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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的發展史

作者:百裡說史

古代徽州地處浙,贛,皖三省的交界,這裡山嶽連綿,重谷崎岖,可耕作的田地很少,徽州人為了謀生,不得不“以賈代耕”,外出尋找生計。

明中期以前,徽州人就有悠久的經商傳統,但“徽商”二字真正為世人所熟知還是在明中期以後。因為在此之後,徽州商人逐漸形成了“商幫”,商業經營的各個方面都有了質的改變。

自明中期至清道光時期,徽商群體稱雄于國内商界達300餘年,他們足遍天下,富甲一方。但到了清末時期,由于政策的變化和戰争外資等因素影響,曾經盛極一時的徽商逐漸走向了沒落。

一、徽商興起的條件

有話叫“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徽州人并不是是天生喜愛經商,而是與其生活的自然環境有莫大關系。

徽州又叫新安,其下轄有歙縣,績溪,黟縣,祁門,休甯和婺源六縣。這裡山多地少,糧食難以自給,百姓為了生存,不得不另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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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景色圖

徽州地區自然資源豐富,極其富有經濟價值,特别是婺源所産的杉木,其品質奇佳,是建造房屋,制作家具的好材料,早在南宋時期,就曾有大批徽州人以種植杉木為生。

徽州地處亞熱帶北部邊緣,這裡海拔适中,氣候溫暖濕潤,土地肥沃,非常适宜種茶産茶。早在唐代,歙縣就以産茶聞名于世,陸羽曾在其《茶經》中記載“歙州産茶,且素質好”。

如今的江西景德鎮是天下聞名的瓷器之都,但其燒瓷制瓷所用的土料卻全依賴于婺源和祁門兩地的供給,明清時期就有不少兩縣之地的百姓開設“碓廠”,專門制作瓷土為生。

有“文房四寶”之稱的筆墨紙硯是古代必不可少的文化用具,在其生産上各地皆有專精,然徽州所産的文房四寶卻是樣樣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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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唐代,徽州所産的紙墨硯就以聞名天下,《新安志》中曾記載:“李後主留意翰墨,有澄心堂紙,李廷珪墨,舊坑石之硯”。宋代時期,徽州還出現了幾位制筆大家,他們的作品也是名動一時。

除了自然條件外,徽州所處的地理位置也給經商提供了便利。

徽州雖處群山之中,但其與經濟發達的江浙距離很近。古時徽州人東去蘇杭,西出饒州,或北上蕪湖,不過三五日路程,且大部路線都可依靠水路以舟代步,一旦徽州人走出群山,便可利用便捷的水運交通往來經商,聚斂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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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豐富,靠近富庶地區,是以徽州人很早就有了經商的傳統。

徽州人經商的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東晉。東晉将軍司馬晞每次舉行宴會,都會讓娼妓扮作新安人,演奏凄婉動人的離别之曲。可見當時徽州人背井離鄉,外出經商的事都已十分普遍了。

唐代時期,婺源祁門兩地所産的茶葉聞名于世,吸引着大批商人前來選購,唐末五代時期,徽州所産的墨硯紙皆為天下精品。

兩宋之交時期,大批北人紛紛南遷至徽州地區,為這裡帶來了新的生産技術和勞動力,徽州地區得以進一步開發。

南宋政權穩定後,江南經濟不斷發展,經濟重心逐漸實作了南移,南方城市的商業愈加繁榮,這些都為徽州人的商業活動提供了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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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建臨安為都,大批權貴豪強得以彙聚于此,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消費市場。徽州所産的桐漆木材,皆是良好的建築材料,很好地滿足了新都大興土木之需。

徽州所産的紙在臨安也是良好的快銷品,南宋朝廷曾為了發行會子貨币,一口氣從徽州采購了50萬張紙。

南宋時期,無數商人依靠繁榮的商業得以富甲一方。朱熹外公祝确廣就是當時有名的大商人,其所經營的酒肆客棧産業所占面積已達到了徽州府城的一半,人稱“祝半城。“

徽商群體在長期的經商活動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才幹,這些知識的傳承都為他們後來在全國範圍内進行大規模的商業活動提供了有利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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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前,徽商已經在國内商業初露頭角,但其經商範圍也僅限于徽州和圍繞徽州的部分地區,經商形式也隻是将徽州的特産運出徽州,換取糧食等生活物品,其影響力比較有限。

