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婦幼保健院發給患者過期藥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根據網友留言,此事已并非首次,來看此前報道:
懷孕四個月,湖南孕婦王女士吃到了從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拿的過期藥。藥劑科主任卻把過期藥比作吃剩的水果和剩菜,稱自己就吃剩菜。
“過期藥就像吃剩的水果”
事情的起因是2019年2月27日,王女士在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拿了4盒共40袋德瑞欣維生素C顆粒。
據湖南媒體報道,沒想到她吃了兩盒後發現,這些藥品都已經過期。王女士吃的藥産品批号為20170207,生産日期到20170203,有效期到20190105。醫院給王女士發藥時,藥已經過期近兩個月。
圖/視訊截圖
記者在湖南省婦幼保健院官網看到,文曉柯兼任該院的藥學部和藥學研究部主任。其中,中藥房、西藥房、門急診藥房、中心藥房等七個部門都屬于藥學研究部。目前,該部門“建立健全了各種規章制度和标準操作規程,實作了藥學研究部的規範化、資訊化管理,為病人提供安全、高效、及時的服務”。
上述網站介紹,該院是湖南省衛生計生委直屬的三級甲等婦幼保健院。
“藥掉在地上”
這段時間,王女士過得很煎熬,“每天晚上都是做噩夢醒來的”。
記者上網查詢德瑞欣維生素C顆粒看到,“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一欄寫明:本品可通過胎盤,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婦女每日大量攝入本品可能對胎兒有害,但未經動物實驗證明。
該藥品生産廠家為湖南亞大制藥有限公司。該公司品質部接受記者咨詢時表示,過期藥的效應會降低,但副作用不大。
“你如果實在不放心,就去醫院看一下。”從業人員稱,該藥品的保存期限往前推了一個月,但對于過期近兩個月的問題,需要給上司反映。
文曉柯則解釋稱,有過期藥是因為藥掉在地上,短時間内沒有人發現。
涉嫌違法
那醫院藥房對藥品是如何監管的?
朱盛告訴記者,所有醫院都要遵循嚴格的有效期管理流程。以協和醫院為例,該院每個月定期查有效期,并且是專人管理,同時設有有效期賬本和電子監管。
此外,發藥時有專業的核查标準“四查十對”,有效期在臨近6個月時電子系統都有警示,和人工核查相照應。除了本身效期就很短的藥物,過期藥甚至近效期6個月的藥品都不會出現在庫房内。
來源: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綜合中國新聞周刊、央視網、湖南經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