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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進群”也犯法?小心涉嫌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犯罪

作者:荊州新聞網

荊州新聞網消息(記者 柳波)4月30日,公安縣警察局鬥湖堤派出所民輔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環城路某小區住戶疑似為了擷取非法利益,利用通訊軟體為犯罪分子拉人引流進群,涉嫌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犯罪。

“拉人進群”也犯法?小心涉嫌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犯罪

發現這一情況,該所民警立即組織人員分析研判,确認行為屬實後,迅速實施抓捕工作,成功将在嫌疑人梅某、蘇某、王某3人抓獲,并現場查獲手機77部。

“拉人進群”也犯法?小心涉嫌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犯罪

經查,嫌疑人梅某通過段某介紹結識了林某,雙方在交談中對“拉人進群”擷取非法利益的違法行為一拍即合,随後由段某、林某提供賬号資料包,梅某操作多部手機向各個賬戶發送好友驗證申請,通過後再将人拉進各類涉詐群,友善犯罪分子實施其他網絡犯罪活動,并從中牟取利益。

2023年8月至10月,為牟取不法利益,梅某在林某的幫助下,在湖南津市某小區租住,進行操作“拉人進群”的違法活動,非法獲利2500元。2024年2月下旬以後,梅某為牟取更多利益,雇傭蘇某、王某在鬥湖堤某小區共同實施“拉人進群”的違法行為。據統計,僅今年2月至今,梅某等人便邀請了384個公民賬号進入了涉詐群内,梅某從中非法獲利1萬餘元,蘇某、王某分别獲利8000餘元。

“拉人進群”也犯法?小心涉嫌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犯罪

根據調查研判獲知的犯罪活動資訊,民警将梅某的上線段某、林某進行上網追逃。5月9日,在浙江台州警方的協助下,民警遠赴浙江将段某、林某抓獲歸案。

“拉人進群”也犯法?小心涉嫌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犯罪

目前,嫌疑人梅某、蘇某、王某、段某、林某5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科技改變生活,網絡資訊越來越發達,平時規規矩矩,卻不成想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幫兇!生活中,若發現有不明身份的人員在拉人進群、發放小禮品或轉發朋友圈,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希望廣大群衆切莫妄想不勞而獲,天上不會掉餡餅,兼職刷單、“拉人進群”一類的拉人頭,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微信、QQ給他人使用等等,這些都極有可能讓你涉案其中!廣大群衆務必抵住誘惑,莫貪便宜,時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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