明中期後,随着手工業生産技術的不斷提高,商品經濟有了更顯著的發展,商品種類日益豐富,國家商業愈加繁榮。

國家的賦稅制度也随之有了變化,一條鞭法和地丁制推行後,賦稅中的折銀比例逐漸提高,百姓為了繳稅,不得不出售産品,以物換錢,這讓百姓與市場的聯系更加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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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市集

大量的商品流入市場,當地市場一時難以消化,這就為長途貿易的發展提供了條件。不少百姓為了盡快納稅,不得不低價售賣自己的産品,這更吸引了大批商人加入市場謀取暴利。

商業中的利潤是在賤賣高賣,不等價交換中取得的,長途運輸貿易正是實作這類不等價交換的有利途徑。在距離遙遠的不同地區,由于自然和生産條件的不同,造成了商品存在地區差價,有着豐富經商經驗的徽州人,恰恰就是抓住這一機會,快速積累财富的。

徽州人走出大山,憑借自身優秀的商業才幹,借助江河水運之便,将蘇浙杭一帶的絲綢棉布食鹽等商品,遠銷全國各地,又将各地的特産商品帶會蘇浙杭,從中謀取暴利。一代代的徽州人投身其中,從零星的小本生意做起,不斷積累财富成為一方富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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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徽商商幫的形成

明中期以前,在外經商的徽州人還不能被稱作“徽商”,他們的經商活動雖然活躍,但其總體影響力十分有限。在明中期之後,徽州商人逐漸依靠宗族地緣關系,形成了一個整體,“徽商”才為世人所熟知,“徽商”二字也成了所有徽州商人行走天下的名片。

徽商商幫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逐漸漸進的過程,不過人們仍然能從曆史的蛛絲馬迹中,尋找到其形成的具體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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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商幫大緻形成于明弘治成化時期,這一時期的徽州商人群體發生了三點變化。

其一,徽人經商風氣的形成。萬曆年間的《歙縣志》有載,正德之前,徽州民間大多還是安于耕作,過着“耕有其田,居有其屋”的農耕生活,正德之後,民間從商習氣漸盛,變得:“出賈既多,土田不重,操赀交揵,起落不常”。

有記載,生于成化十年(1474)的歙縣人江才,早年立志從商,苦于手無資本,其妻變賣首飾為其籌措本錢;生于成化二十年(1484)的歙縣人黃豹,少時家貧,曾見一衣着華麗的富賈行走于街上,前簇後擁,好不威風,遂立志經商,終成富賈。

同一時期,不止歙縣的民間風氣有了變化,休甯也是如此。弘治年間的《休甯縣志》有記載,“民鮮力田,而多貨殖”。可見,在成化弘治時期,休甯歙縣兩地民間就已形成了外出經商之風氣。

明後期,人口不斷增加,資源不足的沖突愈發尖銳,徽州人外出謀生的願望更加強烈。當時徽州六縣中,除了績溪和黟縣經商之風形成較晚外,其他四縣人早就将經商作為緻富的主要手段了。

比如,歙縣“業賈者什家而七”,休甯百姓“以貨殖為恒産”,祁門“服田者十三,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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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會雖說是“士農工商”,以“士”為四民之首,但在實際情形中,依靠苦讀考取功名的人少之又少。很多徽州人為了謀生,不得不讓子代暫時放棄功名仕途,追求商業利益。

明末時期,徽州已形成以商賈為第一生業,科第其次的風俗,諺語“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二三歲,往外一丢”,便是這種情形的反映。

其二,徽人依靠宗族地緣關系合作經商現象的普遍。封建時代社會,是一個規則限制下的叢林社會,外出經商者要應對很危險的社會環境,比如當地土商的排擠,路上盜匪的搶劫,官員的盤剝勒索等。

徽州商人為了維護自身安全,謀求商業發展,必然要借助群體的力量,最好的辦法便是利用天然的宗族血緣關系為紐帶,結成組織,互幫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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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關系對商業活動有很大的積極作用,它可以調動宗族内部的人一同聯合起來,動用政治,财力和商業資源,組成一股強大的力量投入到商業活動中去,使得在外經商的徽州人得以紮根立足,在競争中取得優勢地位。

