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燕無雙
在曆經五次缺席庭審後,備受關注的谷歌殺妻案嫌犯陳立人,終于出席了2月9日的第六次庭審。
2月9日是中國的除夕,但是很多關注此案的在美華人,仍然選擇來到加州聖塔克拉拉縣法院大樓,旁聽這起殺妻案庭審。
案發後24天,陳立人第一次出現在了公衆面前。盡管法庭嚴禁拍照和截圖,但還是有在場的華人設法拍下了陳立人的出庭照片。
由律師施羅德陪同出庭的陳立人,身着橙紅色上衣,外套黃色囚服,雙手戴手铐,右手還纏着厚厚的繃帶。最亮眼的是,頭上還戴着一個白色的頭盔。
關于陳立人的頭盔,網上有兩種說法。
一種說,這種頭盔是法庭專用的“人道限制軟殼防護頭盔”,通常用于防止嫌犯自殘、自殺。
第二種說法,則來自一位美國網友留言,說這個頭盔是法醫科學收集證據的頭腦活動監測裝置,用于專家分析心理狀态,評估嫌犯是否有精神疾病。
我個人比較傾向于第二種說法,畢竟如果想自殺自殘,不是隻有撞牆一個辦法。
令所有關心此案的中外華人失望的是,這一次庭審于案件整體來說,依然沒有什麼進展。關于陳立人殺妻的過程和動機,幾乎未涉及。
整個庭審過程隻有幾分鐘,主要确定了三件事:
第一,法官詢問陳立人是否需要将法庭提供的翻譯服務,對此,陳立人開始很自信的說不需要。
然而,法官建議,不要冒這個險,因為專業翻譯可以幫助他了解美國法庭程式,以及辯護雙方的談話内容。
陳立人思忖後,改口需要翻譯。
第二,法官文嫌犯是否認罪,對此陳立人的回複是“不認罪”;
第三,法官與辯檢雙方交換意見後,宣布陳立人下一次的庭審時間為4月19日下午1時30分。
看來老美的司法程式與大陸不一樣,這次庭審,相當于審了個寂寞。
庭審後,陳立人的律師施羅德在場外接受采訪。對于公衆關注的陳立人的精神健康狀況,施羅德拒絕發表評論,稱屬于保密資訊。
被問陳立人是否會申請精神鑒定時,施羅德表示,這在此類案件中很常見。這也再次驗證了施羅德大概會以精神失常為辯護理由,為陳立人争取無罪或者減刑。
坦白的說,從知情人的相關描述中可以看出:大半個晚上呆滞沉默的陳立人,在朋友們離開後突然暴起,毆打妻子頭部緻死,把自己的手都打腫打紫,跪坐地闆到第二天中午……他的精神,肯定不能說很正常。
但,他的精神失常到什麼程度?對他的定罪有什麼影響?關鍵還要看他作案時有沒有認知能力和行為能力。
我們希望殘忍的兇手能得到嚴懲,但是一切還是要尊重法律。隻不過下次庭審一杆子支到了4月,不知道對于于軒一的父母是一種怎樣的煎熬?
與陳立人父親陳甫在案發後迅速趕到美國,并花費大量資金,為陳立人聘請了一支專業的律師團隊來進行保釋和無罪辯護相比,于軒一身為普通退休教師的父母則顯得弱勢的多。
直到案發兩周後,于軒一的父母才曆經曲折辦下赴美簽證,于1月29日抵達矽谷,并在女兒的社交平台用幾行簡短的文字表達了他們對女兒的痛失和悲痛。
他們寫道:“痛失愛女,無處話悲痛,軒一永遠離開了我們,她的美麗和善良定格在了27歲……”
這一段看似簡潔而平和的文字,沒有歇斯底裡的責罵和控訴,卻在高度的修養和克制中,将一對痛失愛女的父母的悲傷,襯托的格外沉痛。
而據傳,陳立人殺妻後,其父母隻顧積極營救愛子,卻對于軒一的父母——自己那痛失獨生愛女的親家,無一言半語的歉意和慰問。
果然,“一拳一拳打死妻子”的陳立人的自私和涼薄,與其父母一脈相承。
2月9日,在陳立人殺妻案庭審的旁聽席上,還坐了好幾位陳立人夫妻的朋友。
其中一位陳立人的同僚加同學李興(化名)表示:陳立人很開朗,也很講義氣和很有想法。“不是替陳說話,我很想知道,究竟為什麼會發生這起悲劇!”
