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關鍵字隻能用來定義類和定義方法,不能使用final 這個關鍵字來定義成員屬性,因為final 是常量的意思,我們在PHP 裡定義常量使用的是define()函數,是以不能使用final 來定義成員屬性。 14.final 關鍵字的應用
這個關鍵字隻能用來定義類和定義方法,不能使用final 這個關鍵字來定義成員屬性,因
為final 是常量的意思,我們在PHP 裡定義常量使用的是define()函數,是以不能使用final 來
定義成員屬性。
使用final 關鍵标記的類不能被繼承;
代碼片段
final class Person{
…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會出現下面錯誤:
Fatal error: Class Student may not inherit from final class (Person)
使用final 關鍵标記的方法不能被子類覆寫,是最終版本;
代碼片段
class Person{
final function say() {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function say() {
}
}
會出現下面錯誤:
Fatal error: Cannot override final method Person::say()
15.static 和const 關鍵字的使用
Static 關鍵字是在類中描述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是靜态的;靜态的成員好處在那裡呢?
前面我們聲明了“Person”的人類,在“Person”這個類裡如果我們加上一個“人所屬國家”
的屬性,這樣用“Person”這個類執行個體化出幾百個或者更多個執行個體對象,每個對象裡面就都
有“所屬國家”的屬性了,如果開發的項目就是為中國人而開發的,那麼每個對象裡面就都
有一個國家的屬性是“中國”其它的屬性是不同的,如果我們把“國家”的屬性做成靜态的
成員,這樣國家的屬性在記憶體中就隻有一個,而讓這幾百個或更多的對象共用這一個屬性,
static 成員能夠限制外部的通路,因為static 的成員是屬于類的,是不屬于任何對象執行個體,是
在類第一次被加載的時候配置設定的空間,其他類是無法通路的,隻對類的執行個體共享,能一定程
度對類該成員形成保護;
從記憶體的角度我們來分析一下,記憶體從邏輯上被分為四段,其中對象是放在“堆記憶體”裡
面,對象的引用被放到了“棧記憶體”裡,而靜态成員則放到了“初始化靜态段”,在類第一次
被加載的時候放入的,可以讓堆記憶體裡面的每個對象所共享,如下圖;
類的靜态變量,非常類似全局變量,能夠被所有類的執行個體共享,類的靜态方法也是一樣
的,類似于全局函數。
代碼片段
複制代碼代碼如下:
<?
class Person{
//下面是人的靜态成員屬性
public static $myCountry="中國";
// var $name; //人的名子
//這是人的靜态成員方法
public static function say(){
echo "我是中國人<br>";
}
}
//輸出靜态屬性
echo Person::$myCountry;
//通路靜态方法
Person::say();
//重新給靜态屬性指派
Person::$myCountry="美國";
echo Person::$myCountry;
?>
因為靜态成員是在類第一次加載的時候就建立的,是以在類的外部不需要對象而使用類
名就可以通路的到靜态的成員;上面說過,靜态成員被這個類的每個執行個體對象所共享,那麼
我們使用對象可不可以通路類中的靜态成員呢?從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到,靜态的成員不是在
每個對象内部存在的,但是每個對象都可以共享,是以我們如果使用對象通路成員的話就會
出現沒有這個屬性定義,使用對象通路不到靜态成員的,在其它的面向對象的語言中,比如
Java 是可以使用對象的方式通路靜态成員的,如果PHP 中可以使用對象通路靜态成員的話,
我們也盡量不要去使用,因為靜态的成員我們在做項目的時候目的就是使用類名去通路。
類裡面的靜态方法隻能通路類的靜态的屬性,在類裡面的靜态方法是不能通路類的非靜
态成員的,原因很簡單,我們要想在本類的方法中通路本類的其它成員,我們需要使用$this
這個引用,而$this 這個引用指針是代表調用此方法的對象,我們說了靜态的方法是不用對象
調用的,而是使用類名來通路,是以根本就沒有對象存在,也就沒有$this 這個引用了,沒有
了$this 這個引用就不能通路類裡面的非靜态成員,又因為類裡面的靜态成員是可以不用對象
來通路的,是以類裡面的靜态方法隻能通路類的靜态的屬性,即然$this 不存在,在靜态方法
中訪其它靜态成員我們使用的是一個特殊的類“self”;self 和$this 相似,隻不過self 是代表
這個靜态方法所在的類。是以在靜态方法裡,可以使用這個方法所在的類的“類名”,也可以
使用“self”來通路其它靜态成員,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我們通常使用後者,即“self::成
員屬性”的方式。
代碼片段
複制代碼代碼如下:
<?
class Person{
//下面是人的靜态成員屬性
public static $myCountry="中國";
//這是人的靜态成員方法, 通過self通路其它靜态成員
public static function say(){
echo "我是".self::$myCountry."<br>";
}
}
//通路靜态方法
Person::say();
?>
在非靜态方法裡可不可以通路靜态成員呢,當然也是可以的了,但是也不能使用“$this”
引用也要使用類名或是“self::成員屬性的形式”。
const 是一個定義常量的關鍵字,在PHP 中定義常量使用的是“define()”這個函數,但
是在類裡面定義常量使用的是“const”這個關鍵字,類似于C 中的#define 如果在程式中改變
了它的值,那麼會出現錯誤,用“const”修飾的成員屬性的通路方式和“static”修飾的成員
通路的方式差不多,也是使用“類名”,在方法裡面使用“self”關鍵字。但是不用使用“$”
符号,也不能使用對象來通路。
代碼片段
複制代碼代碼如下:
<?php
class MyClass{
//定義一個常量constant
const constant = 'constant value';
function showConstant() {
echo self::constant . "\n"; //使用self通路,不要加”$”
}
}
echo MyClass::constant . "\n"; //使用類名來通路,也不加”$”
$class = new MyClass();
$class->showConstant();
// echo $class::constant; 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