外出經商之人發迹後,往往會回饋鄉裡,帶動宗親一同經商緻富。這樣大大小小的鄉裡商人組織,便是整個徽州商幫形成的基礎。

弘治年間,徽州人許贈在正陽關經商20餘年,帶動身邊親友一同起家,也使得當地商業興盛繁華,其死後“挽者三千人,觀者萬人”,其葬禮規模已經超過了當地的達官顯貴。

嘉靖年間,徽州人王子承經商緻富後,對宗族子弟無比關懷,他給予族内子弟經商本錢,幫助他們分析商業市場,指點經商之道。在他的多方提攜下,不少族内子弟都成為一方巨富。族内子弟緻富後,皆以王子承為領袖,大小事務皆唯其馬首是瞻。

明朝後期,商品經濟發展繁盛,商業市場規模進一步擴大,商業競争愈加激烈,僅靠一宗一族之力已難以應對激烈的市場了,這時各大宗族之間就有聯合起來,共同合作發展的必要,而宗族之間最普遍的聯合方式便是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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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人之間習俗相近,有經商的傳統,是以互相結親的現象極為普遍。商人結親後,便可以已姻親關系互為後援,商業上互相支援幫助。

歙縣名商汪道昆祖輩曆代務農,其祖父汪玄儀娶了一位鹽商之女,汪玄儀後來在嶽父的提攜下經營鹽業,汪家從此成為了有名的鹽商之家。

《初刻拍案驚奇》中有這樣一個情節,徽商金朝奉在浙江天台經營當鋪,某天他的小舅子帶着兒子登門,說想和金朝奉一同經營典當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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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當時徽州商人之間互相結親,因為親戚關系協助經商是非常普遍之事。從某種角度看,姻親關系的結合就是宗族關系的擴大與延伸。名遍天下的徽商商幫便是靠這樣的宗族血緣和姻親血緣地緣一步步發展壯大的。

其三,徽人對兩淮鹽業的壟斷。兩淮一帶鹽礦資源豐富,鹽産量巨大,這裡常年活躍着大批鹽商,但在明初時期,兩淮的鹽業卻被山西陝西的商人所壟斷。

明初,朱元璋為抵禦北元,在北部邊疆設立了九大軍鎮,為了解決士兵軍需問題,特别設立了“開中制”,規定商人向邊塞運送糧草,可以取得販鹽憑證,叫做“鹽引”。商人持鹽引方可去鹽場取鹽販鹽。山西地接塞外,擁有産糧運糧的地理優勢,南方徽商受限于地理條件,難以與之競争。

弘治五年(1492),戶部尚書葉淇推行變法,改開中制為“折色法”,規定商人不再需要運送糧草至邊疆,隻需向鹽運司繳納銀兩便可換取鹽引,這極大友善了徽商對兩淮鹽業的經營。

徽商從此得以憑借地理條件,在兩淮的鹽業中取得了市場優勢,此前處于壟斷地位的晉商漸漸轉型,不再與徽商争取鹽業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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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名的大鹽商,竦塘人黃崇德便是在此時期發迹的,黃崇德起初在山東一帶經商緻富,後來投資兩淮鹽業的經營。

黃崇德自幼飽讀經史,對朝廷鹽法利害的見解頗為獨到。官府每次找各大鹽商商議鹽政事務時,黃崇德總能侃侃而談,切中要害,是以他的很多建議都被官府所采納,就連陝西山西的鹽商也為他的見識所折服,紛紛推舉其為鹽商領袖。

黃崇德的宗族子弟在他的帶動下,紛紛投身鹽業,全都成為了大富商,竦塘黃氏是以也成為了“富等千戶侯,名重素封”之家。

三、徽商商幫的發展

明中期到清朝中後期300餘年間,徽商商幫先後經曆了發展,受挫和興盛三個階段。

明朝弘治時期到萬曆後期,是徽商商幫的發展階段,這一時期,徽商群體主要有三點表現。

其一,經營行業的增多。徽商的經營行業極廣,用一句話來描述就是,其貨無所不居,無論是何生意,隻要有利益可循,他們都會去經營。

明中後期,随着社會分工增多,工農業産品逐漸商品化,人們生活所需的鹽茶糧布,木材絲綢等商品的利潤越來越大,因而便成了徽商所經營的主要行業。

這一時期貨币經濟的發展也很迅速,人們對資金的需求日益增大,徽商中從事典當行業和貨币經營的人業也越來越多。

諸多行業中,尤其是鹽業,典當業,茶業和木材業,堪稱是徽商的四大支柱産業,其經營規模之盛,從事人數之多,是其他商幫難以望其項背的。

不過值得說的是,許多徽商并無其固定經營行業,往往是多種行業一齊經營,跟随市場和地點随時變化,以靈活的方式規避風險,将更多的資本投入到利潤最大的行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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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商業活動範圍的擴大。民間有這樣一句俗語:“鑽天洞庭遍地徽”。其意是在說當時的洞庭商人和徽州商人活躍度廣泛,他們為了謀取利潤,幾乎是無所不到,無處不去, 不管是繁華的兩京和各省省會,還是窮鄉避壤的小山村,都能看到徽商的身影。

