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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博 和溪:楊時身後形象的人為塑造——兼論楊時墓志撰寫的風波

作者:古籍
朱學博 和溪:楊時身後形象的人為塑造——兼論楊時墓志撰寫的風波

楊時逝世後,胡安國曾在緻陳淵的信中感歎道:“世人之知龜山者甚多,而疑謗之者亦不少。”[1]然與胡氏所說的“疑謗”二字相反,楊時在後世留下的完全是程學正宗、醇儒宗師的光輝形象,今人也很難聯想到楊時當時有何被“疑謗”之事。造成如此反差的原因是其逝世後,以陳淵為首的楊氏後學進行了一系列了形象塑造活動,通過各種文獻剪裁、組織,負面資訊的修飾、遮蔽,對楊時的學行、道統地位的表述和評價進行了新的叙事和書寫,最後在曆史的作用下完成了楊時形象的塑造和道統地位的建構。這些似是而非的表述和真僞交織的史料,不僅對于後世關于楊時的研究誤導巨大,對宋代學術史、思想史研究的負面影響也不容小觑。為此,本文就有關問題進行系統性的梳理和探讨。

一、楊時晚節辨

北宋末年,政事昏弊,時局倉惶,楊時年過七十而突被征召入朝任秘書郎,很快又侍講經筵、除任谏議大夫等職。一時間頗有元老耆宿出山力挽時弊,要回元再造之感。可惜時局勢急轉直下,楊時也難有作為,很快因上疏言事被罷。但實際在當時這段曆史中,還有更為複雜曲折的故事。楊時的真實形象也并不是空有抱負,難以施展的志士醇儒。在欽宗靖康元年楊時遭到朝官和太學生的攻擊,有重要的一點是與蔡京父子有關。而在南宋中期依然有許多學者讨論此事,《朱子語類》中曾連篇累牍,大量記載了門人弟子讨論楊時晚節出處的問題。隻是由于兩宋之交的史料缺略與碎片化,以及楊時在後世不斷被儒士學者所推崇尊奉,很多負面的史料不斷被掩蓋遮蔽,而正面積極的史料持續得以加強和建構。是以原本在兩宋之際部分指摘楊時道晚節有虧的文獻不斷淡出公衆視野,以至于原本極為明晰的曆史事件後世也晦暗難言了。

(一)楊時受蔡京父子汲引與其袒護蔡攸辨

在詳細讨論此事之前,先簡單梳理下楊時晚年之出處。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楊時七十二歲,奉旨任秘書郎;七年,遷著作郎,除迩英殿說書。靖康元年(1126),初為著作郎兼侍經筵,随後即除右谏議大夫兼經筵試講、國子祭酒。但因上疏力谏王安石禍國,請廢新學,罷其配享孔廟,而受到部分朝官彈劾,遂被罷祭酒。

楊時晚年突然出仕是受蔡京父子提拔的。雖然其門人後學多有回護或閃爍其詞,但不少宋代文獻中還保有此事記載。如《朱子語類》卷一百一記載了十餘則關于楊龜山晚節的讨論,譬如“問龜山晚年出得是否”、“曰渠用蔡攸薦亦未是”、“擇之曰龜山晚出一節亦不是”、“聞龜山晚歲一出,為士子诟罵果有之否”等條,皆記載詳實。原文較多,不再抄錄,概括而言即:“蔡京晚歲漸覺事勢狼狽,亦有隐憂。其從子應之自興化來,因通路近日有甚人才”。應之推薦福州張觷,蔡京遂用張觷為塾師。張氏以師道自尊,異于他客。後蔡京入書院,向張氏訪䇿。“張氏曰:‘今日救時己是遲了,隻有收拾人才,是第一義。’京因叩其所知,遂以龜山為對。龜山自是始有召命。”[2]

蔡京專權當政,惡名昭彰,為士人不齒。楊時受蔡氏舉薦而出,自然是一件有損醇儒形象之事。從《朱子語類》所載諸多門人蜂擁質問楊時晚節之事看,當時士論滔滔的情景尚能想見一二。朱熹弟子林擇之即直言“龜山晚出一節亦不是”[3],朱熹自己也曾言:“龜山做人也苟且,是時未免祿仕,故胡亂就之。”[4]這裡所謂“苟且”是随意、不謹饬之意。總體朱熹對楊時晚節的評價還是褒大于貶的,其雖然直言楊時“做事都渙散無倫理”,“隻是出得來,不濟事耳……當危急之時,人所屬望,而着數乃如此,是以使世上一等人,笑儒者以為不足用”,但朱熹自己也表示:“當時事急,且要速得一好人出來救之”,“龜山此行固是有病,但隻後人又何曾夢到他地位在”。[5]

不過除了受蔡京父子汲引之事外,更有一事引人譏議,對楊時晚節影響更大。即在欽宗靖康時國事危急,天下士論蔡氏為禍國殃民之首,朝臣累章彈劾。而時為谏議大夫的楊時卻顧念蔡氏汲引之恩,言說“毋攻居安”(蔡攸字居安)。此事史料缺略甚多,且後來楊時一派學者門庭廣大,後學儒士罕有議論,遂使真相晦暗。《朱子語類》曾載:“欽宗即位,為谏議大夫。因争配享事,為孫仲益所攻。孫言:‘楊某曩常與蔡京諸子遊,今衆議攻京,而楊某曰:‘慎毋攻居安。’”[6]但朱熹亦言:“龜山當此時,雖負重名,亦無殺活手段。若謂其懷蔡氏汲引之恩,力庇其子,至有‘謹勿擊居安’之語則誣矣!”[7]“孫仲益”即孫觌,其時為禦史,彈劾蔡氏頗力。

楊時是否當時曾為蔡攸出言斡旋,關系其醇儒形象。經上文論述,楊時受蔡京父子汲引出山一事已無可疑。而《朱子語類》“渠用蔡攸薦”條下小注雲:“蔡老,令攸薦之。”[8]即蔡京當時年老,實際是讓長子蔡攸向朝廷舉薦楊氏。宣和六年,蔡京已年近八十,史料亦多有記載,其晚年目昏體弱,政事皆由諸子操辦。雖然蔡京或蔡攸舉薦并無本質差別,但蔡京是禍國殃民之首而遭抨擊,楊時是否顧念舉薦之情而避重就輕,為蔡攸出言?以情理而言,楊時這樣的儒者宗師當然不應該有此行為。朱熹亦力斥孫觌“毋攻居安之語則誣”,但朱熹畢竟非當時之人,亦未提出證據。反而,殘存的史料中透露出一些線索是楊時可能袒護過蔡攸。

