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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管理辦法

作者:安全順通魏

1、編制目的

為了正确地對本項目所有施工、生産活動中能夠控制或可能對其施加影響的安全及環境因素進行全面地、系統的進行管理確定安全文明施工得到有效地控制,安全設施與施工同步進行,施勞工員行為規範,以不斷改善公司的安全、環境績效,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管理辦法

2、适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适用于烏沙山項目部所有施工、生産活動區域及業主委托管理區域的管理,及所有進入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的人員。

3、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對現場的施工區域進行劃分及動态調整,由現場經理準許,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的責任機關和責任人。

3.2 綜合部負責統一對區域進行辨別挂牌

3.3 安監部對本管理辦法的實施進行檢查督促,對安全文明施工中的不符合項下發整改單,對違章行為進行教育處罰。

3.4 安監部負責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評比表,并定期對資料分析統計考核,考核情況報安全文明責任區管理組長稽核,予以公布。

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管理辦法

3.5 各區域負責人負責對所管轄區域内的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違章行為進行教育處罰。

3.6 任何涉及總平面規劃、搭建、占用場地和開挖、堆砌土石,必須及時按要求由工程部報給甲方監理并通知總平面管理者。

4、 文明施工責任區的範圍劃分原則

4.1 已完成子產品化劃分的區域,以子產品的圍擋為界,包含圍擋外1m範圍。

4.2 其他各施工責任區,以作業面為基本區域向周圍輻射10m範圍,該範圍内如存在甲方給定界限、其他封閉圍擋、道路等,則相應部位以甲方給定界限、其他封閉圍擋外1m、道路邊等為界。

4.3凡是甲方劃分給天津公司的文明施工責任區,未落實到責任機關(部門)的均由排程室管理,包括天津公司的文明施工責任區内不屬浙江火電維護的道路。

4.4 詳細劃分見附表。(表中對下屬各區域的文明施工責任區的劃分請管理組進一步細化)

5、管理組織機構

項目部成立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管理上司小組負責組織考核,安監部負責日常管理記錄及執行工作,管理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管理辦法

6、 文明施工責任區的管理要求

6.1 文明施工責任區負責人對責任區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責,相應的安全負責人在責任區負責人的上司下具體負責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2 對文明施工責任區的控制要求(由責任區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落實)

6.2.1 各責任區必須保持文明整潔,物料擺放整齊有序、有規劃線、有辨別,實作定置化管理;場地、庫房、工場間整潔;施工機械停放整齊;建築物四周和施工場地平整,無土堆、無亂石、無水坑、無雜草和垃圾,溝道清潔無雜物;

6.2.2 責任區内施勞工員狀态良好,工作任務明确,杜絕個人違章,詳細内容見附錄;

6.2.3責任區内所有安全員的紅安全帽和監察袖标佩帶齊全,管理到位,不得從事與安全管理無關的工作;

6.2.4責任區内的垃圾必須按照工程與合同部頒發的《固體廢棄物管理規定》進行分類處理和排放,服從排程室的管理要求、控制;

6.2.5責任區内的安全辨別、智語由責任區安全負責人統一管理和維護,安全文明設施完好,安全防護用品領、退與防腐保溫公司的台帳一緻;

6.2.6各責任區内嚴禁任意停放自行車、機車,由責任區負責人規劃布置自行車存放處,并挂CI導入牌提示;控制車速在15km/h以内,進出倉庫、裝置場、組合場及大門等限速5km/h,機車隻準載一人;

6.2.7 除安全欄杆外任何腳手架或步道爬梯不得出現紅白油漆的腳手管;

6.2.8 進行土方作業,必須把有用土和無用土進行分類,并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推平或砌土,及時處理路面遺撒,砌土區打方處理,場地整潔;

6.2.9 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裝置、土方等隻允許存放三天的量,凡超出三天的上述物資,由項目排程室運走,所花費用将在工程款中4倍扣除。

