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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抽檢:865批次不達标;愛瑪、雅迪、台鈴等上“黑榜”

作者:消費者報道

7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一輛電動自行車在開車時起火,一對父女嚴重燒傷。

那麼,電動自行車有哪些安全名額需要注意呢?這些品牌在年度抽樣中的表現如何?

2021年9月,《消費者報告》彙編了國家、省、市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原工商質監局)2016年至2021年對電動自行車産品進行抽樣調查。

結果顯示,在2016年至2021年的五年間,國家和省級監管部門發現865批次的電動自行車未達标,其中最高時速、短路保護、車輛品質、制動性能等名額均達不到标準,艾瑪、雅迪、尾翼、小牛、綠源等大品牌上榜"不合格黑名單"。

電動自行車抽檢:865批次不達标;愛瑪、雅迪、台鈴等上“黑榜”

照片信用網絡

Emma,Maverick,Yadi,Tailing等大品牌被發現不合格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起火的消息傳來,令人擔憂。僅在2013年至2018年期間,北京就發生了超過30萬起非機動車事故,其中約18.7萬起涉及電動自行車。

樣本資料顯示,2016年至2021年間,國家和省級監管部門共發現865批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标準,更多知名品牌沒有達到标準,包括Emma、Maverick、Yadi、Tailing、Green Source等知名品牌。

電動自行車抽檢:865批次不達标;愛瑪、雅迪、台鈴等上“黑榜”

其中标有天津艾瑪汽車工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艾瑪"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21批次的不合格,是抽樣較多的不合格生産企業。

艾瑪的電動車的具體不合格之處如下。

其中,2020年5月,廈門市市場監督局抽查發現,一批Emma TDT1087Z電動自行車達不到标準,生産日期為2019/11/6,涉及尺寸限制、短路保護等名額。2019年12月,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查發現,天津艾瑪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兩批艾瑪TDT1082Z電動自行車達不到标準,生産日期20190618,涉及車輛代碼的名額。2019年8月,北京市市場監督局發現,天津艾瑪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五批艾瑪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标準,生産日期為20180713、20180919、20180921、20180816、20181015。不再枚舉其他不符合項。

除了"艾瑪",大品牌"雅迪"和"尾礦"電動自行車也被檢測為幾批不合格。

尾翼電動車的不合格情況如下。

其中,深圳市申靈汽車有限公司生産的"尾礦"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12批次非标,天津申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産的"尾礦"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3批次非标,尾礦科技(江蘇)有限公司生産的"尾礦"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2批次非标,東莞市尾翼汽車有限公司生産的"尾礦"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1批次不合格。

雅迪電動汽車的具體不合規情況如下。

亞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11批次非标,天津亞迪實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4批次非标,廣東亞迪機車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3批次非标,浙江亞迪機車有限公司生産的"雅迪"電動自行車被檢測出1批次不合格。

其他品牌不再列出和重複。

最高車速、車質等均為"不合格災區"

為什麼這麼多批這些大品牌達不到标準?涉及哪些名額?

如今,電動自行車的大多數安全問題都涉及電池安全和改裝。事故中常見的自燃或火災主要是由于假冒電池,使用不當,電池和充電器等配件不比對引起的。超标或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也是道路安全的主要風險。

根據抽樣資料,最高車速、短路保護、車輛品質、反光闆和啁啾裝置、車速報時、制動性能等名額均不達标。

電動自行車抽檢:865批次不達标;愛瑪、雅迪、台鈴等上“黑榜”

2019年4月15日,新國家标準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代替GB 17761-1999正式實施,為執行強制性标準,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要求得到全面提高。

新國标的實施,由于一些企業不夠重視,導緻以下名額更加嚴重。

一、最高速度,296批次達不到标準。新的國家标準要求電動自行車需要3C認證,并将最高速度設定為25km / h,并且不超過标稱最大設計速度。速度過快,不僅會影響車輛的運作穩定性,車輛難以操作,而且制動距離過長,在發生事故時,人身傷害是難以避免的。