首先,我們在楊時之《龜山集》确實找不到任何抨擊或批評蔡攸的文字。在其《上欽宗皇帝書》中曾言:“臣伏見蔡京用事二十餘年,蠧國害民,幾危宗社,人所切齒。而論其罪者曾莫知其所本也。葢京以繼述神宗皇帝為名,實挾王安石以圖身利。”[9]此是楊時集中唯一抨擊蔡京的文字,但其文本意是攻擊王安石新學禍國,欲罷王安石配享孔廟之事,且行文中亦未及蔡攸。朱熹亦曾言及:“龜山彈蔡京亦是隻不迅速”,“來得已不是,及至又無可為者,隻是說得那沒緊要底事”。可見,在彈劾蔡京之事上,楊時确實不積極。

其次,關于楊時袒護蔡攸的文字并不是孤證,部分宋代文獻仍有所記載。上文提及朱熹稱楊時有“毋攻居安”之語是孫觌所誣。今檢孫觌撰《鴻慶居士集》卷八有《辭免再除中書舍人狀》一文,曰:“谏議大夫楊時在延和殿下,宣言淵聖有‘蔡攸無罪’之語,以諷台谏。臣獨以為有罪,論奏不已。”[10]南宋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六亦引此。與朱熹所引不同,孫氏本人是稱楊時宣言淵聖(即欽宗)有‘蔡攸無罪’之語,以諷台谏勿攻蔡攸。此狀是孫氏在建炎元年上奏高宗,且言及欽宗,當時距楊時此事不過一年,朝官知之者不少,應不至于完全處于杜撰編造。又南宋張端義《貴耳集》卷下亦載:“淵聖嗣位,台谏交章請誅京、攸。雖楊中立不免宣言‘蔡攸無罪’之語。”[11]

再次,南宋《靖康要錄》卷六“六月十五日”條載:

右司谏徐秉哲奏:楊時年逾七十,老無戒得之識,日造蔡攸之門,進逐其騃子弟遊。從于道觀僧舍,以幸薦拔,學者無不羞之。因緣蔡氏除館職、進侍講,遂為谏議大夫,可謂峻矣!今年春台谏官集于檢院,共論蔡氏之惡。時搖手以止同議者,曰:“且無及居安。”居安,攸字也。身為谏官,不恤公議,容奸黨惡略無忌憚,近在太學,議論輕脫。諸生紛拏,幾緻生事。無德服人,遂罷祭酒。[12]

以此可知,上文提及的朱熹等言“毋攻居安”之言,實際是自徐秉哲奏章“無及居安”。徐秉哲與楊時同時,從“今年春”雲雲可知,其奏言即是當時之事。徐秉哲為了彈劾楊時,措辭誇張激烈,咄咄逼人,此亦是朝官彈章常見的問題,我們尚不至于以此懷疑楊時之學行品質。但擯除感情色彩,其所言的事件卻是重要史料。由于上書對象正是欽宗,又為當年發生之事,且徐秉哲所描述時間、地點、甚至楊時“搖手以止同議者”的動作皆巨細無遺,不免增加了此事的可信度。

最後,還有一條十分重要的材料,從側面可以作證楊時和蔡氏的關系。南宋初曾協的《雲莊集》中有《右中㪚大夫提舉台州崇道觀強公行狀》一文,其中記載:

楊公時一見公,大奇之,曰:“強氏有此人。”一時名勝造門……居鄉二年,殆無岀仕意。親故更勸勉,乃再趨朝,詣吏部,視文榜有湖州司錄事者,即求以歸。時論為之扼捥,而公恬然自若也。楊公時屢為蔡攸輩言之,不效。公于蔡氏雖姻戚,然未嘗少為之屈,故不用。[13]

此文是曾協為強行父寫的行狀。強行父,字幼安,錢塘人,與周紫芝、唐庚等友善,着有《杜荀鶴警句圖》一卷。此段文字透露出一個重要資訊,即楊時曾屢次向“蔡攸輩”推薦強行父,恰側面表示楊時與蔡氏确實有關系,否則不可能屢次推薦人做官。

綜上所述,楊時晚年出山是因蔡氏父子汲引,而他在後來衆人彈劾蔡氏的時也不甚積極,亦有較大可能出言袒護過蔡攸。但必須強調的是此事之考證并非意指楊時學行品質有失,亦不會以此否定楊時一代名儒的地位。正如上文朱熹所言,“他性慢,看道理也如此”、“做事都渙散無倫理”。在風雲激變的關口,楊時的性格和政治能力的缺點造成了其疏于應變。而本文所注重的是基于楊時晚節出處上有如此多的糾葛與議論,卻在其門人與後代理學人士的不斷修飾、掩蔽、重塑中建構出了另一種醇正光大的形象。從來的《宋史》等文獻來看,後世對楊時形象甚至道統地位、曆史地位的評價,都是來源于這類累增重構的叙述。其中比較重要的還有高麗國主問“龜山安在”事件。

(二)高麗國主問龜山事及傅墨卿與蔡氏關系

在楊時逝世後,以陳淵為首的龜山門人不得不面對一件棘手的事件,即如何在行狀、墓志等一系列記載生平、蓋棺定論的文字中解釋楊時晚年出山的原因。陳淵是楊時的得意門生,同時又其女婿,負責整理楊時的遺書與行狀、墓志的編訂。但當時與楊時交往的朋輩、朝官大多知道楊時出山的原委,是以陳淵等人也不太可能完全否認其與蔡氏父子的關系。于是陳淵等主要采取了選擇性模糊、回避關鍵資訊和移花接木的手段組織材料。

首先,今可見的楊時行狀與墓志有兩套,即胡安國《龜山先生墓志銘》、《楊龜山先生行狀》(此有很大問題,詳見下文),呂本中《楊龜山先生行狀》、《楊龜山先生行狀略》。呂本中是楊時弟子,行文多溢美。而陳淵對胡安國撰寫的墓志并不滿意,其中出現了不小的風波。(詳見下文論述)

