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機關明知
員工患有心髒病
且近期兩次入院治療
但仍安排其從事高處作業
1月24日,深圳機場
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
造成1人死亡
近日,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據調查報告,涉事項目為深圳機場衛星廳及配套設施高空保潔服務項目,主要施工内容為衛星廳的屋面外表面、外室裡面幕牆、室内表皮及梁架等清洗服務。其中,項目發包機關為深圳市萬物空港服務有限公司,分包機關為深圳市碧雅麗清潔服務有限公司。
調查報告顯示,死者羅某根為深圳市碧雅麗清潔服務有限公司保潔員,負責涉事項目玻璃幕牆高空清洗工作,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作業類别為高處作業。
該公司對羅某根在2023年因患有急性心力衰竭、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心律失常等心髒疾病且兩次入院治療的情況知情,但仍安排其從事具有危險性的高處作業。
1月24日0時10分許,該公司組織4組人員進行清洗玻璃幕牆作業。
因涉事幕牆為曲面、無安全帶系挂點,在未采取防高處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情況下,羅某根通過鋁制梯爬到涉事幕牆第四階鋼結構橫梁上進行高處捆綁水準生命線作業時,其身體向後方倒下,墜落過程中頸部撞到涉事幕牆第二階鋼結構橫梁,後滾落至地面,墜落高度約4.24米。
事故現場
事故現場第三至第四階鋼結構支架上放有鋁制梯
部分水準生命線固定點已捆綁在鋼結構支架上
通過現場監控檢視羅某根墜落的情形,不排除其突然向後方倒下和自身身體疾病發作有關。
調查組認定,深圳市碧雅麗清潔服務有限公司“1·24”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因人員違規操作,生産經營機關及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導緻的一般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主要教訓,一是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在未確定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違規冒險進行高處作業。二是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及時掌握作業人員身體狀況;未督促員工嚴格執行本機關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規程;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消除員工違規冒險作業的事故隐患。三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産職責不到位,未及時消除員工違規冒險作業的生産安全事故隐患。
該起事故中,多人被建議予以處罰。
●來源: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網站 中國應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