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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的債務問題,已經到了不能不管的地步了,個人破産法是唯一出路

作者:正觀世相

如果說有一種罪,無法被中國人原諒,那一定是負債!

Z國經濟發展的黃金十年,是也是債務高速産生的10年。

經濟社會的發展,債務是不可或缺的生産條件,而債務人作為經濟發展下的實施主體,不但他們的貢獻被磨滅殆盡,往往還被淪為曆史的犧牲品,甚至炮灰。

債務問題不能通過有效的途徑去化解,帶來的不僅僅是社會沖突的激化,社會誠信危機的爆發,同時也成為經濟發展中最大的阻礙!

是以,中國的債務問題,已經到了不能不管的地步了!

國的債務問題,已經到了不能不管的地步了,個人破産法是唯一出路

01 >>>

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民營企業,在債務人。

簡單分析一下大陸債務關系的形成結構不難發現,大陸債務大面積形成的節點,就是在過去經濟高速發展的10年中形成的。

簡單來說就是在2008年以後的十年,大陸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為了鼓勵企業發展壯大,大力發展民間金融,活躍民間資本,各類網貸,信用卡,以及民間借貸如雨後春筍般的湧現出來。

于是,很多不甘平庸,有夢想和激情的人們,開始蠢蠢欲動,都想在這場浪潮中分一杯羹。

正是在數以億計的債務人的杠杆作用下,大陸的就業率,GDP ,消費指數等各項資料,穩定向好。

不過,潮漲就有潮落!

退潮後,才知道到底誰在裸泳。

短短兩三年時間,這部分舉債創業,透支消費的債務人們,并沒有在這場浪潮中分一杯羹,反而成為負債累累的債務人。時至今日,躺在黑名單裡,或者正在被債務困住的債務人,都是那個階段的弄潮兒!

他們在經濟發展的洪流中,用激情和夢想撬動金融資本,然後把這些錢用于經濟建設,社會創新,就業消費之中,消費者得到了實惠,上下遊得到了利潤,老百姓獲得了就業,債權人獲得了利息,而唯獨債務人,除了一屁股債和滿身的罵名,妻離子散和家破人亡之外,一無所有。

假如沒有這場轟轟烈烈的創業浪潮,就不會有高速發展的十年;而債務人用全家未來和一世清明,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新鮮的血液。

如果大家持懷疑态度,那麼看看目前的經濟環境;為啥會出現低迷和蕭條之境況?

其一,老百姓還未從透支消費的噩夢中緩過來,他們知道借錢消費帶來的後果太嚴重了。

其二,沒人願意再舉債創業,貢獻了稅收,貢獻了GDP,解決了就業,最後自己被人前人後的罵着“老賴”。

不消費,就意味着實體企業運作受阻;而不創業,則失業率攀升,沒有收入,就沒有消費,這是個惡性循環。

目前,創業者一旦失敗,就會陷入萬劫不複的地步,這才是民營創業者最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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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債務糾紛,違背了經濟發展的規律。

什麼是債務?

就是債務人對債權人的經濟負債;但是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大陸總是會把負債跟道德義務扯上關系。

當然,這跟中國複雜的社會關系分不開,因為借貸關系的産生,不隻是金錢關系的産生,往往伴随着人情關系。通俗的來講就是,我借錢給你,是因為看在親戚朋友的面子。

是以,一旦債務無法償還,債權人便用道德來譴責債務人,甚至連法院都認為,債務人不還債,是因為失去了誠信,是以采用行政手段,給債務人進行道德層面施壓。

正是在這種錯誤的邏輯下,債務糾紛才難以化解,甚至造成呆賬,爛賬,死賬。

一方面是債權人拿着勝訴的裁決書,欲哭無淚;另一方面是債務人在多重限制下,喪失創造能力,也喪失了償還能力。

這是因為大家都不想面對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的局面。

即便債權人知道債務人已經一無所有,身無分文,但還是會窮追猛打,對簿公堂;

同樣,對于法院來說,明知道債務人吃了上頓沒下頓,也知道法院的黑名單對于債務人來說就意味着永世不能翻身;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能做的就是剝奪債務人最後的尊嚴,獲得一絲快感!