為了清晰對比,先以表格列出胡、呂二人行狀與墓志中關于楊時出山的原因:

胡安國《行狀》:

是時從公學者益衆,雖高麗國王亦問公“安在焉”。宣和中,因丞相京薦,召為秘書郎。[14]

胡安國《墓志》:

是時,天下多故。或說當世貴人,以為事至此必敗,宜力引耆徳老成置諸左右,開導上意,庻幾猶可及也。則以秘書郎召,到阙,遷著作郎。[15]

呂本中《行狀》:

時丞相蔡京客張觷,言于京曰:“今天下多故,事至此必敗,宜急引舊徳老成置諸左右,庻幾猶可及。”問其人,以先生對。京因薦之。會路君允迪使高麗,國王問:“龜山先生安在?”乃召為秘書郎。[16]

呂本中《行狀略》:

或說當世貴人,以為事至此必敗,宜力引耆徳老成置上左右,開導上意,庻幾猶可及也。會路允迪、傅墨卿使高麗,高麗王問兩人:“龜山先生今在何處?”兩人對:“方召赴阙矣。”及還,遂以名聞。因勸政府,宜及此時力引先生,政府然之。遂以秘書郎召。[17]

對比幾段文字,我們發現在胡安國《墓志》和呂本中《行狀略》中都沒有直接提及蔡京的名字,隻隐晦的稱“當世貴人”;而在《行狀》中則明确提及了蔡京舉薦楊時的事情。這是由于行狀和墓志本身用途和體例有所差別而造成的叙事差異。行狀一般是詳細記述作者生平,宋代朝官的行狀在其家人編訂完成後,往往還要進呈朝廷,作為國史等史志檔案的取材資料,而墓志是作為私家下葬時的生平記述,是以行狀在篇幅和事件記載上都比墓志詳細。有時家屬請名家尊者為逝者撰寫墓志,往往也會提供行狀,作為墓志的取材。而墓志代表了一種逝者的哀榮,更有蓋棺定論,傳之千古的意義。故墓志文辭本身有彰善隐過的特點,溢美文飾也是極為平常的。是以在胡安國《墓志》、呂本中《行狀略》中都選擇模糊掉蔡京的名字,來為楊時晚節出山之事遮掩。

此外,呂本中提到了高麗國王問楊時安在的事情,但胡安國的《墓志》中沒有(胡氏《行狀》中提及,但此為陳淵竄改,詳見下文)。在胡安國的表述中,楊時出仕的原因隻有一個,即“因丞相京薦,召為秘書郎”。而在呂本中的叙述中,楊時出仕不僅有蔡京的推薦,還因為有高麗王問楊時安在的因素。兩者意義實有天壤之别。因為多加入高麗王之事,則表示楊時高名遠播外域,其被召為秘書郎并非僅因蔡氏。這對楊時晚節評價的影響是不言而喻。

那麼,高麗王問過“龜山先生安在”之事是否真實?可惜我們現今無法見到關于當時的高麗史料文獻中記載此事。但依據零星的宋代文獻,卻能顯示出一些蛛絲馬迹。首先,關于事件中高麗王所問的兩位使者路允迪、傅墨卿是有據可查的。路允迪,字公弼,曆任禮部侍郎、簽書樞密院事等。傅墨卿,字國華,山陰人,曆任實錄院修撰、中書舍人、禮部尚書等職。關于二人出使高麗之事,史傳多有提及,其中以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卷三十四記載最詳:

宣和四年壬寅春三月,诏遣給事中路允迪、中書舍人傅墨卿充國信使副往高麗。秋九月,以國王俣薨,被旨兼祭奠吊慰而行,遵元豐故事也。五年癸卯春二月十八日壬寅,促裝治舟……十四日丁卯錫宴于永甯寺,是日解舟出汴。夏五月三日乙卯,舟次四明。[18]

則兩人在宣和四年三月奉诏,經過一番準備,到宣和五年出發,五月才從四明出海(今甯波)。但史料中并未記載高麗王提及楊時之事,如何判斷此事真僞?其實,在陳淵寫給胡安國的一封信中,恰恰透露出傅墨卿出使與楊時被舉薦的關系。

陳淵《默堂集》卷十七雲:

(宣和五年)因傅國華之薦,召赴都堂審察,即以足疾,辭不赴。六年,國華又以前請未行,再薦,遂以袐書郎召對……先是,傅國華奉使三韓,得㫖許于經由三路,凡人才可薦者薦之,不限以員。及歸,具奏:“臣往來京西、淮、浙,人才可薦者甚多,然抱道處晦,無如楊某者,願以所得薦三路人才薦此一人。”上亦聞公名,故始召審察。[19]

正是由于陳淵的書信,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傅墨卿(字國華)之是以能推薦楊時,是因為其奉旨出使高麗(三韓),可以于其途徑之地搜羅人才推薦,且“不限以員”。而後來傅墨卿上奏推薦楊時的理由是“京西、淮、浙,人才可薦者甚多,然抱道處晦,無如楊某者,願以所得薦三路人才薦此一人”。根本未提及有所謂高麗王問龜山安在之說。且如上文所言,傅墨卿共推薦了兩次,宣和五年第一次舉薦,楊時“以足疾,辭不赴”。并非呂本中《行狀》中表述的:“會路君允迪使高麗,國王問:‘龜山先生安在?’乃召為秘書郎。”

那麼,因何故傅墨卿如此青眼楊時,甚至“願以所得薦三路人才薦此一人”。當然,其時楊龜山年逾七十,已是學術大成,卓然宗師之際,其“抱道處晦”之風可能确實折服傅墨卿。但更為關鍵且長期被後世所忽視的一個原因是:傅墨卿與蔡氏一黨有密切關系。

