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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資金超23億元 “新中國最大銀行A錢案”主犯被判無期

作者:小魚新聞

曆時20餘年,新中國成立後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竊案——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終于塵埃落定。

3名主犯全部落網

2023年12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A錢、挪用公款案進行公開宣判,以A錢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對被告人許國俊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對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許國俊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許國俊于2001年畏罪潛逃,2002年被國際刑警組織釋出國際紅色通報,2021年被從美國強制遣傳回國。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被告人許國俊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便利,夥同許超凡、餘振東等人,采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占用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A錢公款美元6221.73萬餘元、港元3.63億餘元、德國馬克146.1萬餘元,共計折合人民币9億餘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5億餘元、港元2000萬元、美元1.26億餘元,共計折合人民币14億餘元。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許國俊的行為構成A錢罪、挪用公款罪,A錢數額特别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損失,挪用公款數額巨大。鑒于許國俊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2019年1月,央視播放《紅色通緝》新聞專題片。專題片介紹,2001年10月,震驚全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案發。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夥同繼任的兩任行長餘振東、許國俊涉嫌勾結A錢、挪用中國銀行資金約4.85億美元,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被稱為新中國最大的銀行A錢案。

專題片中披露,外逃美國,是他們早就精心鋪好的後路,在此之前,他們已認證假離婚等手段,把妻子兒女都轉移到了美國。

3人一到美國,許超凡等人立即前往拉斯維加斯豪賭。之前他們把巨額資金也轉移到了美國、加拿大、中國香港的多個賬戶,其中一部分存在賭場貴賓賬戶,這些錢無法提現,隻能通過賭錢取出,目的是把黑錢洗白。然而很快他們發現,不論是賭場的錢還是其它賬戶的錢,沒過多久就全部被當機。據介紹,當時中方依據2001年3月生效的中美關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向美國提請協助,使得許超凡等人相關賬戶迅速被當機。

此後,中方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國際司法執法合作,锲而不舍開展追逃追贓工作,餘振東、許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傳回國,辦案機關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内外追回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币。

2021年11月,外逃20年之久的許國俊被強制遣傳回國。至此,該案3名主犯全部落網。

犯罪量刑有所不同

據悉,許超凡、餘振東、許國俊為開平中行前後三任行長,并且均參與實施A錢、挪用公款犯罪,但3人的量刑有所不同。

許國俊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對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

涉案資金超23億元 “新中國最大銀行A錢案”主犯被判無期

許國俊(被告人)

2006年3月31日,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A錢和挪用公款兩項罪名判處餘振東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個人财産人民币100萬元;追繳涉案款物及違法所得,退賠受害機關和上繳國庫。

2021年10月13日,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A錢和挪用公款兩項罪名判處許超凡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币200萬元;對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

根據大陸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幹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該案審判長表示,從罪責上看,許超凡罪責最重,餘振東次之,許國俊再次。但從情節上看,許超凡、餘振東是自願接受遣傳回國,構成自首,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許國俊被強制遣傳回國,沒有自首這一減輕處罰情節。法院在審判中堅持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主動自願回國投案自首的依法寬大處理,是以對許超凡、餘振東減輕處罰,分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對許國俊在法定刑幅度内判處無期徒刑。

唯有回頭方是正途

12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表文章《負隅頑抗沒有出路 唯有回頭方是正途》。其中也提到,量刑的差異,正是依法辦案、精準審判的展現,既掌握政策、差別對待,提高精準度、展現人性化,又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底線,是依法追逃追贓、懲治腐敗的具體實踐。

涉案資金超23億元 “新中國最大銀行A錢案”主犯被判無期

對餘振東和許超凡的寬大處理,傳遞了追逃追贓工作的鮮明政策導向,釋放了鼓勵外逃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的強烈信号。

許國俊的結局則是有力的警示和震懾。從一開始選擇在美受審、企圖利用美國法律逃避懲處,到後來心存幻想、企圖刑滿後留在美國,到最後被強制遣返,負隅頑抗的最終結果,就是失去了通過自首獲得減輕處罰的機會。

2021年,許國俊被強制遣傳回國後,中央追逃辦負責人曾指出,許國俊涉案金額特别巨大,畏罪外逃且負隅頑抗,影響十分惡劣,其歸案充分證明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逃匿多久,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清晰明了,正反兩方面典型就擺在眼前。對那些在逃人員來說,唯有回頭方是正途。

來源:法治複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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