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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作者:新金融觀察
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春節檔熱搜不斷。不過這回熱搜與影片本身無關,而是因歌手薛之謙釋出的一條《飛馳人生2》影評微網誌,引發了大衆關于盜攝的争議。

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被指“盜攝”薛之謙打油詩回應

2月15日,薛之謙發微網誌,表示自己“低調又呆萌”地走進影院,觀看韓寒導演電影《飛馳人生2》,然後“我看哭了……而且是被熱血哭了……”

這篇“影評”小作文因為其中三張電影拍攝畫面的配圖,引發熱議。

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今(16)日,薛之謙作一首“打油詩”,正面回應“盜攝”問題,稱“此心光明,亦複何言”。

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據該微網誌,薛之謙認為部分網友的盜攝指責是在“塞臉”,電影主創“本尊”則對他的影評表示了感謝。“此心光明”,就是他的最終表态。

薛之謙行為是否屬盜攝?

今日午間,央視網快看釋出視訊稱,業内人士表示,大陸法律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在觀影期間不得對影片進行錄音錄像。簡單來說,龍标亮起的時候,我們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機拍攝了。我們購買電影票是購買了一個單人的觀影體驗服務,并不是說買了電影票就可以拍攝電影内容。

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微網誌認證為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周兆成律師釋出微網誌稱,盜攝是指在未經著作權人、表演者或其他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對他人創作的作品進行拍攝、錄音、錄像等行為,并将這些材料用于公開傳播、商業利用或其他侵犯他人權益的目的。同時,《電影産業促進法》明确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是以,這種未經許可拍攝、錄音、錄像的行為是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産權和隐私權,是違法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于薛之謙的行為是否構成盜攝,周兆成律師認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他表示,如果薛之謙在拍攝他人作品時未經許可,并且将這些材料用于公開傳播、商業利用或其他侵犯他人權益的目的,那麼這種行為就可能構成盜攝。但是,如果薛之謙的拍攝行為僅僅是為了個人觀賞或留念并沒有傳播或商業利用的目的,那麼這種行為通常不會被認定為盜攝。

不過,也有粉絲認為,薛之謙是受邀觀看,拍攝行為若獲得許可,則不屬于盜攝。

延伸閱讀——

據貓眼專業版資料,截至2月16日15時32分,2024年春節檔(2月10日—2月17日)檔期總票房(含預售)已突破72億。《熱辣滾燙》《飛馳人生2》《熊出沒·逆轉時空》暫列檔期票房前三位 。2024春節檔票房超過去年(67.66億),進入中國影史春節檔票房前二。

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薛之謙被指“盜攝” 春節檔繼續“熱辣飛馳”

責編 蔣賽賽

檢校 張小楠

來源:紅星新聞、新浪微網誌、央視網、證券時報、貓眼專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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