楊時的《龜山集》中有兩封書信,一是緻傅墨卿的,其中有“自念衰晩,不足為世用”、“審察之命,自度㪚材不中繩墨”[20]雲雲。上文提及楊時宣和五年“因傅國華之薦,召赴都堂審察,即以足疾,辭不赴”,此信正是當時楊氏寫給傅國華表示感謝與推辭的回信。另外,還有一封信《答傅子駿》,起首便雲:“姑蘇之别,倐忽餘六年。”[21]傅子駿即傅崧卿,子駿是其字。傅崧卿是傅墨卿之弟,此信言明六年前與傅崧卿在姑蘇曾有交遊,雖今難以考證具體年代,但楊時在宣和六年被召入朝前,曾長期寓居毗陵(常州),期間往來江南各地,可能去過姑蘇,故楊時和傅墨卿之弟傅崧卿可能亦早有交情。

更重要者,據《宋史·蔡翛傳》載:

翛弟兄亦知事勢日異。其客傅墨卿、孫傅等複語之曰:“天下事必敗,蔡氏必破,當亟為計。”翛心然之。密與攸議,稍持正論。故與京異,然皆蓄縮不敢明言。遂引吳敏、李綱、李光、楊時等用之,以挽物情。[22]

正是由此史料留存,為我們提供了兩個重要資訊:1.傅墨卿是蔡攸之弟蔡翛的門客,曾向建言“蔡氏必破,當亟為計”。2.蔡攸、蔡翛聽取建言後“稍持正論”,遂引楊時等用之。

串聯傅墨卿、蔡氏兄弟、楊時之間的關系,結合上述史料,不難得出如下推論:北宋末年蔡氏父子兄弟見時局危殆,開始汲引正人扶持,以福州張觷為首的楊時熟人極力向蔡氏推薦楊時。傅墨卿是蔡氏門客,其弟傅崧卿早前亦認識楊時。其奉旨出使高麗,可以由其所經三路中推薦人才,而蔡氏集團當時又正欲汲引楊時。很可能即是蔡氏授意,讓傅墨卿藉此機會向朝廷舉薦。所謂高麗國主問楊時安在的史料楊時生前并未出現,楊時的入朝完全是蔡氏的運作。其實當時蔡攸等尚把持大權,很多官員取用與其态度有關。又鑒于楊時後來也屢次向蔡攸輩推薦強行父為官,楊時當時與蔡氏兄弟的關系并不差。以此回味上文所引徐秉哲奏書雲:楊時日造蔡攸之門,進逐蔡氏子弟遊。雖是誇張之詞,但也道出了楊氏與蔡氏一門千絲萬縷的聯系。

朱學博 和溪:楊時身後形象的人為塑造——兼論楊時墓志撰寫的風波

二、楊時墓志撰寫風波

楊時逝世後,分别由弟子呂本中撰寫行狀,友人胡安國撰寫墓志銘。由胡安國《龜山先生墓志銘》中“(楊氏)既沒踰年,諸孤以右史呂本中所次行狀來請銘”[23]之言可知,呂本中的《楊龜山先生行狀》撰寫在前,胡安國《墓志》是楊時逝世的第二年依據呂氏《行狀》而撰寫。《伊洛淵源錄》中還記載胡氏寫給陳淵的書信,雲:“龜山志銘,初不敢下筆。以情意之厚,義難固辭,故不得已勉強為之。”[24]可見,還是陳淵等楊時後人主動力邀胡氏撰寫墓志的。但胡安國所撰的《墓志》并不使陳淵滿意,甚至引起了不小的争論與風波。二人關于《墓志》的行文和楊時生平一些事迹的評價,展開了讨論與争辯。而呂本中的《行狀》也有文字引起胡安國的不滿。今人整理的《楊時集》有還有題名胡安國版的《龜山先生行狀》(此有很大問題,詳見下文)。雖然其中不少史料已缺,但陳淵《默堂集》、《伊洛淵源錄》所載《龜山志銘辯》、朱熹等人語錄中的讨論,依然提供了大量的線索和資訊,可以還原當時的論辯。

(一)胡公安國諸人實傳其學

雖然在《龜山先生墓志銘》中“既沒踰年,諸孤以右史呂本中所次《行狀》來請銘”一句後,胡安國直接進入了楊時生平的介紹,後人讀來沒有任何的異樣。但實際呂本中《行狀》中有一句話,引起了胡安國的不滿,即呂本中雲:“陳公瓘、鄒公浩皆以師禮事先生,而胡公安國諸人實傳其學。”[25]這樣的表述使得胡安國成為“實傳”楊時之學的弟子,胡氏的湖湘之學一下納入了楊學的宗裔,此點不僅關系胡氏一門學問淵源,還關系到理學道統的譜系,胡氏自然不能含糊。《龜山志銘辯》中特别記載了其與兒子胡宏的讨論:

宏又問:“《行狀》雲:‘胡公之徒,實傳其學。’此事如何?”答曰:“吾于謝、遊、楊三公,皆義兼師友,實尊信之。若論其傳授,卻自有來曆。據龜山所見在《中庸》,自明道先生所授。吾所聞在《春秋》,自伊川先生所發。[26]

我們可以看到,一方面,胡安國搭配上謝良佐、遊酢,表示自己與“謝、遊、楊三公,皆義兼師友”;另一方面,泾渭分明地表示“若論其傳授,卻自有來曆”,楊時所承是明道先生的《中庸》一路,自己所承是伊川的《春秋》。即皆是二程傳人,相當于是同學關系,且所傳不同。

而關于此事,胡安國應曾讓其子胡甯去信給陳淵澄清。雖此信沒有流傳下來,但陳淵的回信卻儲存在《默堂集》中,其在《答胡甯和仲郎中》一書中急忙緻歉雲:“‘鄒陳以師禮事龜山,胡公實傳其學。’此居仁作行狀,失于審詳之過。銘序中不及,淵知其意矣!”[27]即表示是呂本中作行狀“失于審詳之過”,自己深知胡公在撰寫《墓志》時删去此的用意。

其實朱熹曾談及:“畢竟文定之學,後來得于上蔡者為多。他是以尊上蔡,而不甚滿于遊、楊二公。”[28]《宋元學案》也将其列為謝上蔡的門人。如今學界對于胡安國與湖湘學派的淵源與流變,研究已十分豐富了,一般認為胡氏的湖湘學派和楊時的道南學派,是兩宋之際程學演化出的并駕齊驅的兩大支派,不以胡氏之學傳自龜山之學。而呂本中《行狀》中這樣的表述,無非是在學脈、理學譜系中增加其師楊時的地位。

