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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條學習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

作者:法律一語明

第一百八十七條

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财産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一、本條主旨

逐條學習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

  本條是關于民事責任優先原則的規定。

二、條文演變

  原《民法通則》并沒有關于民事責任優先原則的規定。原《侵權責任法》對侵權責任優先作了明确規定,其第4條規定:“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财産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這一規定對于保護受害人利益具有重要作用,該條規定的适用在社會上引起了積極反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原《民法總則》吸收了這一成功經驗,将侵權責任優先原則升格為整個民事責任優先原則,在該法第187條作出規定:“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财産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這對于民事權利保護和救濟發揮了更大、更積極的作用,《民法典》總則編對這一規定予以了保留。

三、條文解讀

逐條學習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

本條是對非沖突性責任競合和民事責任優先權保障的規定。

法規競合,是指一個違法行為,同時觸犯數個法律或者數個法律條文,在法律适用時,選擇适用該行為觸犯的某一個法律條文,同時排除其他法律條文的适用,或者同時适用不同的法律條文的法律适用規則。

其構成要件須為兩個,即“同一行為”與“多個法律條文”。

責任競合是法規競合的具體表現形式。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現象,責任競合分為兩種:(1)發生在同一法律部門内部的責任競合,如前條規定的違約責任與民事責任競合;(2)發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門之間,如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競合。後一種競合為非沖突性競合,數個法律規範可以同時适用,根據不同法律規範産生的數個法律後果并行不悖,可以共存。

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競合,後果是“不影響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在形成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或者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競合時,一個違法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并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一方主張有關機關追究違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并不妨害受害人向違法行為人主張追究民事責任。

非沖突性法規競合,産生民事主體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優先權保障問題。由于對侵權行為有可能由刑法、行政法、侵權法等不同部門法進行規範,是以,形成了刑法、行政法、民法的法律規範競合,性質屬于非沖突性法規競合。侵權人因同一個違法行為,同時要承擔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由于不同部門法律規範的競合屬于非沖突性競合,是以可以同時适用。例如,侵權人因同一個違法行為,既要承擔罰金、沒收财産的刑事責任,或者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責任請求權的地位,又要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發生财産性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的競合,應當同時承擔。賦予請求權人以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優先權,則該請求權的地位就優先于罰款、沒收财産的刑事責任或者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責任請求權的地位,使民事主體的權利救濟得到更有力的保障。這就是損害賠償請求權優先于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優先權保障賴以産生的法理基礎。民事主體的财産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四 案例

逐條學習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

吳某某與黃某某贍養費糾紛案

案情:吳某某與黃某某系母子關系。吳某某與前夫黃某離婚,女兒由前夫撫養,兒子黃某某由吳某某撫養。後吳某某與吳某榮再婚,再婚後吳某某沒有生育子女,一家人共同生活。黃某某因長期吸毒以及販毒被捕,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後吳某某患病,需醫治缺錢,遂提起訴訟,認為黃某某不履行贍養義務。法院認為,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故原告之女及吳某榮的子女吳某明、吳某文負有共同贍養吳某某的法定義務。現吳某某僅向黃某某主張贍養費,但黃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被沒收全部個人财産,但根據私權保障和私權優先的原理,本案贍養費應優先于黃某某被沒收全部個人财産的刑事責任。

五 解析

此案涉及民法典第187條的規定,民法典第187條借鑒了《侵權責任法》第4條的規定,并對民事責任優先原則進行了強調。本條規定,意味着大陸改變了一切情況下“國家利益大于集體利益,集體利益大于個人利益”的觀念。本案的一審判決認為,被判決沒收個人全部财産的人,财産應當全部上交國家,自然不具有贍養能力。即便吳某某生活确有困難,也可向另外的贍養人或扶養人要求解決。這種判決就是重視公權力而忽視個人私權觀念的展現。而二審法院基于私權保障和私權優先的理念,對案件進行改判,很好地踐行了此條立法的理念。在本案中,黃某某基于子女的贍養義務對吳某某應給付贍養費是私法意義上的民事責任,其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沒收全部個人财産,這屬于公法即刑事法律規範調整的刑事責任,兩者屬于不同法律部門之間的責任,構成了非沖突性法規競合和責任競合。即便黃某某被判處沒收全部個人财産,也不能免除其應負的贍養義務。同時權利人吳某某的給付贍養費請求權也應當具有優先受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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