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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梁自盡留遺書:“警察”逼他走絕路?

作者:萬象叢生

文/ 圖 杜先福

死者留下奇怪遺書

故事當從2007年1月24日講起。

這天,家住四川省隆昌縣山川鎮居民區的洪仁安家,電話總是響個不停。

電話是洪仁安遠在千裡之外的女兒打來的。

快過年了,女兒無法回老家,打電話請父親去過年。

但是,電話從早上打到中午,卻始終沒人接聽。

打洪仁安的小靈通,無法接通。

女兒着急了,就打同在一個鎮上的親友的電話,請親友去家看看,是不是父親病了。

親友來到洪家院外,門緊關着,敲門無人應答。

問左右鄰居,鄰居也感到納悶,說往天都看見洪師傅早飯出去,午飯回來,下午再出去,傍晚天不黑就回來。

鄰居想起來,已經有一天多時間沒見洪仁安了,要不是親友來問,真還沒注意到他的異常呢。

“洪仁安一天多時間不見人影了”,親友十分納悶,設法爬到洪仁安住房的視窗往屋裡探視。

不看猶可,這一看竟看見洪仁安懸吊在進門的一條橫梁上,身子一動不動,大概已經死亡。

供仁安怎麼會無緣無故上吊自殺呢?

親友懷疑另有原因,就向警察局報了案。

隆昌縣警察局山川片區刑偵中隊接報後趕到現場,經勘查和屍檢,确認洪仁安系懸梁自殺無疑。

但是,民警在洪仁安房屋角落的一塊石闆上,發現一組奇怪的文字。

文字意思是:“我犯了嫖娼罪,被警察局李某警官罰光了所有積蓄,我已走投無路。

“我對不起妻子、女兒,我走了,請一定把我欠某某的80元錢還了。”

民警繼續勘查,又在洪仁安床頭的一本書裡發現一張紙條。

紙條上,除了與石闆上内容相同的文字外,還有從2006年11月以來李某多次被罰款的詳細記錄,把罰款金額加起來,竟然高達7萬多元。

情況特殊,辦案民警迅速将情況向上級作了彙報。

隆昌縣警察局上司會同縣檢察院上司及時趕赴現場。

分析認為,洪仁安懸梁自殺的背後,一定隐藏着某種罪惡,訓示辦案民警,務必查清事實真相,揭開洪仁安懸梁自殺之謎。

辦案民警初查,隆昌縣警察局并沒有叫李某的民警。

即使是法院、檢查院、乃至司法局等政法系統,也都沒有叫李某的人。

鑒于隆昌縣山川鎮與泸州市的泸縣接壤,辦案民警即到泸縣警察局調查。

泸縣警察局确實有一個叫李某的民警,但該民警系某部門一名老警察,長期堅守崗位,與洪仁安所留遺書記錄的罰款時間相比對,那些日子裡李警官從未離開過崗位,不可能抽身去抓嫖娼罰款。

而且,李警官也确實沒有參與過抓嫖娼罰款等治安處罰活動。

為此,李警官的嫌疑被排除。

到哪裡尋找李某的線索呢。

專案組深入調查,左右鄰居反映,近一兩個月來,曾有過幾次計程車前來找過洪仁安。

這些計程車牌照号都屬于内江市的“川KXXXXX”。隆昌牌照也是“川K”。

循着這一線索,辦案民警對隆昌縣所有計程車一一展開調查,終于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的蛛絲馬迹。

據一名計程車司機反映,他曾多次受雇于山川鎮一個叫李跛子的人跑車,拉了一個叫洪仁安的男子跑過富順、資中、自貢等縣市,具體情況則不清楚。

李跛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辦案民警經調查,掌握了李跛子的真實身份和住處。

元月26日,辦案民警趕赴山川鎮界牌村8組,将真名李世波的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

經審訊,李世波交待了訛詐洪仁安7萬多元現金的犯罪事實。

同一天,李世波的同夥雷華安、王勇、李其純相繼全部落入法網。

經審理,終于揭開了洪仁安被逼走投無路而懸梁自盡的驚天秘密。

懸梁自盡留遺書:“警察”逼他走絕路?