(二)差市易務事不就

在宣和五年楊時被蔡氏舉薦前入朝前,曾得差常州市易務事,但楊時并未就任。胡安國在其《墓志》中寫道:“成都府國甯觀,後例罷,差監常州市易務,公年幾七十矣。”[29]緊接着下面就寫了蔡氏舉薦楊時為秘書郎之事。

這樣的行文引起了陳淵的質疑,因為當時常州市易務的差事楊時辭去未就。陳淵曾緻信論說此事:

宣和四年,既罷祠官,貧甚,不果赴部。郭慎求在朝,以書問所欲。公年已七十矣!答以:“老不能辦事,唯求一筦庫為貧耳。”慎求得書,詢吏部見阙監當官、近毗陵未差者。吏部報以“常州市易務”,即為求得之,馳以告公。慎求初亦不知前一日為人所授。公聞之曰:“非見阙,固于吾事無濟。然市易事,吾素不以為然,縱便得祿,其可就乎?蓋慎求不察吾意耳。”至五年秋末,果退阙。[30]

由此知當時楊時年已七十,罷去祠官後較為貧困,是以請郭慎求“唯求一筦庫為貧”,即無非是找一閑差可得俸祿養老。因其當時寓居毗陵的緣故,郭慎求就近找了常州市易務的差事。但其實這個差事并非空缺,而是“前一日為人所授”,郭氏不知,後來楊時便退阙未就。

原本胡安國亦知道楊時未就此市易官,但卻隐去未就之事,反而引起了陳淵的質疑,對此胡氏有所解釋:

宏又問:“據楊氏家錄,稱先生不欲為市易官。呂居仁亦雲:‘辭不就。’今《志》中何故削去‘不就’二字?”答曰:“此是它門未曾契勘古人出處。大緻若書‘不就’兩字,便不小了龜山。差監市易務,即辭不就;除秘書省校書郎,卻受而不辭。似此行徑雖子貢之辯,也分說不出來。今但隻書差監市易務,公年将七十矣,即古人乘田委吏之比,意思渾洪,不卑小官之意,自在其中,乃是畫出一個活底楊龜山也![31]

在胡安國看來,如果寫了“不就”二字,則一般讀者必感覺“差監市易務,即辭不就;除秘書省校書郎,卻受而不辭”,自然顯得楊時嫌棄市易務之官卑小,而貪圖秘書省校書郎這樣的京官。

而陳淵後來亦辯解雲:“若謂‘監市易務,不就;除秘書郎,即就’。即非同時事,失其實矣。”[32]即前者是宣和五年之事,後者是宣和六年,原本并不會有誤解。是胡安國《墓志》中将兩者連起來行文,且有失事實。但胡安國對自己删去“不就”二字是相當滿意的,認為“意思渾洪,不卑小官”、“乃是畫出一個活底楊龜山”,而他批評陳淵等“未曾契勘古人出處”。

平心而論,其實胡陳二人所争論的并非是事件的本身,因為二人在事實的認知上并無異議,所看重的是讀者心中塑造的楊時形象。陳淵等看重“不就”二字的意思:一者是尊重事實,二是不想小了龜山的形象。從上文陳淵信中轉述楊時之言看,楊時也表示過“市易事,吾素不以為然”的,這樣卑小的差事似乎與年已七十的宿儒元老不相稱。而胡安國想避免讀者有“監市易務不就,除秘書郎即就”的誤解,一心要畫出一個“不卑小官”的“活龜山”。如此雖然高明,但不得不說亦有些曲筆文飾。

最後陳淵折中兩種利弊曰:“今削去‘不就’二字為當,更恐欲見其實故具之。然如市易務方待阙未上,雖不見于《墓志》,亦可也。”[33]即其表示胡安國的考慮有理,但事實也很重要,故提出折中方案:不将此事寫入《墓志》。畢竟市易務之事楊時未上。但今史料中恰好保持了胡安國的回信,其在《答陳幾叟書》中特别拒絕了陳淵提出的“雖不見于《墓志》亦可”的提議:

如差監市易務事,乃平生履曆,故不可阙。若據龜山所言,卻甚明白,雖書“不就”,無害也。但《行錄》乃言:“不欲為市易官。”于語脈中轉了龜山之意,卻似嫌其太卑冗而不為。須當削去“不就”二字。夫年已七十,欲為筦庫,即見得“遺佚阨窮不憫怨”之意,正要此一句用,豈可不書乎![34]

胡氏一方面表示“差監市易務事,乃平生履曆,故不可阙”,另一方面特别引用《孟子》“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之言,強調此點可展現楊時雖不被重用,困頓在野,但不怨朝廷,尤且不卑視小官,“年已七十,欲為筦庫”,“正要此一句用,豈可不書”。

而後陳淵在另一封信中曾有言:“‘不就’二字,已悉雅意。《墓志》第二本已送去将樂矣。”也即是說,确實《墓志》有一個所謂“第二本”的修改版。而今《楊時集》中有另一個托名胡安國《龜山先生行狀》,實際應是楊時最後的上碑刊刻的墓志,其中便完全删去了市易務之事(詳見下文)。可見,最後陳淵依然沒有接受胡安國的理念。

(三)楊時最終墓志版本

如今最為通行的《楊時集》,是由林海權先生點校整理,中華書局出版,其中收錄了一篇題為胡安國撰的《楊龜山先生行狀》。[35]據其後林海權先生的校勘記可知,此文出自光緒十年重修的《蛟湖楊氏族譜》卷首,但原文并無标題和作者的落款,所謂“胡安國《楊龜山先生行狀》”是林先生所拟。之是以确定是胡安國為作者,是因為文中部分文字與胡安國的《楊龜山墓志》一緻,尤其是有“崇甯初,代餘典教渚宮”一段,這正是《墓志》中胡安國回憶其與楊時交往的叙述。而既然宋代各類史料中都記載了胡安國《墓志》,那麼此篇應該不是墓志,便歸為行狀了,《蛟湖楊氏族譜》也将此文次于呂本中的《龜山先生行狀》之後。

