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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落地!金龙机电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共被罚80万

作者: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经10月21日电(记者王家豪)10月20日,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032.SZ)发布上市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作经营的金梅欧收到浙江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因金龙集团及其协同行动,人过分减少未报案、未申报、责令改正的比例,共处罚款80万元。

根据此前公告,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于债券交换、徐某自愿减让、法院执行等原因,金龙集团及其协同行为体将其金龙机电总股本下调9.00%。2019年12月31日,金龙集团3.13%的金龙机电股份被司法处置,股权转让登记完成。金龙集团与合力合力持股比例首次下降5%以上(含徐某自愿减持)。

上述事项发生后,金龙集团及其协同行动未能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此后,金龙集团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因司法处置而减持金龙机电股份800万股,金美集团于2020年3月10日因司法处置而减持金龙机电股份200万股。2020年8月19日,金龙集团及其合作方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的利益变化。

对于金龙集团和金美欧洲超比例减持金龙机电股一案,浙江证监会根据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93条第2款和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97条第1款的规定, 决定责令金龙集团和金美欧洲超比例减价及时整改,并处以70万元罚款。其中,金龙集团被罚款40万元,金梅奥被罚款30万元,金龙集团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金少平给予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

金龙机电表示,金龙集团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后续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与金龙集团、金美欧洲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公司独立,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数据显示,金龙机电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结构件,占营收比为:49.98%、47.59%。

(负责编辑:赵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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