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作者:梅姐說法

浙江,杭州。男子花1553元買了一隻帝王蟹,吃的時候發現沒有肉,1500塊的螃蟹殼子就占了1300塊。店家回應說:可能餓得時間比較久,餓瘦了!

(案例來源于:1818黃金眼)

一、案件概述:

詹先生和家人出門逛街,看到店裡有鮮活的帝王蟹賣,去年詹先生曾經在這家店買了一隻,做好後肉質緊實,滿膏滿黃非常鮮美,那滋味讓詹先生念念不忘。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是以,這次遇見了帝王蟹,詹先生立馬決定再買一隻,正好當天家裡人都在,大家一起嘗個鮮。

詹先生仔細看了一下,水箱裡的帝王蟹個個看起來都很新鮮,旁邊标着價錢,1499一隻,每一隻重量1.5千克到2千克之間。

詹先生盤算了一下,一隻三四斤的帝王蟹,自己一家人吃一隻就夠了。于是他當即挑了一隻看起來十分鮮活的帝王蟹。

螃蟹挑好後,詹先生交給了店員,請求他們幫忙加工一下。詹先生覺得清蒸更能吃出海鮮的鮮甜,于是決定做成蒜蓉粉絲的。店員答應後告訴詹先生帝王蟹1499元,加工費是54元,一共1553元。

詹先生付了錢,等帝王蟹加工好後,他就讓打包好,準備帶回家一家人一起嘗一嘗這頓大餐。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詹先生将做好的帝王蟹帶回家後,一家人高高興興坐在桌邊準備吃蟹,詹先生的父親作為長輩第一個上去品嘗,他掰下來一隻蟹腿剝了起來。

然而很快,老先生就發覺了不對,他疑惑地問兒子詹先生:這隻蟹怎麼這麼瘦?

老先生吃過帝王蟹,之前吃的蟹肉質緊實,蟹肉有一股鮮甜味,但是這次吃的肉質發散,沒有嚼勁,而且還有一股子腥味,并且,蟹腿有手指粗,裡面的蟹肉卻隻有不到小拇指的一半粗細。

詹先生趕緊也拿了一個蟹腿,果然如父親所說,蟹肉看起來非常瘦,往蟹腿裡一看,殼子裡一大半都是空的,嘗一口也遠沒有去年吃到的好吃。

詹先生心裡頓時感覺五味雜陳,花了大價錢,吃了一隻不好的蟹,他感覺自己上了當。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二、雙方協商

詹先生找到了店家,反映了自己遇到的問題,沒想到店員說,這隻蟹是進口來的,因為路途遙遠,可能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餓得比較久,把帝王蟹餓瘦了。

對于這個解釋,詹先生感到十分好笑,他認為該店銷售的産品品質上不能保證,并且這個解釋毫無誠意。

就算是蟹餓瘦了,這是店家的原因,不是自己造成的,自己作為消費者,憑什麼讓自己承擔這種損失?

而且,蟹餓瘦了不應該先養一段養胖了再賣嗎?店家既然賣東西,就應該保證品質,哪怕說價格貴一些他也都無所謂,但是産品品質得過關。

詹先生認為,自己去年從該店買了一隻帝王蟹品質很不錯,出于這種信任,這次買蟹的時候,他才随便挑了一隻看起來生猛的,沒想到店内的蟹品質這麼差。

詹先生認為帝王蟹的品質有問題,自己受到了欺騙,這隻1500塊的帝王蟹,1300多元都是殼子,隻有兩百塊的肉。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後來,店員見實在說不過去,對詹先生說,可以補償他一個水果拼盤。

詹先生斷然拒絕了,1500多元的帝王蟹,隻吃到了幾口肉,對方隻願意送一個果盤,這也太敷衍了。

詹先生提出,這隻蟹頂了天隻值兩百塊,光殼子就占了一大半,這也太坑了。他要求給他退錢。

然而,店家卻絕不同意,稱帝王蟹已經被詹先生吃了,他們又沒有辦法繼續再,吃到嘴巴裡的東西怎麼退?