初試得手,罰款陷入無底洞

現年22歲的李世波,讀書不多但腦瓜子卻較靈活,鬼點子頗多。

李世波國中畢業後,因幼時騎自行車摔斷腿,留下殘疾成了跛子,打工都成了困難,主要是吃不得苦。

李世波曾在廣東、福建等地混了兩三年,始終沒有找到适宜的工作,也沒有掙到錢。

2006年初,李世波回到隆昌,在山川鎮開了一家機車維修店,湊湊合合的過日子。

李世波經常看見别人花天酒地,而他卻過得十分寒酸。

有什麼法子,既不費力氣,又能來大錢呢?李世波絞盡了腦汁,未能想出什麼良策。

說來也是“機遇”。

一天下午,李世波與哥們雷華安到鎮上一家茶館喝茶時,無意中竟發現了茶館的一個秘密。

茶館後邊有個小院子,内有幾間住房,有人借喝茶之名,鑽進後院久久不出來。

李世波是個腦瓜機靈的人,他懷疑後院一定有什麼秘密。

于是,他注意觀察,發現後院還有後門,喝茶的人鑽進後院,茶館老闆便叫來賣淫女,供嫖客淫樂。

發現了這一秘密,李世波如獲發财秘笈。

他把雷華安叫到一旁,如此這般說出了他的想法,雷華安竟一拍即合,表示願意依計而行。

過不幾天,雷華安告訴李世波,經過幾天的觀察,他發現了一條大魚,這條大魚有的是油水,不愁發不了大财。

這條“大魚”,便是懸梁自盡的洪仁安。

時年54歲的洪仁安,原籍宜賓市,頂替其父在隆昌縣一家國營企業當勞工,并與家住山川鎮的鄭某結了婚,生育了子女。

洪仁安年滿50歲,因企業不景氣,動員職工内退,他便提前退了休,回到鎮上過起了喝蓋碗茶的生活。

洪仁安的女兒在千裡之外的廣東做生意,并在外地結婚安了家。

前年,女兒生了孩子無人照顧,洪妻鄭某便去了女兒家,給女兒料理家務、照顧孩子。

老婆走了,洪仁安單身獨處,雖是50餘歲的人了,對性生活還是挺渴望。

在茶館喝茶,他發現了某茶館容留婦女賣淫的秘密。

為解性饑渴,洪仁安便愛上了此道,每隔十天半月就去玩一玩。

雖然老婆不在家,可小日子卻别有風味,很是滋潤。

雷華安帶給李世波的這一情況,令李世波份外高興。

李世波當即去買了兩副玩具手铐,弄了幾個“警官證外殼”,又到打字服務部印制了一本“隆昌縣警察局訊問筆錄”和一本罰款單,還買了一部數位照相機。

一切準備就緒,李世波又約了兩個叫王勇、李其純的人,與雷華安一道,開始了罪惡的行動。

2006年11月15日,負責在茶館“蹲點”的雷華安發現洪仁安又去了茶館後院,當即把李世波等人召了來。

就在洪仁安“完事”以後走出茶館時,李世波等人圍住了洪仁安,把“警官證”往洪仁安眼前一晃,說“我們是警察局的便衣警察,有事找你,請跟我們走一趟”。

生性膽小且又剛剛嫖了女人的洪仁安,心裡很虛火,“便衣警察”有事找他,他不敢稍有半點拒絕,隻好老老實實跟着李世波等人來到預先安排的一間租房裡。

到了租房,李世波等人把房門一關,在洪仁安膝後踹了一腳,一聲斷喝“跪下”,洪仁安渾身顫抖,腳下一軟,不由自主便跪了下去。

“自己說,剛才你幹了什麼!”李世波把手铐住桌上一掼,厲聲說,“老實坦白,免得皮肉受苦!”

洪仁安吞吞吐吐,結巴着說,“沒,沒幹什麼……”

“放屁,沒幹什麼,我們警察會冤枉你!”李世波做出十分老道的樣子,就像影視片中警察審訊人犯一樣,說,“告訴你,沒有證據,警察是不會亂抓人的。給你一個坦白的機會,減輕一點處罰。否則,你的日子不好過!”

洪仁安結結巴巴,不想開口。

李世波從雷華安手中拿過數位相機,翻出幾個畫面給洪仁安看,并說,“你看清楚了,這就是你嫖娼的證據,你能抵賴麼!”