二、短路保護,187批次達不到标準。短路保護工程屬于電氣安裝工程,電線短路等異常,容易造成局部熱絲積聚,造成電線高溫老化,造成電氣元件損壞,進而可能發生自燃或火災事故。

三、車輛品質,181批次達不到标準。新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标準規定,整輛電動自行車的車輛品質(含電池)不得超過55公斤。

四是反光闆和喇叭裝置,161批不達标。如果反光闆的光學性能、尾燈照明亮度值達不到标準,在夜間騎行時,電動自行車不易被識别,夜間駕駛存在安全隐患。此外,電動自行車應具有鳴笛裝置(喇叭等),聲壓級應在75dB(A)至100dB(A)之間。

五、速度報時,158批次達不到标準。新國标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為25km/h,時速為15km/h,發出速度報時提醒路人。但如果商家或消費者為了改進和友善,拆除限速器,改裝提醒裝置,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在新的國家标準下,電動汽車改裝已不止一次被禁止

新國标還對電動自行車的最高速度和電池提出了防改裝或防篡改要求,将最高時速從20km/h調整為25km/h,車輛品質從40kg調整到55kg。

除速度、整車品質等要求外,新國标還要求電動自行車具有踩踏騎行能力,電機功率不應超過400W,電池标稱電壓不應超過48V,同時增加阻燃、充電保護等安全内容。

電動自行車抽檢:865批次不達标;愛瑪、雅迪、台鈴等上“黑榜”

一些廠商為了銷售電動汽車,通常以"快"為賣點來吸引消費者,卻忽視了超速行駛的安全隐患。

更重要的是,許多經銷商或維修點為了牟利而取消了限速,改變了限速,或者取消了限速,或者改變了電壓,甚至更換了車牌或使用假車牌。

例如,電動自行車證書訓示最大設計速度為24 km / h,實際檢測速度為26 km / h,即不符合标準的超速電動自行車。如果限速被切斷,修改允許速度達到45km / h,但撥号速度始終顯示為25km / h,這是電動自行車的轉換。

除了速度帶來的危險外,非法改裝還容易在改裝過程中損害車輛電線的安全性能,并有可能自燃。

違反改裝行為反複禁止、普遍、混亂,給正常交通秩序、行車安全帶來極大的隐患,這與新國家标準的初衷出台背道而馳,不建議消費者非法違規改裝。

對速度要求較高的消費者可以考慮購買時速超過50km/h的電動機車、電動輕便機車等,但需要機車駕照和相應的駕駛執照。

消費者報告建議

(1)認可3C認證标志。您應該仔細檢查證書或标簽是否具有強制性産品認證(CCC認證),遠離"三不"或非标準,超标電動自行車。

(2)不得修改,合法使用。電動自行車在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車輛改裝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使用原裝充電器、電池。過去,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較多,但現在火災事故較多,電池和充電器是主要原因。您可以看到電池,充電器等是否符合3C證書和合格證書。拒絕改裝或購買用過的電池,以避免過度充電。

(4)锂電池更好,但更貴。目前,電動自行車的電池主要有鉛酸電池和锂離子電池。鉛酸電池壽命短,應用廣泛,易于更換、修理,但重量較重,通常約為10~50公斤,而锂電池壽命較長,重量較輕,重量僅為2~4公斤左右,但價格較貴。

(5)佩戴電動自行車頭盔或機車頭盔。頭盔可以将事故中的受傷比例降低70%,死亡率降低40%。不要用安全帽或劣質塑膠頭盔替換電動自行車頭盔,建議使用帶有緩沖層的頭盔。要購買電動汽車頭盔的消費者,可以參考本期的《10号頭盔評估報告:美國、雅迪、艾瑪通過,佩戴安全無保證》。

電動自行車抽檢:865批次不達标;愛瑪、雅迪、台鈴等上“黑榜”

特别聲明:本文使用的原始資料來自權威官網,資料客觀真實。如果相關抽樣結果資料已經過政府相關部門的核實和确認,确認事實有變化,請及時聯系本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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