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兩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要求轉校!官方出手:“起底式”大排查→

作者:長江網

最近

#14歲湖南長沙女生

遭同學多次毆打後割喉#

一事引起網友關注

讓不少人高度關注校園霸淩

兩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要求轉校!官方出手:“起底式”大排查→
兩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要求轉校!官方出手:“起底式”大排查→

根據此前報道,湖南長沙一家長反映,自己14歲的女兒劉某遭遇霸淩、毆打,被迫割喉求生。

兩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要求轉校!官方出手:“起底式”大排查→

4月16日淩晨,劉某被闖進屋的兩名女孩毆打。視訊截圖

4月23日深夜,長沙市警察局高新區分局釋出警情通報稱,已将嫌疑人及在場人員傳喚到案。

涉事者均未滿16歲

兩人将接受專門矯治教育

此次的劉某被故意傷害一案,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辦案人員偵查的重點——犯罪嫌疑人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

經警方調查核實,曾先後毆打劉某的閻某等三名女孩,均出生于2009年,未滿16周歲。其中閻某已滿15周歲,而黃某、黃某某都是14周歲。

根據大陸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是16周歲。

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觸犯以下八類重大刑事犯罪才追究刑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

對于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追究刑責,但有嚴格規定:“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且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對于劉某一案,故意傷害導緻輕傷——顯然不屬于八類重大刑事犯罪的範圍,且施暴者均未滿16周歲,是以,嫌疑人在本案中并未達到應追究刑責的年齡。

“如果滿了16歲的話,我們會毫不猶豫地采取強制措施。”長沙市麓谷派出所所長楊虎說。

兩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要求轉校!官方出手:“起底式”大排查→

偵辦此案的長沙市警察局高新區分局。

記者從警方獲悉,此案嫌疑人不會被刑事處罰,但會送往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

根據大陸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于因不滿刑事責任年齡而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4月24日晚,劉某的父親劉鵬告訴記者,警方當天向他正式通報了案件辦理情況:閻某、黃某兩名嫌疑人将被送往專門學校,接受一年的矯治教育。

劉鵬說,另一嫌疑人黃某某未送專門學校,他一度不了解,經民警解釋後“想通了”,“我和女兒對公安的處理結果,是滿意的”。

據了解,當地教育部門根據劉某的要求,已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劉鵬希望女兒在新的環境中驅散心理陰影。他對記者說,這段時間他一直反思家庭教育的問題,“今後一定要陪伴孩子成長”。

劍指校園欺淩!

官方宣布:所有中國小“起底式”大排查

4月26日,教育部會同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門召開全國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視訊會議。會議強調,各地要聚焦關鍵環節,全面深化安全工作重點領域治理。

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 深入實施心理健康專項行動

堅持“五育并舉”,全面推進“雙減”工作。健全學生心理健康監測與預警機制,加強醫校協同。分層分類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推進宣傳科普,營造“人人關注心理,人人注重健康”的良好氛圍。

  • 深入實施學生欺淩防治專項行動

對所有中國小校開展一次“起底式”大排查。面向師生、家長定期開展法治教育、防治學生欺淩專題教育教育訓練。強化教育懲戒舉措,健全責任追究機制。

兩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要求轉校!官方出手:“起底式”大排查→

民警向學生講解預防校園欺淩和防範校園暴力相關知識。

  • 深入實施“護校安園”專項行動

以農村學校和寄宿制學校為重點,持續強化安防建設。會同住建、消防等部門,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進行全面排查整治。配合相關部門,完善“護學崗”機制,嚴格落實“高峰勤務”制度,加強校園周邊經營場所規範整治,協同化解涉校涉生沖突糾紛,全面加強校園周邊治理。

  • 深入實施防溺水專項行動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資源,高頻次、全覆寫開展預防溺水教育。充分發揮防溺水聯防聯控機制和河湖長機制作用,強化水域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面向中國小生廣泛開展遊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訓練,提供安全、便利、規範的親水環境。

  • 深入實施交通安全提升行動

廣泛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導師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規範發展專用校車,因地制宜發展學生定制公交,加大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力度。配合公安交管部門全面完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共同維護好校門及周邊交通秩序。

網友評論

不少網友表示支援!

必須加大力度,

不要讓校園留有“黑暗死角”

兩名未成年嫌疑人被要求轉校!官方出手:“起底式”大排查→

(來源:央視新聞、澎湃新聞、新聞坊、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