雷華安也在一旁幫腔說,“告訴你,我們已經注意你好久了。你看出我來了嗎,我卧底——什麼叫卧底你懂嗎,卧底就是打進敵人的内部,比如我就在茶館卧了半個月的底了——你的一舉一動都被我們掌握了。你還是自己老實吧,否則,有得你坐牢的時候!”

洪仁安看了幾幅照片,不僅有他走進茶館後院那間小屋的情景,還有小姐進小屋的照片。

洪仁安覺得,自己已經落進警察手裡,抵賴已是不可能,于是便說,“我承認,我犯了嫖娼罪,我願意坦白,隻求公安不要送我去坐牢。”

“哪就要看你的态度了。”

李世波攤開訊問筆錄,開始訊問。洪仁安把近來嫖了三次娼的情況作了交待。

做完筆錄,洪仁安在筆錄上簽了字,因為沒有印泥,便用鋼筆裡的藍墨水代替印泥,叫洪仁安蓋了手印。

“你是認罰款還是去坐牢?”李世波問。

“認罰認罰”,洪仁安害怕坐牢,連說認罰。

“嫖娼三次,就夠勞教兩年”,李世波交待“政策”說,“按治安處罰規定,嫖娼一次,最高可罰款5000元,三次則是15000元。你看認哪一頭,是坐牢還是罰款。”

“認罰認罰”。洪仁安還是願意認罰。不過他要求少罰點,“罰幾千元行不行?”

“你自己說,罰幾千?”

“8000,8000行不行?”

“8000可以,但不開票。如果要開票,就頂格罰,15000不得少!”

洪仁安覺得,8000元能了斷一樁禍事,不開票更好。

真要開票,不僅要多罰7000元,還給警察留下了罰款的把柄。

是以,他願意罰8000元,不開票。

一切說定以後,洪仁安被監視着回家拿了存折,到銀行取了8000元現金交給李世波等人,了卻了這樁“禍水”。

初試得手,李世波等人高興不已,拿了錢就到隆昌縣城,洗三溫暖,玩小姐,美美地快樂了好幾天。

屢試不爽,财盡被逼走絕路

沒幾天,李世波等人就把8000元揮攉殆盡。

想到洪仁安的錢那麼好弄,李世波腦子裡又冒出一個新的點子。

李世波把自己的點子告訴雷華安等人,雷華安等人誇贊李世波想得很妙,要求立即就行動。

于是,幾個人在縣城包了一輛計程車,來到山川鎮,找到洪仁安說,洪仁安嫖娼的案子,被刑警大隊知道了,有關上司正在追查這件事,弄不好洪仁安要坐大牢。

是以,希望洪仁安拿點錢出來,他們幫忙去把這個事情擺平。

洪仁安最怕坐牢,同意拿錢出來“擺平”。

于是,李世波就列了一串名單,說這名單上的人都需要擺平,如果有一點兒擺不平,捅出去就喊不得了。

無可奈何,按照李世波所列的名單和金額,洪仁安又去銀行取出15000元,李世波等人拿了錢便揚長而去。

又是輕易得手,李世波等人好不快活。

幾個人拿了錢到自貢、雲南等地遊山玩水快活了十餘天。

回來以後,李世波又冒出一個新點子。

他去列印部列印了一張通緝令,稱泸州市警察局正在通緝某某特大殺人女犯,這個女犯曾被洪仁安多次嫖宿。

拿着通緝令,李世波等人又找到洪仁安說,“這一下可麻煩了。洪仁安嫖了一個女殺人犯,四川和雲南兩省都在通緝。洪仁安必須配合警方,尋找那個女通緝犯。否則,不僅嫖娼要治罪,而且還要以包庇殺人犯判大刑。”

李世波等人把通緝令在洪仁安面前晃來晃去,見洪仁安吓得臉青脈黑。

李世波知道“有戲”,于是說,我們幾個都是警察局派來的便衣特警,負責在泸州、富順、資中和雲南鹽津等地追捕殺人犯。洪仁安必須配合警察行動,不僅要跟我們去辯認罪犯,還要出錢開支“活動費”“請客費”。

為了保證不走漏風聲,并且不得逃跑,洪仁安還得交“保密費”“保證金”。

否則,立即就把洪仁安抓起來,送進大牢!

