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詢# 每日三條(第1295期)
一問:律師你好,我在廠裡上班,指頭受傷了半年了。我現在可以找哪個部門?
答:您既然是工傷就要先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時限是一年,千萬不要錯過。将來按照您勞動能力鑒定的結果再向用人機關主張相應的權利。
二問:你好!我之前談了一個女朋友,他告訴我她離過婚,在一起一年多,後來分手了,但是她花了我十多萬。然後我發現她沒有離婚,請問她構不構成詐騙?
答:離婚與否和是否花錢沒有相應的因果關系。也就是說,您給對方花錢原因并不是對方離過婚,而是基于您和對方的同居關系。這并不同于對方謊稱自己未婚騙取您彩禮或者錢财的行為。是以,個人傾向性認為對方的此種行為并不構成詐騙。
三問:請問遇見騙子,然後因為交易的錢不多,不能立案。但是那邊是團夥作案,然後有很多受害者受騙。把騙子的聊天記錄及照片發出來,犯法嗎?
答:核心在于暫時還是您個人認為對方是騙子,而不是公權力部門。一件事情還沒有得到公權力确認其違法性之前,您個人去傳播或者發送一些消息本身就是不妥當的。即使對方真的是涉嫌犯罪,需要釋出消息,也不應該由您來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