但是,這對債務糾紛的化解有用嗎?

完全沒用!

因為這完全違背了經濟發展的規律。

前面說過,債務問題就是經濟問題,而債務糾紛化解的基礎,就是經濟能力所決定的。

即有錢就可以償還債務,而沒錢,自然就會失約。

那麼當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的時候,窮追猛打,他們就有錢還債呢?

毆打謾罵,暴力催收,破壞其工作,生産生活,他們就有錢還債了?

對簿公堂,強制執行,将他們搞進黑名單,他們就有償還能力了?

相反,如此極端的做法,大大降低了債務人的創造能力,大大降低了債務人的償還能力。

換句話來說,債務人的償還能力,在于經濟的創造能力。任何破壞經濟創造能力的行為,事實上都是債務化解的障礙。

目前,大陸的負債人數,已經突破數億人,這背後是無數個家庭的災難。

負債的家庭,無疑會成為貧困人群,長期陷入債務泥潭,也會成為社會沖突的導火索;

債務人不是洪水猛獸,他們不就是因為經濟問題,而不得不負債嗎?如今,他們遇到了更大的經濟問題,将他們邊緣化,我想這與社會文明是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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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債務危機,必然引發信任危機的爆發

企業家曹德旺說,目前社會最大的危機,就是因債務引發的信任危機。

主要展現在以下幾方面:

1、債務危機,将破壞金融秩序。

首先來說,如果債務糾紛越來越嚴重,必然導緻債務雙方之間的信任危機;為了防止信任風險,債權人将直接提高債務成本,這于經濟發展的極為不利。

2、債務危機,将破壞實體經濟之間的平衡。

最為明顯的就是企業經營中的各類負債,三角債,任意一方不按時償還債務,整個産業鍊就有可能癱瘓。

3、債務危機,讓人與人之間産生障礙。

目前對于債務人這個群體來說,就已經有了巨大的障礙,因為一時失誤,債務人不幸被迫失信,于是無論今後他們做什麼,都會被差別對待;這種障礙,久而久之就會形成社會沖突。

4、債務危機,打擊國民的信心。

成功當老闆,失敗當老賴,已經成為民營企業家心照不宣的寫照。

于是,在企業經營中,不得不戰戰兢兢,瞻前顧後,而這些防範行為,最終都會以各種形式展現在對勞動者的剝削,對經營的投機中,畢竟這些行為都比“老賴”的懲罰要輕得多。

是以,在對未來年輕人的創業調查中顯示,90%以上的年輕人,沒有創業的欲望,而其中來自父母的“教訓”占70%以上。

一個國家的發展,離不開數以億計的創業者;如果年輕人,像害怕結婚生孩子一樣,恐懼創業,那麼何談經濟發展,何談安居樂業,何談國泰民安?

是以,讓中國的債務關系趨于良性,讓數以億計的債務人,不再被債務束縛住手腳,讓未來的年輕人敢于嘗試,有從失敗中站起來的機會,這才是中國經濟的未來!

1、必須加快個人破産保護法的實施落地。個人破産保護,不是說讓債務人撿便宜,而是要讓失敗的債務人有從頭再來的機會,而不是一次失敗,永無出頭之日。

2、對債務人分級而治,對于惡意逃廢債的,必須嚴加懲處;而對于誠而不幸的債務人,也必須給予足夠的時間和機會。

3、切勿用刑事手段處理債務糾紛,不但不利于債務糾紛的化解,還容易讓債務糾紛陷入死結。

債務糾紛,已經嚴重影響到債務雙方的個人利益,影響到經濟發展,影響到社會誠信,影響到對未來的信心,到了不能不管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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