吓破了膽的洪仁安,表示願意配合警察尋找和辯認殺人犯,但要求千萬别抓他,别讓他坐牢。

于是,在李世波等人逼迫下,洪仁安一次又一次從銀行取了錢,被李世波等人軟禁着。

他們包了車,去雲南的鹽津和四川的泸州、富順、自貢、資中等地尋找“殺人犯”。

每到一地,李世波都要進當地警察局,說是一方面交換案情,一方面給當地公安機關拿錢去做“辦案活動費”。

其實,李世波是以此為借口,從洪仁安手裡要錢,然後就裝進自己的腰包。

而洪仁安對此還深信不疑。他覺得,李世波在警察局進進出出,神通廣大,隻要自己能擺脫幹系,就是花點錢也在所不惜。

如此這般,不到兩個月時間,李世波等人便在洪仁安身上詐去了72000多元。

而洪仁安,已花完了全部積蓄,身無分文。存折上再也取不出錢來,生活都隻能靠領取當月的終身俸才能維持了。

2007年元月20日左右,李世波等人又一次找到洪仁安,說經過調查,洪仁安嫖娼的那個茶館是個賣淫嫖娼的老窩,茶館老闆已被抓了,據老闆交待,洪仁安在茶館嫖娼已經兩年多,嫖的女人不下20人。

按照法律規定,洪仁安應該判長刑。

但是,他們幾個便衣警察有特權,可以不抓洪仁安去坐牢,但罰款卻不能少。

按照嫖一個小姐罰款2000元計算,20個小姐則罰款40000元。

“我沒錢了!”一聽說罰款4萬,洪仁安當即就急了,說他已花了7萬多了,再沒錢了。

李世波說,“給你減一半,2萬。2萬不能再少了!”

然而,洪仁安說他真的沒錢了,确實拿不出來了。

李世波等人商議了一下,決定吓一吓洪仁安。就說,你如果不認罰,那就隻好去坐牢了。

于是,幾個人把洪仁安帶上計程車,來到隆昌縣看守所大門外,李世波說,“給你一點考慮的時間,是認罰還是坐牢?”

洪仁安悶着頭,不吭聲。

李世波等人感到有點棘手,因為他們不可能真把洪仁安送進看守所。

鬼點子頗多的李世波突然靈機一動,說,“既然你不認罰,那就隻好送你進牢房了”。

于是,李世波說他去找局長辦理逮捕手續,便裝模作樣走進了離看守所100多米的警察局大門。

過了半個多小時,李世波從警察局走了出來,手裡還拿了個信封。

上了車,李世波對洪仁安說,“算你運氣,局長要求暫不逮捕你,因為還要利用你繼續尋找那個女通緝犯。

“不過,2萬元罰款絕對不能少。局長說,據說你女兒在外省做大生意,你打個電話,叫你女兒彙2萬元不就得啦!即使你女兒不給錢,你找朋友借,也得借2萬元!”

說着,李世波拿出那個信封交給雷華安,說這是局長給雷華安的獎勵,表揚雷華安卧底工作做得不錯。

雷華安從信封裡抽出1000元錢,笑嘻嘻地說,“局長夠意思,我也一定努力工作。卧底這碗飯,吃得還真有趣。“

李世波、雷華安這出雙黃,無非表明他們真是便衣警察,以此威脅洪仁安老老實實把2萬元錢籌來。

洪仁安暫未被“逮捕”,李世波等人卻給他規定了5天交錢的期限,說5天不交錢就别怪他們不給面子了。

回到家,洪仁安坐卧不安,他無法也沒理由向女兒開口要錢,因為老婆和女兒都知道家裡有7萬多元存款。

他想,他也沒法向朋友借錢,即使借債拿出了2萬元,下一步,李公安又要錢怎麼辦。

左思右想,洪仁安感覺再無活路,幹脆一死了之。

死之前,他得把自己死亡的原因記下來,免得家人多疑。

于是,他把自己因嫖娼而遭罰款的次數和金額一一記錄下來,又怕沒人看見紙上的記錄,就在家中一塊石闆上寫下了自殺的原因,然後便于1月24日淩晨1時左右懸梁自盡,悲憤地結束了54歲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