李興還透露,這場悲劇帶給同僚和同學們的影響力之深,讓大家都在重新審視自己、解剖自己的世界觀,陳立人被抓後那一周時間人都是恍惚的,甚至會幻想會不會哪一天自己也打老婆。
還有一位陳立人之前實習機關的女同僚說:她對陳立人的印象是很靠譜。案件發生後,她直到第三天,才從教育、工作背景,聯想到殺妻嫌犯是自己認識的那個前同僚Tonny Chen。
而陳立人的另一位同僚也表示:“在谷歌工作,壓力每個人都會有,公司也有提供很多途徑,可以去咨詢,可以去幫到員工。不太可能因為壓力導緻這個結果。”
對于以上陳、于二人的同僚的發聲,有很多義憤填膺的網友表示,這是在為殺人犯洗地!
個人覺得談不上,人是極其複雜的動物,公正的說,陳立人殘忍殺妻是事實,但同僚眼裡的他“”很開朗,也很講義氣”也有極大可能是事實。
雖然至今看陳立人殺妻的動機依然是個謎,但“聽話聰明”的吳謝宇會弑母,“開朗、講義氣,近乎完美的”陳立人會殺妻,都不是什麼不可置信的石破天驚。
人都有弱點,内心深處都有一個需要釋放的自我。完美本身就是最大的騙局,一個人表現得沒有弱點,恰恰是最大的弱點。
而完美”的孩子,隻不過是他們比普通人更善長壓抑真實的自我罷了。
他們隻允許自己做父母、老師、同學眼中完美的典範,進而失去了自由,丢掉了那個有血有肉的自己。
壓抑的時間太久,就會在心中孕育出心魔,生根、發芽、膨脹,最終一旦爆發,不是自毀,即是毀人。
陳立人殺妻後,有法律專家專門就親密伴侶謀殺案進行了分析,他們認為從作案動機上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婚姻關系中想擺脫伴侶,又不想走離婚程式、失去财産和撫養權,或者想從伴侶的死亡中受益的;
第二類則相反,通常是被害人想脫離這段關系,而兇手卻不願意對方離開,進而産生“得不到就毀掉”的動機;
第三類案子中一方出于沖動殺害另一方,兇手的性格有沖動易怒的特點;
第四類是家庭中的擴大性謀殺,殺害伴侶的兇手通常有較高比例存在家暴史。
說實話這個案子和每個類型都不完全一樣,首先用拳頭毆打妻子緻死就是非常罕見的,同樣是赤手空拳,更多見的是扼頸。
如果非說像哪一類,可能更像第二類“得不到就毀掉”。
在這之前,網絡上看到陳立人的相關介紹後,有一種說法很是盛行,說男生是相親界的頂流,于軒一高攀。
真是這樣嗎?
事實上,男生家境可能比女生好一些,但二者其他方面勢均力敵,若真要說相親“頂流”,恐怕是于軒一,而不是陳立人。
因為在谷歌這個地方,華人男性數量遠遠多于華人女性,更别提程式員工作的性别比例差異了。假設兩人離婚,女生找到相似條件的男友很容易,而男生卻未必還能找到相似條件的女友。
何況在幾萬華人供職的谷歌公司中,陳立人隻是普通的一員。谷歌有十幾萬員工,有30-40%是博士學曆,有許多MIT、斯坦福之類名校的畢業生,UCSD碩士的學曆隻是一般。
而“副局的爹”到了美國,屁用沒有!
是以,現在網上有一種猜測,是于軒一想要離開,而陳立人不能接受看起來溫婉内向的妻子,脫離他的控制,而陷入癫狂。
在真相未揭露前,隻能說這種可能性比較大。
這場婚姻裡,真正令人可惜的,是那個同樣讀了那麼多年的書,工作能力突出,前途無量,卻含恨客死異鄉的女生于軒一!
而無論陳立人多麼優秀,當他殘忍殺妻時,就隻剩了四個字:罪不容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