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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項考試報名時間定了!

作者:漳州生活

注意!

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即将開始

今天中午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釋出

兩則通知

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考生

資格申報和稽核、

2024年地方專項計劃考生

資格申報和稽核

01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和稽核工作的通知

這兩項考試報名時間定了!

實施區域

高校專項計劃在我省的實施區如下:

這兩項考試報名時間定了!

報考條件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本人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聯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且已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參加2024年我省普通聯考報名。

另外,同時符合上述(一)和(二)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甯德市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4年我省普通聯考報名的少數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招生院校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試點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報名及資格稽核辦法

(一)4月25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簡章,并在教育部陽光聯考平台完成報名申請(含個人資訊填報、志願填報等)。4月28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将考生報名資料,按地區分發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二)4月28日-29日,符合報考條件且已認證教育部陽光聯考平台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普通聯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時須送出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以及《2024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附件2)。

(三)實施區域農村地區的認定,根據國家統計局釋出的2023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由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兩部分組成,城鄉分類代碼為“210”和“220”,表示鄉村,認定為實施區域的農村。

往年被地方專項計劃或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02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和稽核工作的通知

這兩項考試報名時間定了!

實施區域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永泰縣、建甯縣、清流縣、明溪縣、泰甯縣、甯化縣、诏安縣、雲霄縣、平和縣、浦城縣、光澤縣、順昌縣、松溪縣、政和縣、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霞浦縣、古田縣、柘榮縣、屏南縣、周甯縣、壽甯縣。

報考條件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本人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聯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戶籍在我省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階段學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且已在戶籍所在縣參加2024年我省普通聯考報名。

此外,同時符合上述(一)和(二)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甯德市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4年我省普通聯考報名的少數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招生院校和類别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省屬重點高校(以省教育廳公布年度招生計劃安排為準)。地方專項計劃隻面向實體科目組普通類和曆史科目組普通類招生,不安排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計劃。

申報辦法

(一)4月17日-18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持申報地方專項所需材料到普通聯考報名所在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時須送出本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以及《2024年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附件2)。

往年被地方專項計劃或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來源:東南網

編輯:胡佳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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