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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發票如何開具?這8個問答收藏學習

作者:廈門稅務

【問題1】我是個體工商戶,屬于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三季度預計銷售收入為25萬元。請問我是否可以根據客戶要求,就部分業務放棄免稅,開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條、第五條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适用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可就該筆銷售收入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适用3%征收率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就該筆銷售收入選擇放棄減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您可以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就部分業務放棄上述減免稅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相應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題2】我公司是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三季度預計銷售收入低于30萬元,請問應當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适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者“未達起征點銷售額”相關欄次。

  你公司三季度合計銷售額預計未超過30萬元,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将免稅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适用)》第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如為個體工商戶,應填寫在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如果沒有其他免稅項目,則無需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問題3】我是經營機車銷售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到10萬元,請問還能開具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機動車,可以按上述規定享受免稅政策,開具左上角有“機動車”字樣的稅率欄為“免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題4】我是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每月銷售額在10萬元左右,但為客戶開具發票時無法确認當月總收入會否超過10萬元,請問我要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應如何開具發票?

  答:《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适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您在無法确定當月銷售額是否會超過10萬元的情況下,适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應先按照1%征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申報納稅時,如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進行免稅申報,如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減按1%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問題5】我是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8月為客戶開具發票時按照習慣開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如實際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請問我能夠享受免稅優惠政策嗎?

  答:《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您的月銷售額如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直接進行免稅申報,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問題6】我公司是零售機車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每月銷售額在10萬元左右,月中為客戶開具發票時無法确認本月是否能夠享受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請問我要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優惠政策,應如何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答:《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适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您在月中開票時并不知曉銷售額是否會超過10萬元、能否享受免稅政策,應先按照1%征收率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申報納稅時,如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進行免稅申報,如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減按1%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問題7】我公司是零售機車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8月銷售額9萬元,為客戶開具發票時因無法确認本月銷售額是否會超過10萬元,開具了1%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請問我還能享受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嗎?我的個别客戶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能夠抵扣進項稅額?

  答:《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您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直接進行免稅申報,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您的客戶如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憑您開具的1%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對應的進項稅額。  

【問題8】我公司是零售機車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8月銷售額9萬元,均為客戶開具了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請問我還能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嗎?我的個别客戶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能夠抵扣進項稅額?

  答:《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但由于您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具有抵扣功能,您的客戶如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憑您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對應的進項稅額。是以,您需要追回已開具的3%征收率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重新開具免稅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方能享受免征政策。如無法追回,則需要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今後開具發票時,您在無法确定當月銷售額是否會超過10萬元的情況下,可先按照1%征收率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申報納稅時,如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進行免稅申報,如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減按1%征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往期回顧

5個問答學習:小規模納稅人如何适用3%征收率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政策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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