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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故意推倒機車案”車主被網暴,法院判了

作者:小毛講天下

網暴侵害名譽權現象待解,法院判決書透視維權者的艱辛曆程

“老人故意推倒機車案”車主被網暴,法院判了

近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就一起"老人故意推倒機車"案件做出一審判決,要求網暴者向被害人陳先生道歉并賠償部分律師費。這起看似平凡的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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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射出了網絡環境下個人權益維護的艱難處境,陳先生在上海某小區停放的機車被一名老人故意推倒,造成16000多元的損失。事後,陳先生将事件視訊釋出在網上,引發了衆多網友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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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接下來他遭遇的并非同情和支援,而是一場持續數月的網絡暴力。據悉,一名網民在視訊網站上釋出多條視訊,對陳先生進行謾罵和人身攻擊,形容他"撒謊成瘾"、"帶節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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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不當言論不僅讓陳先生備受打擊,也影響到了他的工作狀态,不得不辭職休息兩個月。面對迫在眉睫的網絡暴力,陳先生并沒有選擇沉默,而是選擇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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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警方報案,警方認定涉事網民釋出的内容構成了侮辱。同年,陳先生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權、釋出道歉聲明,并賠償精神損失費、律師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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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審理,法院最終作出判決,要求被告在判決生效後10日内,向陳先生書面道歉,并在其個人視訊網站賬号首頁公開道歉内容不少于15日,還需賠償陳先生3000元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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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确指出,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其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诽謗等方式侵害。被告通過網絡公開釋出針對陳先生的違法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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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明顯的侵權主觀故意,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這起案件的判決,不僅展現了法律對個人名譽權的保護,也為維權者在現實生活中的艱辛曆程留下了珍貴的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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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告訴記者,相比賠償,法院最終還給了他一個公道,這對他來說更為重要。毋庸置疑,在目前網際網路高度發達的時代,網暴行為屢見不鮮,給受害者造成的精神創傷和社會影響往往難以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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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的這份判決書,無疑為一些同樣遭遇網暴的維權者,提供了可資參考的維權路徑。更重要的是,這起案件凸顯了網絡環境規則的不完善。正如法院所指出,網絡并非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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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成為宣洩個人情緒的工具,各方均應恪守法律法規的底線,以理性的态度發表言論。隻有在法制的沃土中滋生,網絡才能真正成為知識交流、資訊共享的自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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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普通群眾來說,面對網絡暴力的侵害,維權的成本和周期往往讓人望而卻步。但正如陳先生所期望的,他的付出或許能為更多元權者提供一些勇氣和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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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們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道路上越走越順。畢竟,隻有每一個人都勇于伸張正義,網絡空間才能真正成為健康有序的網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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