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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落馬廳官王曉明案細節:收受66人兩千兩百多萬元

作者:中國青年報

據山樂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3月30日,山格洛中央法院組織黨組成員、縣級幹部、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幹警代表參加值班犯罪案件審理。

同日,上光中央七人合議庭在商州區人民法院第一庭舉行公開聽證會,審理原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陝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王曉明的賄賂案。

山格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曉明在陝西省,漢市委書記,閩南市委組織部長,閩南市副書記,陝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内政司法委員會主席等職務, 利用自己職位的便利性,在民防工程建設、裝置采購、企業管理及幹部晉升、工作地點調整等方面為馮某等66人謀取利益。違法收受财産總額為225704.86萬元,1萬美元。

法院根據寬大的認罪制度審理了此案。為確定審判高效、順利進行,合議庭在開庭前,組織了控辯雙方的庭前會議,就本案的程式事項達成一緻,交換了證據材料,明确了審判重點。在本次庭審過程中,法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王曉明的訴訟權利,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與辯方進行了辯證,審判充分圍繞法庭調查的犯罪事實,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并表示認罪,願意接受法庭的處罰。合議庭将根據審判确定的事實和證據作出裁決。

公開資料顯示,王曉明,男,漢族,1959年2月出生于陝西省西安市,1978年5月參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大學教育。王曉明曾任南韓市委副書記、市長、南韓市委書記、閩南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閩南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陝西省人民防衛廳黨組書記、組長、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内政司法委員會主席。

去年6月,陝西省紀委宣布,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原主任王曉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督。

去年12月,陝西省紀委宣布王曉明已被"雙開":經查,王曉明嚴重違紀,違反組織審查;接受可能違反八項中央規定精神,影響公正履行公務的旅行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彙報個人事務,在晉升、工作地點差價調整數、員工錄用等方面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益的;違反廉正違紀,接受可能影響公務公正履行的禮品,從事違法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省人民預防犯罪辦公室對違法投資項目建設負有主要上司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賄賂犯罪。

紀委評論:王曉明作為黨員上司幹部,背棄了原使命,失去了理想信念,對黨的不忠不誠實;沒有黨的原則群組織理念,本應耳目一新、令人耳目一新的上下關系,就會變成庸俗的私人金錢關系,組織和人力的權力和金錢交易将被用來嚴重破壞其所在地區的政治生态;我不懂敬畏,不守底線,和非法商人、公權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受賄金額特别大,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接受、性質嚴重、情況惡劣,應嚴肅處理。

根據《中國共産黨紀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省紀委常委學習并報省委準許後, 決定給予王曉明開除黨籍的處罰;由省級監事會免職;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涉嫌犯罪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财産應當随案移送。

來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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