但實際并非如此,這篇不是行狀,而應是楊時墓志。首先,這篇所謂的《行狀》不但增加了高麗國主問龜山安在之事,還删除了上文提及的所有陳淵和胡安國交鋒的話題。尤其是“差監市易務事”的事迹,胡安國已經明确表示“不可阙”、“正要此一句用,豈可不書”,而這個《行狀》完全删除了。其次,胡安國在給陳淵的回信中曾義正言辭的言明:關于楊時《墓志》,“安國意不欲有所改更。必欲更之,但曰‘著述論辯存于今者,其傳浸廣’可也。”[36]即是原本《墓志》中“凡著述論辯其存于今者,非見諸行事”一句最後五字可改為“其傳浸廣”。這是胡安國唯一允許陳淵改動之處。但是實際我們看到《行狀》和原本的胡氏《墓志》差異巨大,基本改寫了大半的内容,改寫的文字有的來自于呂本中《行狀》,有的則是重新撰寫。最後墓志的銘文部分,也完全與胡安國的版本不同。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違背胡安國意思的新版《行狀》,恰恰可能是最後真正刊刻使用的楊時墓志。因為此文的最後有兩行重要的文字:“右朝靖大夫權發遣福建路提點刑獄公事賜紫金魚袋呂聰問書冊;觀文殿大學士左銀青光祿大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李綱篆蓋。”[37]其中“右朝靖大夫”應作“右朝請大夫”,是手民之誤。楊時是紹興五年去世,而呂聰問在紹興四年确實擔任過上述官職,如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七十九“紹興四年八月丙申”條載:“右朝請大夫福建路提點刑獄公事呂聰問”[38],曾上疏請求追奪王安石謚号。而宋代鄒浩的《道鄉先生文集》前有李綱序言,後落款雲:“紹興五年歲次乙卯三月二十一日,觀文殿大學士左銀靑光祿大夫李綱”。可見上述兩人的結銜于史料皆有應證,而既然有李綱的篆蓋、呂聰問書冊,則此必是最後墓志的定本。且據上文可知陳淵對胡安國撰寫的《墓志》很不滿意,而此版本的大量修改都是回避了上文提及的争端,基本展現了陳淵的主張。可能最後這個版本的《墓志》正是出于陳淵之手筆。

此外,楊時身前還撰寫過《三經義辨》一書,專攻王安石《三經新義》。在陳淵等門人看來,此是楊時一生批判王學的重要功績,值得大書特書。然而胡安國《墓志》中僅引當時朱震奏疏之言:“所着《三經義辨》,有益學者。”陳淵在信中雲:“今《墓志》所書,止引朱子發奏疏雲:‘所着《三經義辨》,有益學者’。某之愚見,更欲少賜提掇之。”[39]即希望胡氏可以再‘提掇之”,多美言幾句。當然,由上文胡安國的回信可知,其完全拒絕了陳淵這類修改請求。至于楊時《三經義辨》的曆史評價和在後世的傳播接受問題,筆者在《楊時<三經義辨>新考》[40]一文中已詳細論述,此處不再贅述。簡言之,其書在南宋的影響和評價并沒楊氏後學所溢美的那樣,朱熹也曾批評過此書。而入元之後,此書便散佚不存了。胡安國之是以不過度表彰《三經義辨》,歸根到底還是實事求是,不願意違心誇飾。

朱學博 和溪:楊時身後形象的人為塑造——兼論楊時墓志撰寫的風波

三、楊時身後形象的塑造

基于厘清了上述各種楊時晚節的糾葛和墓志撰寫的風波,下面才可以真正探讨關于楊時身後形象的塑造問題,此不僅對于楊時學術評價、曆史地位有決定性的作用,對于宋代學術史、思想史亦有不可忽視的影響。

首先,較為明确的是原本楊時的晚節出處是受到非議的,即胡安國所感慨的“世人之知龜山者甚多,而疑謗之者亦不少”。然此種所謂“疑謗”的情形,很快在後世減弱消亡,留下的是楊時醇儒學者的正面形象。一方面,對于蔡氏父子的汲引,當時士人也多能了解,所謂“天下多故,宜引耆德老成”,又如上文所述,朱熹曾反複強調的:“當時事急,且要速得一好人出來救之。”而另一方面,高麗國主問龜山安在的事件被不斷強化,插入楊時晚年出仕的叙述中,甚至讓人覺得其出仕的很大原因是因其名動四海,及于外邦,引起天子重視。但實際所謂傅國華的舉薦并非因為高麗國主,此事在楊時生前并未有人聞說,是其逝世後門人散播于世的,原本胡安國墓志亦不記此事。而基于這種移花接木的語言書寫,《行狀》、《墓志》(陳淵改版)、《宋史》等等後來文獻不斷的轉載、強化,使得高麗國主之事如同真實的史事融入了楊時生平的記載,其晚年入仕的糾葛已不再引起後來讀者負面色彩的感覺了。

更進一步看,回顧上文所及,楊時的出山并未有什麼實際作為,朱熹在私下與門人的議論中也多次直之言楊氏“隻是出得來,不濟事”、“無殺活手段”。但在後來胡安國後來給陳淵回信中曾評價楊時當時作為:“若能聽用……須救得一半,不至如後來大段狼狽也。”[41]其實此句胡氏并沒有寫入《墓志》,但楊時後學頗為引重。尤其是朱熹對此句特别推崇,其言:“龜山之出,人多議之。惟胡文定之言曰:‘當時若能聽用,決須救得一半。’此語最公。”[42]後來《伊洛淵源錄》、《三朝北盟會編》等書都有引用,後代甚至成為典故。南宋後期的吳勢卿在為懷才不遇的好友蔡杭作挽詩曾寫到:“龜山如用救得半,君實未亡猶可為。”正是将胡安國此語作為典故比拟蔡杭,可見此語之流播與接受。而由此不言而喻的是,楊時此已成為良言善策不被朝廷聽用,無力回天的孤忠悲情形象,和原本一身糾葛、“不濟事”的真實情況相去甚遠了。

