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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綠色周報|13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 三維股份篡改監測資料被罰

作者:這是憤世嫉俗的

每經記者:李少婷 每經編輯:楊夏,孫志成

A股綠色周報|13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 三維股份篡改監測資料被罰

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準,首創環保(SH600008,股價2.69元,市值197億元)控股公司被罰46.42萬元;為達到标準篡改監測資料,三維股份(603033.SH,股價16.32元,市值168.39億元)被罰36萬元……

2023年12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40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衆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市區、337個地級市政府釋出的環境品質、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資料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資訊資料,釋出“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資料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資訊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12月第三周收集到的資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13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周綠鑒: 首創環保控股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在企業管理能力、财務狀況、行業競争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12月第三周)

A股綠色周報|13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 三維股份篡改監測資料被罰

本期資料顯示,生态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資訊共關聯到13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3家上市公司背後有176.06萬戶的股東,投資标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其中,三維股份因篡改監測資料達到标準,被台州市生态環境局于11月30日作出行政處罰。

文号為“台環罰﹝2023﹞12号”的處罰書顯示,三維股份存在着從業人員在煙塵自動監控資料偏高的時候,以将煙塵分析儀進樣管擠壓成U形的方式,使煙氣通過進樣管裡的積水過濾掉煙塵來降低煙塵濃度,達到煙塵自動監控資料虛假達标的情況,屬于《環境監測資料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環發〔2015〕175号)中第四條第八項,已構成篡改監測資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被台州市生态環境局罰款36萬元。

12月1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三維股份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12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緻電三維股份,接線人員表示,将會去檢視采訪函。

此外,因“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準”,首創環保控股公司成都首創邦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被成都市生态環境局罰款46.42萬元,處罰文号為“成環罰字〔2023〕QL044号”。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成都首創邦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後提出聽證申請。成都市生态環境局于2023年10月16日組織公開聽證。成都市生态環境局認為,公司所提聽證意見不影響環境違法行為的成立。

環保處罰: 危廢貯存不規範永太科技控股公司被罰

本期收錄的資料顯示,永太科技(002326.SZ,股價11.37元,市值103.89億元)控股子公司重慶永原盛科技有限公司,因“危廢貯存不規範”,被重慶市涪陵區生态環境局罰款33.628萬元,處罰文号為“涪環罰〔2023〕22号”,處罰檔案釋出日期為12月7日。

蘭州黃河(000929.SZ,股價9.93元,市值18.45億元)控股子公司蘭州黃河嘉釀啤酒有限公司,因“在對污水處理站二沉池進行清洗時,将污水排放口矩形槽中的采樣泵私自取出并放入盛有排放口水樣的塑膠桶中,導緻清洗二沉池期間該機關工業廢水排放口所排廢水無法正常監測”,被蘭州市生态環境局罰款12.2萬,處罰文号為“蘭環罰字〔2023〕13号”。

12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緻電蘭州黃河,接線人員表示,将會去确認環境處罰的相關情況,并檢視采訪函。截止發稿前,暫未獲得進一步的回複。

此外,合作市金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羚新能源)因“未經準許非法使用草原修建光伏發電項目”,被合作市自然資源局罰款13.89萬元。金羚新能源由中電建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建新能源)全資持有,中電建新能源為中國電建下屬控股子公司,正拟分拆上市。

信用中國收錄了文号為“合自然資草罰字〔2023〕的處罰書,顯示:經巡查發現該公司在合作市那吾鎮塔瓦行政村塔瓦村,佐蓋曼瑪鎮地瑞行政村天然草原上,未經準許非法使用草原19.839畝(其中:塔瓦村18.5595畝、地瑞村0.5775畝、多河村0.114畝、加拉村0.588畝)修建光伏發電項目。

合作市生态環境局于11月1日向金羚新能源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經調查,金羚新能源對違法事實予以承認。至此,案件事實已清楚。此案于11月15日立案調查,截止11月28日案件調查驗證工作結束。12月1日,金羚新能源被合作市自然資源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六十五條罰款13.8917萬元。

近年來,随着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漸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是以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資料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資料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資訊資料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資訊公開水準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确立“資訊公開與公衆參與”,資訊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擷取環境資訊、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資訊、完善公衆參與程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衆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資訊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資訊以“公開為常态、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資料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回報,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鄧宇瀚、王可欣、劉笑塵對本文亦有貢獻)

記者|李少婷實習記者|劉志遠

編輯|楊夏 孫志成 杜恒峰

校對|劉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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