操縱市場、不履行承諾、虛假陳述這四種違規行為,應當對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是投資者進行民事維權的尚方寶劍。
據上述文章,2023年A股上市公司釋出被立案調查相關公告的有169家,創下近5年新高。在實踐中,因虛假陳述引發的賠償案件最多。2023年度作出判決的證券維權案件,案由幾乎全是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臧小麗坦言,自2002年中國證券民事訴訟開啟以來,投資者維權意識不斷提高,相關法律也在持續完善。但客觀來講,投資者維權仍有難度。
難度首先在于訴訟周期長,“一般兩年以内算短的”;其次還在于法院支援的索賠條件難确定,如法院支援的索賠時間範圍是上市公司違法行為開始到違法行為曝光期間,曝光時間就是一個争議點。
“是行政處罰文書披露那天,還是立案告知書那天,抑或是更早時公司披露會計差錯那天呢?”臧小麗表示,在實踐中,各地法院的執行标準也不同。
此外,臧小麗表示也存在被告企業經營狀況糟糕,投資者即便打赢官司也拿不到錢的風險。
“上市公司違法成本太低。”業内人士均持此觀點。臧小麗直言,幾乎每周都有上市公司被爆出财務造假,面對百萬元的罰款,上市公司肯定覺得造假劃算,“還是應加大懲處以震懾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三家公司的處罰決定,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彙金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浙江證監局拟決定對海峽創新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四名時任高管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到30萬不等的罰款。
深圳證監局拟決定,對特發資訊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高管處以100萬元至400萬元不等的罰款。由于違法情節嚴重,3名特發資訊時任高管被采取6年到10年不等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特發資訊在投資者互動平台上披露,該公司在發現特發東智财務造假後立刻進行糾正,并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4名參與财務造假的特發東智人員涉嫌合同詐騙、職務侵占罪一案,已由警察局移送司法部門,進入起訴階段。
南方周末記者 施璇
責編 馮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