其次,楊時與蔡氏家族的關系被掩蓋。雖然在當時危急之際,楊時受蔡氏父子的汲引尚可以辯解分說,但其若與蔡氏子弟有過從交誼,則将成為難以開脫的污點。上文所舉徐秉哲奏章中“日造蔡攸之門,進逐其騃子弟遊”之言固然是言官誇大,但從袒護蔡攸、傅國華舉薦楊時(傅是蔡氏門客)、楊時屢次向蔡氏舉薦強行父(強本亦是蔡氏姻親)等看,楊時與蔡家子弟确實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凡此種種,在楊氏後學的記載中完全被掩去,特别是袒護蔡攸這類在當時引起過争論的事件,在楊時逝世後采用遮蔽或選擇性忽視的處理方式比不斷開脫和解釋更好。随着後學的諱莫如深和史料的缺失,使得此事逐漸變為“淡煙疏影”抛之于楊時身後,即便宋代文獻中尚殘存一些蛛絲馬迹(如上文所引孫觌、徐秉哲奏疏),随着楊時地位和光輝形象的與日俱增,這些“淡煙疏影”的疑點也消失于光環之下,最終被後世遺忘。

再次,是關于差常州市易務事的史法書寫。該事件原本非常微小,實際楊時也并未赴任。但陳淵和胡安國在“不就”二字上的争端卻非常大,因為這恰恰關系到了楊時身後形象的塑造問題。胡安國一心想借删去“不就”二字,畫出個“不卑小官”的“活龜山”。但陳淵一方面不願接受違背實情的寫法;更關鍵的是差易務事确實卑冗,按胡氏的書寫,年逾七十的宿儒宗師比對了一個如此的官職,塑造的形象亦顯不堪,也難免聯想出朝廷輕視之感。雖然胡安國回信中強調自己的寫法不再修改,但最後我們知道陳淵還是修改了墓志行文,将此事完全删去。從今月曆史形象的塑造來看,陳淵的目的完全達到,原本差常州市易務事楊時未上,也從來沒有學者會關注此事,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有過這樣一個楊時辭去不就的差遣。

但實際極為重要的是,從陳淵自己的叙述可知,年已七十的楊時确實向在朝的友人郭慎求緻信:“老不能辦事,唯求一筦庫為貧耳。”此時楊時雖不至于如孔子困于陳蔡那樣落魄,但也難以使人感到光輝之形象,這也是陳淵意欲回避的。胡安國的原意是在承認“夫年已七十,欲為筦庫”的現實下,用前賢“遺佚阨窮不憫怨”的話來修飾。其實,胡安國比陳淵更看重楊時身前的事實和春秋筆法,他所進行的書寫是在面對楊時形象确實有各種不利的糾葛下,用委曲高明的筆法比拟,從古賢中尋找比附,借以塑造楊時合乎古法的醇儒形象。但陳淵的選擇往往是掩蓋、遮蔽不利資訊,僅留下光輝的一面。當然,這點上來說陳淵在塑造楊時身後形象的實際效果上是非常成功的。明顯宋代以後,幾乎無人會在對楊時的認知中,出現一個“年已七十,欲為筦庫”困窘形象。

最後,除了上述人事上的形象塑造,陳淵等楊時後學在其學術影響、學術地位上也進行了一系列建構。其中比較重要的建構活動有三:一是将胡安國諸人拉入楊時的門人範疇,在學脈譜系中加強楊時地位。二是宣揚以《三經義辨》為代表的楊時的反王著作,樹立楊時終結王學的曆史地位。三是以宣揚程子“吾道南矣”的評價,建構道南學派始祖身份。

其中第一點本文已有論述,“胡公安國諸人實傳其學”之言一經出現,立刻遭到了胡安國的不滿,而陳淵也在回信中表示歉意。基于湖湘學派在南宋的發展變化,實不是楊氏一門可以牢籠的,在此點上陳淵等的想法自然不可能實作。但有趣的是,後面兩點影響更大,且與當時實情相去很大,卻在後代的不斷層累建構中實作了。原本這兩個問題非常複雜,非一篇文章可以囊括。但《三經義辨》的問題筆者已有專門的文章讨論(見《楊時<三經義辨>新考》[43]);而“吾道南矣”的問題,業師顧宏義教授亦有《“吾道南矣”說的文獻學考察》[44]一文讨論。兩文繁複的推理茲不再贅述,而個中的結論卻可簡迳明晰的用來揭示楊時身後學術影響、學術地位上建構事實。

首先,《三經義辨》類似是篇幅較小的條辨劄記,陳淵為此書增加了三經原文和王安石《三經新義》的對應文字才僅有三卷,其内容還在于讨論王學之失,解經内容并不詳實,對原本三經的研究意義不大,其亡佚的速度比王安石《新義》還快。雖然以陳淵為首的楊時門人積極宣揚,但當時學者多不太重視楊時此書,如朱熹曾批評說:“龜山長于攻王氏,然《三經義辨》中亦有不必辨者,卻有當辨而不曾辨者。”[45]胡安國在撰寫《墓志》時也不願多作溢美,才有了上文所及陳淵去信請求胡氏再多美言數句之事。

但随着陳淵将此書進呈及後來楊時名望的不斷提高,此書卻被宣傳成了終結王學的重要著作,如《宋史·王居正傳》所載:

(楊時)出所着《三經義辨》示居正曰:“吾舉其端,子成吾志。”居正感厲,首尾十載為《書辨學》十三卷,《詩辨學》二十卷,《周禮辨學》五卷,《辨學外集》一卷。居正既進其書七卷,而楊時《三經義辨》亦列秘府。二書既行,天下遂不複言王氏學。[46]

而如筆者所考證:楊時之書影響有限,而王居正的《三經辨學》被進呈朝廷後一直束之高閣,從來沒有在社會中流行過。所謂“二書既行,天下遂不複言王氏學”雲雲乃是虛言,南宋大量學者解經反而好援引王安石《新義》。[47]

但《宋史》中相類似的記載,還見《宋名臣言行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玉海》“三經義辨”條等。逐漸後世皆宣說楊時此書對王學産生極大沖擊,楊時以此書示王居正,居正作《三經辨學》,從此天下無再言王學者。甚至今人論文亦據此感歎:此書對王學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48]而回顧這種與曆史實際情況截然相反的塑造,固然楊時門人後學,甚至後代理學家們不斷宣傳、建構起了推動作用;但更為重要是楊書的過早亡佚,反而因禍得福地使後世難以知曉此書實際内容。雖然胡安國、朱熹等南宋學者尚曾閱讀此書并還有過負面的評價,但宋代以後這些零星的資訊很快被主流論調遮蔽,而少量碎片化的史料也難以引起注意。

