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璇原名蘇璞,1920年8月1日出生于江蘇武進縣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親蘇調夫畢業于金陵大學,先後做過牧師和教師,在常州城頗有名氣;母親顧美珍畢業于金陵女子大學。周璇年幼時被抽鴉片的舅舅拐賣到金壇縣的王家,并且改名為王小紅。王家夫婦離異後,周璇又被送給了上海的一家周姓人家,并更名為周小紅。
1928年,因周家家境衰敗,周璇險被賣去妓院,好在被養母搭救,幸免一難。國小時,周璇顯現出能歌善舞的藝術天賦,唱歌成績總是第一名,常常擔任節目主角,出演節目《蘇武牧羊》《麻雀與小孩》《可憐的秋香》等。
1931年周小紅加入黎錦晖建立的明月歌舞團(又名聯華歌舞班)。在一次演出中周小紅演唱《民族之光》一曲有“與敵人周旋于沙場之上”一句歌詞,受到聽衆熱烈贊賞,于是黎錦晖提議她改名為周旋,但是女孩子家家的嘛,也不能總是周旋在戰場上打打殺殺的,于是加了個玉字旁,變成了美玉一塊。
嚴華是周璇在劇團的師哥,每當周璇受到委屈的時候,嚴華總是第一個站出來保護她,陪在她的身邊,于是兩人你來我往在長久的陪伴中擦出了愛情的火花。
1934年初,在嚴華的推薦下,周璇進入了新華歌劇社,在參加了新華歌劇社組織的多場演出後,周璇開始受到外界的關注,上海的“友聯”、“新新”、“青鳥”等電台也常邀請她去播唱,百代和勝利唱片公司還把她演唱的《五月的風》、《叮咛》等多首歌曲灌制成了唱片。這幾首歌曲通過電台的播放和唱片的銷售,受到了大衆的歡迎,同年,周璇在上海各電台聯合舉辦的歌星比賽中名列第二,并由此獲得了“金嗓子”的稱号,此外她還與龔秋霞、白光、李香蘭、姚莉、白虹、吳莺音并稱上海七大歌星。
1935年5月,周璇參與電影《風雲兒女》的拍攝,作為一名舞蹈演員表演一段雙人舞,這是她初次在銀幕亮相。随後她又客串電影《美人恩》表演歌舞。同年,周璇又加入上海歌劇社,并成為社内第一台柱。不久,周璇登上《歌星畫報》第二期封面,并發表文章《秋之晨》,表達了一位少女的獨特感受。1935年年底,周璇拍攝《花燭之夜》,飾演女二号彩雲,此角色為她第一個擁有姓名的角色。1936年,周璇又出演了《化身姑娘》等幾部商業片,此後周璇片約不斷。
1936年的秋天,周璇和嚴華正式訂婚,兩人一起到金鋪打造了一對戒指,并把兩人的名字刻在了上面。
1938年7月10日,周璇和嚴華在北平春園飯店舉行了婚禮。
但是兩人的婚姻卻并不幸福,原因很簡單,明星周璇,普通人嚴華,兩人的身份地位天差地别。
并且當時外面有各種流言蜚語傳出,緻使雙方都懷疑對方有了外遇,幾番吵鬧後周璇甚至離家出走。就這樣到了1941年,周璇與嚴華正式離婚。
與嚴華離婚後,周璇再也沒有結過婚。
周璇第二段公開的戀情是在香港拍戲時遇到的商人朱懷德,
這個朱懷德是個情場老手了,遇到周璇的時候各種對她噓寒問暖,慢慢的周璇也被朱懷德給吸引住了,于是兩人開始了同居。
有一次朱懷德說要幫周璇打理财産,要周璇把錢交給他打理,周璇原本就不在乎金錢,她在乎的隻有愛情,于是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1949年,周璇和綢布商朱懷德于香港同居,
可是好景不長在朱懷德得到了周璇的大量資産後呢,他就跑了,可是當時周璇已經懷孕了,于是周璇帶着身孕回到上海找到了朱懷德,希望他能看在孩子的份上留下來,可是得到的卻隻有朱懷德的一句話:這個孩子怕不是跟你一樣是撿了的吧!
于是在1950年,周璇便在報紙上發表聲明,和朱懷德脫離同居關系。
周璇的第三段戀情是從事美工工作的唐棣,
1952年5月,周璇準備與美術教師唐棣結婚,唐棣卻被靜安區人民法院以詐騙與誘奸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1957年9月22日20時55分,周璇因腦炎在上海第一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病逝,結束37年的短暫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