6.3 違章及不符合項處理

6.3.1 安全監察部開出的各責任區的文明施工、安全設施及隐患不符合項整改單,均由責任區負責人或責任區安全負責人簽字接受,責任區安全負責人再向下分解落實,并及時回報;

6.3.2 各責任區安全負責人應制定獎罰辦法内部對違章進行檢查處理,并及時記錄台帳。

6.4 連鎖處罰

6.4.1 安全監察部開出的各責任區的文明施工、安全設施及隐患不符合項整改單,均由責任區負責人或責任區安全負責人簽字接受,責任區安全負責人再向下分解落實,并及時回報,如果未及時回報或整改不徹底,安監部将對責任機關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100元。

6.4.2 安全監察部每天對各文明施工責任區進行巡查,對查到的個人違章,除對違章人進行教育處理外,對施工班組的班組長(外協施工隊伍為隊伍負責人及安全員)連鎖處罰50元/人,情節嚴重的連鎖隊伍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50元。

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管理辦法

6.4.3 對甲方、監理處罰的文明施工問題,項目部将其罰款落實到具體責任區負責人并加罰一倍,并予以通報。同時連鎖施工責任區域負責人、施工區域安全員、施工機關安全員、施工機關負責人、安監部區域安全員每人100元,由執行經理簽發通報;

6.4.4 對甲方、監理處罰的違章行為,對違章責任人處罰并加罰一倍,并予以通報。同時連鎖處罰違章機關、違章機關負責人、違章機關安全員、施工區域安全負責人每人100元。由執行經理簽發通報;

6.4.5 對甲方、監理處罰的安全防護設施問題,對責任機關處罰并加罰一倍,并予以通報。同時連鎖處罰違章機關負責人、違章機關安全員、施工區域安全負責人、安監部區域安全員、安監部主管每人100元。由執行經理簽發通報;

6.4.6 對甲方、監理暴光但未處罰的文明施工問題,對責任班組或外協施工隊處罰100元,同時連鎖施工責任區負責人、施工責任區安全負責人、安監部區域安全員50元/人。由執行經理簽發通報;

6.4.7 對甲方、監理暴光但未處罰的違章行為,對違章責任人處罰100元,對責任班組或外協施工隊處罰100元,同時連鎖施工責任區負責人、施工責任區安全負責人每人50元。由執行經理簽發通報。

7、定期考核評分

7.1 參加考核機關:鍋爐組、建築2組、電熱組、焊接組、汽機組、脫硫組、排程室及各專業公司和外分包隊。

7.2 考核采用積分制,以被考核區域内涉及到的項目累計為總分,發生問題按考核表内容進行扣分,最後統計得分率。

7.3 按照考核實際分數進行排名,對前六名進行獎勵,第一名獎勵1500元,第二名獎勵1000元,第三名獎勵800元,第四、五、六名給予适當獎勵。

7.4 對考核排名以外在安全與環境管理工作中和安全文明施工中,表現突出的員工經專職安監人員提議,經考核小組組長準許,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

7.5 受獎機關不得平均配置設定獎勵金額,要重獎那些确實在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員工,如發現平均配置設定獎勵金額的機關,将立即取消受獎資格。

7.6 排名最後且經過評價達不到項目部标準要求的區域,或在一季度内評比兩次不及格的,項目部将考核專業管理組的專業經理及區域專職安監人員,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扣罰并在月薪中扣除。

7.7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該機關考核評選資格,同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7.1 發生輕傷及以上事故

7.7.2 發生一般機械、交通事故,造成3萬元損失的;

7.7.3 發生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萬元損失的;

7.7.4 發生垮塌事故;

7.7.5 發生職業傷害事故或造成環境污染;

7.7.6 發生群毆打架行為;

8、安全與環境考核标準

考核标準見附表

9、解釋

區域負責人:管理組專業經理、分包商現場負責人

區域安全負責人:管理組設立本專業管理組的安全員、分包商專職安全員

其餘具體解釋歸管理小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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