奔走于各地的徽商,主要是經營長途貨運貿易,是以商品經濟最發達的蘇杭兩浙,和運河江淮沿岸,都是主要徽商聚集的地方。

徽商由此形成了以蘇浙地區作為主要根據地,商業路線向全國輻射的格局,這有利于他們及時收集商業資訊,把握市場最新動向,将資本投入到利潤最高的地方,進而完成資本的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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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徽商整體财力的雄厚。嘉靖時期,嚴世蕃曾對全國富戶搞過一個評測,當時全國家産達50萬兩以上的家族共有17家,除去貴族官僚家族外,剩下山西3家,徽州2家。

萬曆時期,徽商的富有更加引人咂舌,當時的文學家謝肇淛曾說,徽州富商大賈中,手握二三十萬資本的不過才稱得上是“中賈”。

大科學家宋應星曾對此有過估計,當時揚州各大鹽商中,晉商,秦商,徽商三大幫商人的資本總計不下3000萬兩,每年獲利在900萬兩左右。當時明朝朝廷一年的收入不過有1461萬兩,這足可見徽商财力之雄厚。

萬曆後期至清康熙初年,是徽商發展的受挫期。這一階段,徽商因為統治階級的盤剝和戰争的影響,實力大不如前。

萬曆時期,朝廷派出礦稅監四處搜刮盤剝,手握巨财的徽商正是他們盤剝敲詐的對象。當時蘇浙一帶經濟最為發達,徽州也最多,也是礦稅監搜刮最嚴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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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礦稅監太監們和當地官員狼狽為奸,不少商人為免受迫害,不得不破财免災。歙縣鹽商汪士明在覺察災禍将至時說,與其讓家産落入貪墨污吏之手,不如讓其充實國庫,于是應召向邊疆輸送糧草以免禍。

魏忠賢上台後,商人選擇“破财免災”這一招已不再靈驗。

當時徽商吳時佐經營鹽業,富甲一方,曾捐資30萬幫助朝廷抗倭援朝,不曾想狠辣的魏忠賢依然沒有放過吳家。天啟六年,魏忠賢指使下屬,誣陷吳時佐之子吳養春侵占黃山山地2400畝,借機大肆株連,盤剝敲詐徽商,繼而引發徽州民變。

這起案子後來雖得以平反,但不少徽商家族已是以資産盡失,元氣大傷。

明末政權交替時期,因為戰亂等因素,整個徽商群體又遭受了一次打擊。

李自成起義後,頒布了“公平交易”“平買平賣”的保護工商業的政策,但他對依附于皇權之下的富商大賈堅決打擊,其軍所到之處,萬貫家财的徽商無不一片凄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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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攻占北京後,對城内的富商巨賈大肆搜刮,其“掠之尤酷,死者千人”,有着數百萬資産,數十處典當行的徽商汪箕就喪命于其中。

河南湖廣一帶是徽商經營鹽業的重要地區,也是農民軍活動的主要範圍,無數徽商在這場戰争中落得家徒四壁,資産喪盡。

農民軍勢力褪去後,屬于徽商的災難依然沒有停止。

弘光政權建立之初,将領高傑因觊觎揚州财富,縱兵圍困揚州,對揚州城周圍大肆劫掠,“人屠脍日以百數”,山東總兵劉澤清南撤途中一路掠殺,“所至焚劫一空”。

清兵入關後,對南方城市施行掠奪屠殺的血腥政策。多铎圍困揚州時,徽商汪文德獻銀30萬,乞求清兵勿殺無辜,結果依然釀成了揚州十日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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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初年,清廷頒布剃發易服令,江南多地百姓強烈反對,引得清兵血腥屠殺,不少徽商聚居的城鎮遭到血洗,白骨遍野,人煙斷絕。

