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空火箭的飛行彈道(特别是主動段)受風的影響較大,在有風的情況下,火箭主動段終點的位置矢量和速度矢量均要偏離标稱值,是以需要采取風修補償計算。風修補償對象根據具體應用而不同,可以為主動段終點處的位置矢量和速度矢量,也可以為彈道最高點處的高度和速度方向。前者能夠使實際彈道盡可能靠近标準彈道,尋優計算量較大;後者僅要求最大高度和殘骸落點方向與标準彈道一緻,尋優計算量較小。由于本文僅對最大探測高度做了要求,選擇後者作為風修補償對象。
通過标準彈道仿真得到彈道最高點處的位置為(275.5486m,83029m,427.6586m),速度為(5.7024m/s,0m/s,7.9526m/s),最大高度為84.3279,彈道最高點處水準面内速度方向為atan(5.7024/7.9526)=35.6424。設離地面7.8km處存在水準方向的陣風,其在發射坐标系中的速度為18.03m/s,方向為123.69(以正北方向為零度,順時針方向為正),在發射坐标系上的投影為(15m/s,0m/s,10m/s),将其轉換到速度坐标系中。
經過尋優計算,獲得多組仰角和方位角參數,選擇其中最好的一組參數,其中仰角為89,方位角為-2,彈道最高點處的位置為(5064.6m,82766m,7614.2m),速度為(40.8578m/s,0m/s,60.2411m/s),最大高度為84.056km,速度方向為34.1466。可見,最大高度和速度方向滿足要求。
選擇多組風場資料(均為7.8km處),得到的仿真結果見表2‑2所示。
表2‑2 風修補償計算結果
風向() | 風速(m/s) | 發射仰角() | 發射方位角() | 彈道最高點處 | |
最大高度(km) | 速度方向() | ||||
123.69 | 18.03 | 89 | -2 | 84.056 | 34.1466 |
60 | 10 | 88.4 | -3 | 83.857 | 35.2931 |
-30 | 15 | 88 | -3 | 83.857 | 34.0596 |
-123.69 | 18.03 | 89 | 84.283 | 33.2456 |
表2‑2為受到一次陣風擾動後的風修結果,表2‑3為考慮受常值風幹擾時的風修結果,常值風存在于7700m~7900m高度範圍内,風向和風速均與上表相同。比較兩者可見,在同樣的風向和風速情況下,常值風對火箭的影響比陣風要大,發射車仰角和方位角調整較大,火箭需要付出更大的能量克服常值風的影響,導緻最大高度明顯降低。更多的計算結果請見附錄9。
表2‑3 風修補償計算結果
風向() | 風速(m/s) | 發射仰角() | 發射方位角() | 彈道最高點處 | |
最大高度(km) | 速度方向() | ||||
123.69 | 18.03 | 89 | -7 | 80.483 | 38.1855 |
60 | 10 | 89.8 | -11.5 | 80.043 | 35.4595 |
-30 | 15 | 83 | -11 | 80.006 | 37.3305 |
-123.69 | 18.03 | 78 | 4 | 80.287 | 36.5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