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她在一塊荒地上點燃了一根火柴。
卻引發了一場突如其來的火災,燒毀了7輛物流運輸車輛。
老人卻報警後便逃離了現場。
這是什麼操作?
事情經過
2023年1月底,松江區的李老太按照往年的習慣,在村頭的一片閑置荒地上點燃火柴,意欲清理雜草,為來年的蔬菜種植做準備。
不料,這一次的火勢卻失控,火災面積迅速擴大,燒毀了停放在荒地上的7輛物流運輸車輛。
原告車主們将李老太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承擔共計27萬元車損的賠償責任。
李老太的兒子卻稱,母親是一位不識字、不會使用手機的農村老人,而且在火災發生時已經盡力請求路人幫忙報警。
他表示,事發路段是無人看管的荒地,不應該停放車輛。
我尋思竟然是無人看管的荒地,又不是你私人的地方。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你地方,你燒毀别人的車,還指責别人停車?
法院回應
法官給出的原因:車輛停放在無人看管空地而非停車場,且事發時車輛近一月無人管理。
他們作為車輛第一責任人也應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還表示老人的經濟狀況,如果直接判決賠償,可能難以執行到位。
而村委會也發聲說;這片荒地無人看管,車主們未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備停車。
法官通過調解,最終達成了原告與被告的賠償調解。
李老太的兒子決定為母親承擔賠償費用,原告車主們也同意降低賠償金額。
社會熱議
對于這樣結果,網友們也是紛紛支援車主。
“你不來開荒啥事都沒有,什麼歪道理,怪人家停”
“荒地不能停車,人家停車沒有造成損失,你引起火災,你還有理了”
“停一個月了就成無人管理了,還得擔責任”
總結
這樣的結果就因為車主有保險,而且停了一個月,就得擔責任。
這樣的偏袒,我表示不能接受。
車開到無人管理的荒地上被人燒了,還得擔責任,就因為對方是老人。
對于這樣的結果,如果是你,你會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