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号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釋出了關于北京市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準則。其中明确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參加社保繳納社保費用。
也就是說以後消防工程師和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繳納社保,就有可能被視為挂靠。不可以作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有效持證人員。進一步規範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市場。
小編,把這個檔案的重點内容給大家截圖出來一起看看吧。
01
機構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保險
02
負責人應當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
03
機構健全消防技術服務檔案,期限為6年
另外檔案還規定了,消防工程師不得在兩個及以上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這樣意味着後期消防工程師的需求量可能會有一定的增加。随着各省二級消防陸續開考,相信國家對消防工程師的利好政策都會陸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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