經過不斷拉扯,他們同意補償給詹先生200元,但詹先生并不認同。他認為這隻帝王蟹最多隻值500元,是以要求該店退還1000元給他。

然而,店裡說帝王蟹是活鮮,不是标品,個體之間存在着胖瘦差異,就和人一樣,有的一米六160斤,看起來很胖,有的一米八160斤看起來很苗條,這個沒辦法控制。

他們是按隻賣,并不是稱重量的,詹先生正好挑了個180個子160斤的,是以就顯得瘦了些,這是正常的。

由于雙方沒有達成一緻意見,詹先生決定找來調解員幫忙,在調解員的見證下,該店把每隻帝王蟹都過秤了,确實都在1.5到2公斤之間。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該店表示,為了保證品質,會對每批次帝王蟹進行稱重,驗收标準是不得低于1.54公斤。

該店還向調解員展示了他們為帝王蟹準備的海鮮缸,他們稱會定期給帝王蟹進行投食,以保證它們鮮活。并且,帝王蟹自己也會抓海鮮缸裡在售的蝦蟹食用。

據該店的介紹,帝王蟹的産卵期現在剛過,是以普遍會瘦一些。而詹先生吃的這隻帝王蟹是當天剛到店的,還沒來得及喂養,可能是在運輸途中餓瘦了,但是不存在任何品質問題。

對于給詹先生造成的不愉快,他們願意給予水果、其他海鮮或一定金額的補償,但由于帝王蟹已經被吃掉了,确實無法給予上千元的退款。

這件事引發了熱議,一些消費者對詹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支援,認為他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另一些人則認為詹先生過于挑剔,畢竟帝王蟹是活鮮商品,個體差異是不可避免的。

也有人提出,詹先生那隻蟹可能被掉包了,因為正常的帝王蟹就算剛産完卵,腿裡也不可能這麼空,肉質也不會這麼水,很可能是被人用死了的掉包了。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三、律師解讀

根據上述内容,我們可以分析出以下涉及到的法律問題:

1. 商品品質問題與消費者權益保護:

詹先生買了一隻帝王蟹,和店家之間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該合同受法律保護,即詹先生付錢,店家傳遞符合品質要求的帝王蟹。

詹先生吃帝王蟹時,感覺帝王蟹的肉質并不飽滿,蟹腳殼内的肉隻有小拇指的一半,空殼部分也很多。

這涉及到商品品質問題,消費者有權利要求商家退還部分款項。雖然店家解釋說帝王蟹是活鮮,個體之間存在差異,但他們沒有談攏,也沒進行補償。

《民法典》規定,出賣人傳遞的标的物不符合品質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财産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是以,詹先生在有确切證據的前提下,有權要求店家承擔違約責任,依法對其進行賠償,進行賠償。

2. 價格與計價方式:

詹先生在買帝王蟹時,價格單顯示每隻重量在1.5到2公斤之内,每隻1499元。這是一種按隻賣的計價方式。

雖然店方保證每隻帝王蟹的重量都在1.5到2公斤之間,但詹先生買的這隻帝王蟹是否符合這個标準,則需要進一步的證據支援。

根據《價格法》規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标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産地、規格、等級、計價機關、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标準等有關情況。

是以,店方應當提供每隻帝王蟹的重量資料,以供消費者參考。

餓太久餓瘦了!男子1500元買帝王蟹沒有肉,店家拒賠償稱正常現象

3. 補償與糾紛解決: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出賣人傳遞的标的物品質不符合要求,買受人可以要求減少價款、解除合同、退貨等救濟方式。是以,詹先生要求退還1000元是有法律依據的。

詹先生買的帝王蟹感覺肉質不飽滿,要求店家退還1000元。店方則認為帝王蟹是活鮮,個體之間存在差異,願意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雙方在補償金額上存在分歧,需要通過協商或者法律途徑解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争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是以,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和解、調解、投訴、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

綜上所述,詹先生買帝王蟹遭遇了商品品質和标示不符的問題,其要求退還1000元是有法律依據的。店家應該對其商品品質負責,并按照法律規定給予詹先生相應的補償。

對于此事,您怎麼看?#頭條創作挑戰賽##妙筆生花創作挑戰##時事熱點頭條說#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