明清之交,戰争頻繁,人口銳減,秩序遭到嚴重破壞,經商環境不複存在,曾經富極一時的徽商遭到重大打擊,實力已不及此前十分之一。

清康熙初年至道光時期,随着政權的穩定和社會的發展,商業活動也逐漸恢複,徽商在這一時期重新活躍起來,走向了鼎盛期,其諸多方面的發展甚至還超過了明代,其主要有四點表現。

其一,徽商鹽商勢力的再興起。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兩淮鹽法道按察使袁世振推行鹽綱法,将持有鹽引的鹽商等記成冊,此後每年派法新鹽引,必須按照登記冊為依據,冊上無名者不可獲得鹽引。

此法給了鹽商經營鹽業的世襲壟斷之權,但此法推行不久,明朝就出現了動亂。清朝中期,社會生産逐漸恢複,人口大量增加,鹽業市場也随之擴大,加上清廷推行的撫商恤商的一系列政策,鹽商們從鹽綱法中獲得了巨大利益。

不少徽商乘勢而起,依靠鹽業成為巨富。繼明代有黃家汪家等鹽商家族崛起後,清代又有程家,江家,鮑家相繼崛起,形成了“兩淮八總商,邑人恒占其四”的格局,其中邑人便是指歙縣徽商。

其二,徽商在運河江淮一線貿易的擴大。明代國内的販運貿易主要集中在運河一線,朝廷在全國設定有八個鈔關,其中七個位于運河沿線,長江沿線僅在九江設有一個鈔關。

萬曆時期,九江關的稅收有2.5萬兩,不足運河七關的十分之一。清代時期,除了運河貿易外,沿江貿易也迅速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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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在長江沿線設立了九江關,蕪湖關,贛關等六處鈔關,至乾隆時期,六處鈔關的稅收已達100萬兩,相當于運河沿關稅收的85%,這側面說明了長江沿線貿易的繁盛。

長江一帶的鹽茶布帛和典當等行業,其經營者大部分都是徽商,長江湘江,贛江沿線的大小城鎮皆是徽商聚集之處,曾經毀于戰火的徽商城鎮再次發展了起來。

其三,徽商會館在各地的建立。會館是徽商商幫除血緣地緣外,更高一層的組織形式,對商幫的凝聚力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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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館最初并非為商業服務,而是為學子應試服務。如建于嘉靖年間的北京的歙縣會館,由士商共同出資所建,但專門用來接待入京趕考的歙縣學子,不許其他人在此寄居,是以會館最初也叫“試館”。

在明朝用于服務商業的會館還很少見,但徽商在各地所建的公共設施已經出現,比如義冢,公所,關帝廟等場所,這類場所最初隻是供徽州人祭祀,喪葬之用,後來逐漸成為聯絡鄉誼的樞紐,被擴建為會館。

入清以後,伴随徽州人商業規模的擴大和團結意識的加強,徽州會館在各地普遍建立了起來。不但兩浙兩淮,連北方和南方各大繁華城市都有徽州人建立的會館。

徽州人依靠會館聯絡鄉誼,在定期的日子舉行祭祀活動,一同分享商業資源。當同鄉商人遇到商業糾紛時,會館會出面支援,幫助同鄉商人争取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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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館内還設立有義冢,殡舍等設施,用來幫助客死他鄉,無力歸葬的同鄉,同鄉商人貧病無依者也能得到會館的幫助,

徽州商人以血緣地緣為紐帶,散落各地的會館為連接配接節點,結成了一個緊密團結的商幫,共同謀取商業發展,這也是他們能稱雄于商界的重要因素。

其四,徽商與政治勢力的聯系更加緊密。自古以來,商人緻富後攀附權貴,取得政治庇護之事屢見不鮮。

明中期,徽商利用金銀賄賂官府,買官捐爵者是大有人在,入清後,徽商與官府的聯系更加緊密,一是因為清代大興捐納賣官之風,為徽商謀取公權力提供了便利。二是因為徽商财力的增強,他們當中通過“急公議叙”“捐納”等途徑獲得官爵的人越來越多。

