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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宿遷商務
編輯 | 張新月 稽核 | 張希剛
來了來了,終于來了!
宿遷市電動自行車
以舊換新補貼來啦!
活動今日正式啟動!
最高可享600元補貼!
每人隻能享受1次補貼
快來看看具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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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務部等5部門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推進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精神,宿遷市商務局等9部門制定《宿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宿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于今日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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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時限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按照“總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則,
補貼資金池使用完畢或政策期滿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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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貼對象
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在宿遷參與活動的銷售企業(門店)換購符合國家标準及經強制性産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予以補貼。
換購電動自行車新車如有新标準按新标準執行。
每位消費者隻能享受1次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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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補貼标準
按照新購電動自行車價格(發票含稅價)實施分檔補貼。
對交回老舊锂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在每檔補貼标準基礎上增加100元補貼。
舊車殘值由車主和回收企業商定,不計算在補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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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貼流程
活動采取消費者現買立減,參與活動企業先行墊付、申請後補的方式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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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消費者申請補貼流程:
1.資格申領。個人消費者下載下傳并登入“宿心辦”APP,實名認證後進入“宿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專區”,報名參與活動,系統自動生成個人身份二維碼。
2.交舊購新。個人消費者需攜帶身份證、“宿心辦”APP生成的個人身份二維碼,将舊車送達參與活動的銷售門店,選購符合補貼條件的車型并完成上牌。
3.補貼申領。由活動門店錄入消費者個人及車輛等相關資訊,支付服務平台(銀聯)自動計算補貼金額并核減,實作現場“支付立減”,完成補貼申領。
4.資訊采集。消費者需配合活動門店将舊車、新車車牌、發票等圖檔資訊上傳至采集平台。
5.簽字确認。消費者于門店填寫《宿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登記表》并簽字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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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9月14日至10月18日期間,消費者申請補貼流程:
1.資訊補錄。消費者前往參與活動的原銷售門店,攜帶本人身份證、新車發票等資料,由門店協助補充錄入包括個人資訊、舊車車牌号、舊車車架号、新車車牌号、新車車架号等内容,并在采集平台上傳相應舊車、新車和發票等圖檔(上牌及發票開具須在9月14日至10月18日期間)。
2.資訊确認。消費者在門店從業人員協助下填寫《宿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登記表》并簽字确認,門店核準資訊後,填寫該表“回收資訊欄”,簽字蓋章,門店後續需提供舊車整車去向,“拆解資訊欄”需具備電池或整車回收資質的原回收企業簽字蓋章。
3.補貼領取。門店按照對應補貼标準先行墊付并直接發放給消費者,留存轉賬支付等憑證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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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活動門店
宿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門店彙總(第一批)
參與活動的其他批次銷售企業(門店)将動态更新,詳見宿遷市商務局網站:http://sqswj.suq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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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關事項
1.消費者交回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必須為整車并包含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
2.電動自行車是指兩輪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不包括電動三輪車和電動機車。
3.如發生退貨行為,由活動門店在支付服務平台發起退款操作,其中消費者個人支付的款項退還消費者,涉及财政補貼資金,按規定程式退回資金池。
4.本次活動的組織方在法律許可範圍内有權修改本次活動條款及細則、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5.其他活動規則詳詢支付服務平台或活動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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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策咨詢
如有疑問可咨詢屬地商務主管部門。
咨詢時間: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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