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吭哧有力
“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婚回到解放前。”
近幾年“天價彩禮”的話題幾度沖上熱搜,在農村更是流傳着“娶妻難,難于上青天”的俚語。
如今要想結婚,“三金”、新車、新房被稱為新時代三大件,缺一不可,彩禮更是水漲船高。甘肅平涼,彩禮錢從5到20萬不等;山東、湖南要10萬元左右;河南淅川,部分農村訂婚起步價30萬。
真真是“一人結婚,全家負債”,而且就算傾全家之力,把婚勉強結了,還可能一朝離婚,落得個人财兩空的下場,隻有一身的債務是實實在在的。
近日,一起牽涉50萬彩禮,但卻無夫妻之實的離婚官司,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2020年1月,胡某與李某通過媒人介紹認識,兩人對彼此第一印象都不錯,就确立戀愛了關系。
配圖與本案無關
戀愛一年後,兩人覺得時機成熟,對已經彼此了解,并且确定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另一半。在2021年1月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胡某付給李某結婚彩禮50萬元。
此處小編不懂就問,福建那邊彩禮都這麼高的嗎?50萬?真的是我見識太少了,我了解的,東北這邊農村男方基本會給20萬彩禮,女方10萬嫁妝,婚後小兩口都是把彩禮和嫁妝帶回自己小家的,最為小家的第一筆啟動基金。
說回來,胡某和李某婚後的生活并不如他們所憧憬的,小兩口頻頻發生沖突,女方李某在2022年7月起訴申請離婚。
法院了解到,對于離婚這件事男方胡某是沒有意見,但他卻曝出驚天秘密,兩人婚後根本沒有夫妻之實!是的,你沒有看錯,這是真事。
要知道這小兩口從2021年1月結婚,到2022年7月訴請離婚,這可是已經結婚一年半之久,兩人竟然沒有過同房?這實在讓人匪夷所思,人生三大喜事之一的“洞房花燭夜”,兩人純純蓋被子聊天?
胡某稱與李某辦理了結婚登記後,兩人産生了沖突,導緻并未共同生活,要求李某返還彩禮50萬元。
鼓樓法院經審理查明胡某、李某因感情不和引發過一次離婚訴訟。現雙方均同意離婚,可見感情已徹底破裂。
對胡某主張的彩禮部分,法院認為雙方雖辦理了結婚登記,亦有同居生活但結婚時間不長,且沒有夫妻之實。故判決準予胡某、李某離婚,李某向胡某返還彩禮32萬元。
網友炸鍋:
大多網友共情胡某,覺得他賠了18萬,還沒發生關系,又成了二婚,這上哪說理去。
北京網友表示,不止18萬啊,還被白吃白喝一年半呢。
更有網友慶幸胡某沒趕上新婚姻法21條,離婚後還需要給對方生活費,直到女方找到工作。
廣西網友弱弱的問了一句:這算創業成功了嘛?
淨賺18萬,怎麼不算呢!包吃包住帶薪年假365天,稅後年薪12萬,很成功!
廣東網友反向輸出:大家沒看清楚嘛?這女孩損失了32萬!
眼睜睜的看着錢沒了,真是太讓人憂傷了!
也有福建網友禮貌問價,現在50萬彩禮算多嗎?
廣東網友表示,福建人家收50萬,搞不好要帶回100萬,就是這麼豪!
對于兩人婚後一年半無性生活,網友表示婚内如果人家不願意,也不能亂來,可以告強奸的!婦女保護法為您護航!
遼甯網友表示,如果是男方隐瞞病史,無法同房,那麼這判決合理。如果是女方騙婚,過了個一年半載就離婚,還這麼判決啊!
四川網友表示,正因為這種判決,現在騙婚的越來越多,恐婚的也越來越多。結婚需謹慎,畢竟離婚的成本太高了。
律師解讀:
彩禮可以說是男方附條件的贈與,這裡所附的條件為男方期望與女方締結婚姻關系。但是,如果雙方僅僅是領取了結婚證,但并未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則男方給付彩禮的目的也不算是達到了。自然,日後夫妻離婚的話,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額退還彩禮。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緻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律師解讀,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那法院為什麼判決女方隻返還32萬元的彩禮呢?因為還有其他判定條件。
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确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标準。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内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胡某和李某結婚一年半,恰好在兩年以内,是以能得到半數以上的返還。
并且,需要根據導緻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确定返還額度。由于給付人的過錯導緻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現在退還半數以上彩禮,說明男方不是過錯方。
确系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緻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吭哧有話說:
“天價彩禮”讓越來越多的男性對婚姻“望而生懼”,就怕自己一朝“人财兩空,債務叢生”。
事實上,這種“天價彩禮”沒有讓婆家更重視女孩,反而會是以瞧不起女孩,因為會産生一種媳婦是自己買來的感覺。
現在農村普遍存在,女方家庭收了天價彩禮,一分不讓女孩帶回小家,反而用這錢給兒子娶媳婦的現象。更有甚者,有家庭利用結婚獲得高額彩禮,不久後就離婚的“騙彩禮”的騙局。
如果問題方真的在女方,那麼法院的判決是否也是一種縱容呢?很多不法分子,抓住這個空子,騙婚便可以不付出任何成本,月入一萬,天大的美事。
對于這起結婚一年半,無夫妻之實,掙來18萬彩禮的事件,我們不知道女方是否有騙婚的嫌疑,但如果男方沒有身體問題,這問題必然是出在女方了,否則真的無法解釋為何一年半都沒有同房,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