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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與“龍的傳人”:從帝王的象征到中華國族認同的符号

龍與“龍的傳人”:從帝王的象征到中華國族認同的符号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秦朝時就有人對皇帝說:“今年祖龍死”,《集解》引蘇林“龍,人君象”,應劭雲:“龍,君之象”,可知伴随着中國第一個帝制王朝的出現,龍便已被視為皇帝的象征。

《史記·高祖本紀》也記載同時期的劉邦“醉卧,武負、王媪見其上常有龍”,反映的觀念亦是秦漢之際人認為龍是帝王之象征。

而在此前封建時代周代禮制中,龍已經開始作為天子的紋飾,《禮記·玉藻》:“龍卷以祭”,鄭注:“畫龍于衣”。但周代尚未将天子比喻為龍或是直接以龍作為天子的唯一符号,各種封建貴族和知識精英同樣可以使用龍的符号。

《禮記·明堂位》記載“夏後氏山,殷火,周龍章”,孔疏雲:“夏後氏畫之以山,殷人增之火,周人加龍以為文章”。可知,夏商周三代禮服紋飾不同,夏代是否以山,殷代是否一定以火,皆不得其詳。但周人将龍增入,作為禮服紋飾的一種,則是可信的。

《尚書·臯陶谟》雲:“帝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 此處涉及封建時代的十二章服,曆來句讀不同,或說是服章中為龍,或言“山龍”并稱,根據注家解讀,從周天子一直到士,各級貴族的服章上都有山龍符号,多有證據表明“是士服山龍也”([清]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中華書局,2007年,第98—99頁)。

由此可見,在權力分散和多中心結構的封建時代,從最高禮儀上的貴族“天子”,一直到最低級的貴族“士”,都可以使用龍這一符号。

《周易·乾》用九“見群龍無首,吉”,正是描述的上古、三代時期衆多君長、貴族們在一起共治的狀況,《彖》“首出庶物,萬國鹹甯”,疏:“以頭首出于衆物之上,各置君長以領萬國,故萬國皆得甯也”。對照可知,此處群龍無首的“首”指萬國君長的盟主,而“群龍”正是對應了“萬國君長”。以群龍形容三代時期遍地的諸侯、君長、領主、貴族們一起開會,共同治理天下。亦可以窺見龍在封建時代可以對應各級封建貴族,而非為“天子”一人所獨享。

從考古材料來看,西周以來的龍并未被作為周天子獨一無二的禮器象征符号,各級諸侯與貴族都使用龍,此種情況繼續延伸至春秋時代。羅振玉曾收藏春秋銅器拓片《昶仲無龍鬲》,昶氏字“仲無”,名“龍”,“無”乃“舞”之初字,其名、字乃“龍”與“舞”相對應,即取雲龍飛舞之意(郭沫若:《名字解诂》,自《金文叢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第135頁)。與此配套的,有《昶仲無龍匕》,鑄“昶仲無(舞)龍”四字。貴族以龍舞為名、字,可知春秋貴族文化中“龍”的符号可為貴族使用,并非天子獨占。至于《莊子·天運》中,則借孔子之口将老聃這種知識精英尊稱為龍,所謂“吾乃今于是乎見龍。龍,合而成體,散而成章”。

隻有到了皇帝制度出現,秦制絕對君主主義爆炸式擴充的時代,龍才成為了最高公權力的象征,秦始皇帝被稱為“祖龍”,正是這一表現。秦代皇權象征的玉玺上刻有“白玉螭”,還有“交五龍”之形(《史記·秦始皇本紀》“矯王禦玺”《集解》《正義》引)。而漢承秦制以後的曆史書寫中,漢高祖也被描述為“醉卧,武負、王媪見其上常有龍”,“隆準而龍顔,美須髯”的形象(《史記·高祖本紀》),據說楚國範增曾令人望劉邦之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史記·項羽本紀》),亦可知秦之後,龍作為最高主權者的象征,甚至也成為了秦朝敵人的知識,可見影響之深遠。漢文帝的出生,被附會上其母薄姬“夢蒼龍據吾腹”(《史記·外戚世家》)的傳說。

自此以後,龍作為皇帝制度的絕對象征符号,為後世中國人所熟知,并一直沿用到滿清。在近代威斯法利亞體系擴充到東亞之後,晚清也開始使用“國旗”,即1888年沿用至1912年的長方形“黃底藍龍戲紅珠”旗。在這一時期,龍繼續被作為皇權的象征物。

但與此同時,又出現了新的含義,龍開始在新的近代威斯法利亞體系中作為“中國”這個國家的象征物。那麼自然而然,随着辛亥革命推翻君主制,主權者從皇帝轉移到全體國民,龍自然不再是皇權的象征,而是成了近代民族國家全體國民的象征符号。

是以,龍從晚清國旗的符号轉化為中國全民的民族象征,而中國人是以人人可以自稱為“龍的傳人”,便也是水到渠成的邏輯。在民國時期,人們普遍産生了龍是全體中華之國民象征的觀念。聞一多在《伏羲考》中說:“總之,龍是我們立國的象征”;“現在變為每個中國人的象征了”。這種心情就很典型地代表了從帝制時代到共和民族國家時代,從一般文化心理結構中,對于“龍”所承載精神文化含義的巨大轉變。

在這個背景下,作為現代中國人的國民當然應該有理由為自己是“龍的傳人”而自豪,因為龍的象征符号不再是秦政所獨占的遺産,而是重回到了三代和封建時期人們所能共有的象征與符号。

當然,值得一提的是,西方人對于現代中國人“龍的傳人”這一符号的了解,因為翻譯方面的一些誤解,存在着某種誤會。這是因為,近代以來的翻譯中,人們将dragon翻譯為漢文中的“龍”。然而dragon此物,在西方文化中一直是負面色彩的怪物。如古日耳曼史詩《貝奧武甫》中,就有英雄國王用利劍殺死巨大吐火dragon,并最終戰死的内容。而且在著名的中世紀日耳曼史詩《尼伯龍根之歌》中,兇惡的dragon霸占城鎮,并要求居民送上綿羊、子女為犧牲作為dragon的食物,後來聖喬治将dragon殺死。還有英雄西格弗裡特殺死dragon後,以其血液沐浴而能刀槍不入等。

雖然dragon的形象和古代東亞的“龍”有一些相似,但二者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存在,文化象征含義更是差異極大。在西方文化中,dragon是能吐火且破壞力驚人的怪獸,代表着兇惡的含義。然而在東亞,龍是黃帝鑄九鼎而乘龍升仙,或形容老聃這種有大智慧知識人,以及封建時代各類貴族或士君子們的文化象征符号,其形象是正面和積極的,而且到了辛亥革命之後更是成為全體中國人作為國民象征的含義。在日本、南韓、越南的文化中,龍雖然不是近代全體國民的含義,但在文化傳統上,也仍然是積極和正面的形象。

是以,在翻譯方面,我們應該将“龍”直接音譯為long,而不是譯為dragon。同樣,西方文獻中的dragon,可以就直接音譯為“爪根”之類,而不要再翻譯為“龍”了。至于“龍年”,更是不要翻譯為“dragon year”或“the year of the dragon”,否則這樣除了自我貶低,和繼續增加誤會之外,可謂毫無意義。

•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李競恒

責編 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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