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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落地!金龍機電控股股東及一緻行動人超比例減持未及時披露共被罰80萬

作者:中國網财經

中國網經10月21日電(記者王家豪)10月20日,金龍機電股份有限公司(300032.SZ)釋出上市後公告,公司控股股東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合作經營的金梅歐收到浙江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因金龍集團及其協同行動,人過分減少未報案、未申報、責令改正的比例,共處罰款80萬元。

根據此前公告,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間,由于債券交換、徐某自願減讓、法院執行等原因,金龍集團及其協同行為體将其金龍機電總股本下調9.00%。2019年12月31日,金龍集團3.13%的金龍機電股份被司法處置,股權轉讓登記完成。金龍集團與合力合力持股比例首次下降5%以上(含徐某自願減持)。

上述事項發生後,金龍集團及其協同行動未能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此後,金龍集團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間因司法處置而減持金龍機電股份800萬股,金美集團于2020年3月10日因司法處置而減持金龍機電股份200萬股。2020年8月19日,金龍集團及其合作方補充披露上述事項的利益變化。

對于金龍集團和金美歐洲超比例減持金龍機電股一案,浙江證監會根據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93條第2款和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97條第1款的規定, 決定責令金龍集團和金美歐洲超比例減價及時整改,并處以70萬元罰款。其中,金龍集團被罰款40萬元,金梅奧被罰款30萬元,金龍集團對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金少平給予警告,并被罰款10萬元。

金龍機電表示,金龍集團目前正處于破産清算過程中,後續可能導緻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公司與金龍集團、金美歐洲在資産、業務、财務等方面保持公司獨立,公司目前的生産經營狀況正常。

資料顯示,金龍機電的主營業務為電子元器件、結構件,占營收比為:49.98%、47.59%。

(負責編輯: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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