當時不但巨賈富商喜歡買官獵爵,就連中等财力的商人也要花重金給自己捐一個貢生,監生的頭銜,所謂貢生監生,是指當時有資格入國子監官學讀書的學子。

徽商所捐取的官爵多為虛職頭銜,并無實際權力,但這已經代表他們被吸入到了封建政治勢力當中,有了和統治階級一同謀取利益的資格。

乾隆時期歙縣鹽商江春,六次接駕巡防江南的乾隆皇帝,服侍皇帝的花費達到了上千萬兩白銀,乾隆也是以對其極盡榮寵,特别賜予其“布政使”“正一品光祿大夫“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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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末徽商的衰落

以道光三十年為界(1850),徽商在清末時期的衰落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嘉慶和道光時期,因為朝廷政策的改變,徽州鹽商逐漸走向了沒落。鹹豐和同治時期,因為戰争和外資競争等因素,徽商整體走向了沒落,退出了曆史舞台。

有賴于綱鹽法的保護,徽州鹽商享受着經營鹽業的專利權,能夠坐擁巨利,是以此法的存去關乎着整個徽州鹽商的興衰。道光十年(1830),朝廷任陶澍為兩江總督,兼辦兩淮鹽務。陶澍到任後,發現朝廷的綱鹽法已嚴重敗壞,朝廷綱鹽出現滞銷的情況已逾數十年,所虧曆年課銀稅已達五千七百萬。

綱鹽的滞銷緣于私鹽的競争,當時私鹽種類繁多,有“枭私“,”鄰私“,”漕私“,”商私“等多種鹽業走私行為。

枭私,即販私鹽的武裝團夥;鄰私,即為規避稅務,越界販鹽的走私行為,當時兩淮鹽業課稅最重,是以異地販運能謀取厚利;漕私,指漕運船回程,在空船中夾帶私鹽;商私,即鹽商在販運鹽時夾帶未繳稅之鹽。

各種私鹽名目彙集起來,一同與官鹽争利,朝廷的綱鹽法早已名存實亡。為解決危機,清廷于道光十二年(1832)廢除了綱鹽法,改票鹽法,即鹽商販鹽之權不再世襲,無論何種商人,隻要向朝廷繳納鹽課,便可憑票取鹽販鹽。

徽州鹽商在失去了政策便利,喪失了壟斷地位後,昔日之雄風不複存在,漸漸地走向了衰落。

鹹豐和同治時期,國内發生了天平天國起義,這場戰争持續長達17年,波及南北18個省份。戰争之中,無數房屋被毀,店鋪被洗劫,徽商中“資本大半喪去”“家徒四壁,囊空如洗”者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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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戰争給徽商群體中的木材業和典當業造成了重大打擊,徽商的這兩股中堅行業就此一蹶不振,走向衰落。

然而,這一時期的徽州茶商卻不落反起,靠着對外貿易,一度成了支撐徽商的中堅力量,這主要源于鴉片戰争後的五口通商。鴉片戰争前,中國每年出口的茶葉約45萬石,1886年,出口量猛增至221萬石,相當于之前的4.6倍。

不少在其他行業受挫的徽商,紛紛投入到茶貿中,一瞬間徽州茶葉貿易無比興旺。然而這種興盛卻隻是暫時的,印度錫蘭等國的茶貿在不久後便發展了起來。

當時的印度地區是英國的殖民地,采用的是資本主義的種茶銷茶方式,而徽州依然還延續封建時代的生産作風,在各個方面都遠遠不及。

19世紀80年代前,中國的茶葉外銷量一直處于上升狀态,于1886年銷量達到頂峰221萬石,但至此之後,銷量便一路下滑,到世紀之末,茶葉外銷量已降至150萬石,而與此同時,世界市場對茶葉的需求卻在與日俱增。

徽商的四大支柱産業中,鹽業由于政策影響而衰落,木材業和典當業毀于戰火,到了光緒後期,徽商僅剩的茶葉生意也在外國資本的競争下山窮水盡,雖然其中尚有不少徽州茶商專做内銷經營,但其經營規模與利潤已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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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

徽商群體是依附于統治階級,封建色彩濃厚的商幫群體,其興衰起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上層統治階級和社會環境。清末時期國家積貧積弱,整個徽商群體不可避免地在國内統治階級的壓迫和外國資本的競争下走向衰落。

徽商的傳說雖已遠去,但其勝敗興衰之事卻為後世積累了寶貴經驗,依然值得今天的人們借鑒。如今國家強大,經濟繁盛,相信一定會有更多智慧勤勞的中華兒女在這個時代裡,書寫屬于自己的傳奇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