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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庫“藏匿”30多輛業主“失蹤”電動車,物業回應是清理的“僵屍車”;警方已展開調查 律師分析法律關系

4月20日晚,一段反映小區物業從業人員“盜竊”業主電動車“被抓現行”的視訊在網上流傳,涉事物業到底是正常行使管理責任,還是真的涉嫌盜竊行為,引發關注。

視訊顯示:小區地下車庫“藏匿”30多輛業主“失蹤”電動車

網友發視訊反映,4月20日在四川省南充市泰合尚渡小區,一群業主在一個狹小空間發現“藏匿”30多輛電動車。其中,一名男業主找到了自己曾經丢失的電動車,卻發現電動車的電池“遺失”,輪胎也不見了。電池倉内放置着頭盔、眼鏡盒等雜物。

小區車庫“藏匿”30多輛業主“失蹤”電動車,物業回應是清理的“僵屍車”;警方已展開調查 律師分析法律關系

一群業主在一個狹小空間發現“藏匿”30多輛電動車

小區車庫“藏匿”30多輛業主“失蹤”電動車,物業回應是清理的“僵屍車”;警方已展開調查 律師分析法律關系
小區車庫“藏匿”30多輛業主“失蹤”電動車,物業回應是清理的“僵屍車”;警方已展開調查 律師分析法律關系

電動車的電池“遺失”,電池倉内放置着頭盔、眼鏡盒等雜物

而另一段視訊則顯示,藍色鐵皮圍着一片區域,應該就是停放電動車的鐵皮房子,鐵皮的縫隙處被當地警方貼上了封條。

小區車庫“藏匿”30多輛業主“失蹤”電動車,物業回應是清理的“僵屍車”;警方已展開調查 律師分析法律關系

鐵皮的縫隙處被當地警方貼上了封條

“物業是業主請來服務的,但是物業自己認為是來執法的!”視訊引發網友關注的同時,有網友表示發生這樣的事比較離譜,令人費解。另外,還有網友稱也曾在這裡“中過招”。有網友表示,一輛電動車少說也兩三千元,這些車應該價值不菲。

業主反映:小區電動車“丢失”現象出現已久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了事發小區的一名業主,他表示事發後,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處理,究竟是不是物業從業人員所為,事件的具體性質及後續的處理他并不清楚。

這位業主表示,事情涉及至少30多輛車,其中并無他的車子,但20日晚很多業主在說這件事。據他聽小區業主談論,該小區“丢失”電動車現象由來已久,“有的說存在幾年了,有的說是幾個月來經常發生。”這位業主稱,存放在鐵皮房中的個别電動車零件丢失,被損壞嚴重,究竟是怎麼回事,他也不便猜測。

物業回應:物業曾清理小區“僵屍車”,警方已立案處理

“這是當時清理僵屍車的問題。”記者就此事聯系了泰合尚渡小區物業,一名從業人員介紹,當時物業曾針對小區内停放許久無人認領的僵屍車進行清理,并集中停放在地下車庫内,“這個警方已經立案了,如果你有車輛丢失問題可以去派出所咨詢了解。”

記者詢問既然是清理僵屍車行為,警方為何會立案處理,是否像網傳的那樣以盜竊立案等問題,這位從業人員稱,因為警方已立案,且他們已将相關的材料遞交警方,他們不便做出過多回應。

随後,記者從當地北城派出所了解到,該所确在處理此事,“我們随後會有通報,現在不便透露案情”。

然而,記者從一位在該小區居住多年的業主處了解到,他并未聽說過物業曾專項清理僵屍車的事情,更未見過物業有過類似的提前通知。

律師說法:物業或應承擔相應責任

“物業公司與業主建立了物業服務關系,尤其是有義務保障業主的财産安全。”就此,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在實踐中,如業主的财物丢失,一般按照物業公司的過錯大小,追究物業公司過錯賠償責任,而非全部責任。比如,事發時物業公司從業人員存在脫崗、監控安裝不到位等未履行應盡義務時,物業公司才承擔一部分過錯責任。

趙良善表示,本事件中,尚待進一步調查,業主的電動車丢失,是物業公司監守自盜,還是正常履行管理服務職責、清理僵屍車。如果物業公司打着清理僵屍車的旗号,其目的是非法占有業主的電動車,将業主的電動車藏于地下車庫鐵皮房裡,那麼物業公司的相關人員涉嫌盜竊,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物業公司為了履行管理服務義務,向全體業主釋出通知後,對長期無主的電動車進行清理,暫放在鐵皮房裡,那麼這一做法并不違法。但是,如在存放保管期間,物業公司的相關人員将業主的電動車的電瓶拆除,供自己公司使用或占為己有,那麼物業公司的相關人員涉嫌侵占他人财物。

趙良善說,另外,如果物業公司未在小區内業主履行通知義務,悄無聲息地将業主的電動車藏于鐵皮房,或者将業主的電動車藏于鐵皮房後私下又賣掉電動車的電瓶,将所得款占為己有,那麼物業公司的相關人員也涉嫌盜竊。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何南 編輯 董琳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新聞熱線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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