其次,關于“吾道南矣”的問題,業師顧宏義先生在《“吾道南矣”說辨析》一文已詳細論證:“吾道南矣”之語在楊時生前并無,史源大體“當出自朱熹所編次的《二程遺書》,随後又被收入朱熹所編之《伊洛淵源錄》,此外未見時人有所引錄或述及”,“道南”之說乃是後人宣傳。[49]楊時逝世後,其門人後學為了推崇楊氏,宣說楊時為載道而南,獨傳程學的一代宗師。而顧師文章亦指出:“兩宋之際人們對于楊時獨傳二程伊洛之學的說法并不認同”,“所謂宋廷‘既渡江,東南學者推(楊)時為‘程氏正宗’之說,當屬此後道學盛行時的追譽之詞而已。”[50]

但從曆史發展看,有關“吾道南矣”的宣揚和塑造非常成功,作為官方史籍的《宋史·道學傳》中亦記載此說,而後世更直接将楊時一派命名為“道南學派”,明清學者更撰寫如《道南源委錄》《道南淵源錄》等書尊崇道南之學。道南學派在宋明理學中的道統地位已經無可否認,且對南宋以後的儒學産生了實際性的重要影響。

朱學博 和溪:楊時身後形象的人為塑造——兼論楊時墓志撰寫的風波

四、結語

經過上文的論述不免使人驚訝的發現,扣除了高麗國主之事、“吾道南矣”、《三經義辨》終結王學等各種光環,真實的兩宋之交那位一身糾葛、疑謗的楊時形象,竟然和後世觀念中的相差如此巨大。楊時晚節出處的各種問題、墓志撰寫所中表現出的胡安國與楊氏門人弟子之間有關楊時評價和認同的差異、所謂終結王學的代表著作《三經義辨》的虛美、“吾道南矣”說的杜撰等,在在顯示了楊時逝世之後其曆史形象是經過了一系列的建構和塑造,其中有的部分是在陳淵、朱熹等南宋前期、中期完成的,而如《三經義辨》終結王學、“吾道南矣”等觀念是在南宋至明清漫長的曆史時期内,層累地建構完成的。隻有真正厘清和認知這些問題,才能客觀、準确的評價和研讨原本曆史中真楊時的其人其學。最後仍須強調的是,本文無意對楊時的學術成就、道德地位有任何負面評價或質疑,上述探讨的各種問題也不可能影響楊時以及道南學派在道統中的地位和曆史意義。實是因楊時身後形象的塑造和其生前各種史事的遮蔽,導緻在宋代理學史、思想史中長期存在各種意義非凡而又一直被忽視或混淆的觀念。而本文所作的也恰可借用胡安國所言:想要“畫出一個活底楊龜山”。

注釋: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兩宋之際福建經學研究”(項目号:19XJC720006)階段性成果。

[1]朱熹:《伊洛淵源錄》卷十《答陳幾叟書》,《朱子全書》第12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057頁。

[2]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〇一,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2571頁。

[3]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〇一,第2568頁。

[4]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〇一,第2572頁。

[5]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〇一,第2569、2573頁。

[6]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〇一,第2572頁。

[7]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〇一,第2572頁。

[8]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〇一,第2569頁。

[9]楊時撰,林海權點校:《楊時集》,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29頁。

[10]孫觌:《鴻慶居士集》卷八,《文淵閣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135冊,第87頁。

[11]張端義:《貴耳集》卷下,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第44頁。

[12]《靖康要錄》卷六,《文淵閣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329冊,第531頁。

[13]曾協:《雲莊集》卷五,《文淵閣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140冊,第300頁。

[14]《楊時集》,第1144頁。

[15]《楊時集》,第1135頁。

[16]《楊時集》,第1149頁。

[17]《楊時集》,第1153頁。

[18]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卷三十四,《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93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892頁。

[19]陳淵:《默堂集》卷十七,《全宋文》第153冊,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第216頁。

[20]《楊時集》,第608頁。

[21]《楊時集》,第606頁。

[22]《宋史》卷四百七十二《蔡翛傳》,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3732頁。

[23]《楊時集》,第1134頁。

[24]《伊洛淵源錄》卷十《答陳幾叟書》,第1057頁。

[25]《楊時集》,第1151頁。

[26]《伊洛淵源錄》卷十《龜山墓志辯》,第1056頁。

[27]陳淵:《默堂集》卷十七,第219頁。

[28]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百一,第2587頁。

[29]《楊時集》,第1135頁。

[30]陳淵:《默堂集》卷十七,第216頁。

[31]朱熹:《伊洛淵源錄》卷十《龜山墓志辯》,第1055頁。

[32]陳淵:《默堂集》卷十七,第216頁。

[33]陳淵:《默堂集》卷十七,第216頁。

[34]朱熹:《伊洛淵源錄》卷十《答陳幾叟書》,第1057頁。

[35]《楊時集》,第1143頁。

[36]朱熹:《伊洛淵源錄》卷十《答陳幾叟書》,第1057頁。

[37]《楊時集》,第1146頁。

[38]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七十九,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1495頁。

[39]陳淵:《默堂集》卷十七,218頁。

[40]朱學博:《楊時<三經義辨>新考》,《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第88頁。

[41]朱熹:《伊洛淵源錄》卷十《答陳幾叟書》,第1057頁。

[42]黎靖德:《朱子語類》,第2573頁。

[43]朱學博:《楊時<三經義辨>新考》,《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第88頁。

[44]此文原載《宋史研究論叢》第12輯,後又收入《宋事考論》一書(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323—343頁),題為《“吾道南矣”說辨析》。

[45]黎靖德:《朱子語類》,第3099頁。

[46]《宋史·王居正傳》,第11737頁。

[47]朱學博:《楊時<三經義辨>新考》,第97頁。

[48]彭國翔:《楊時<三經義辨>考論》,《近世儒學史的辨正與鈎沉》,台北:台灣允晨文化有限公司,2013年,第41頁。

[49]顧宏義:《“吾道南矣”說辨析》,《宋事考論》,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324頁。

[50]顧宏義:《“吾道南矣”說辨析》,第337頁。

注:本文發表于《複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3期,此據作者原稿,引用請以該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