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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打擊“權利騷擾”在中小型企業未取得進展

作者:Choko帶你看日本

根據日本修訂後的勞動政策綜合推進法(防止權力騷擾法),從4月起強制采取措施,但資料顯示,隻有約一半的大公司正在實施這些措施,而一旦發生糾紛難以實施,對于新政策的了解,企業管理團隊的了解并沒有增加,群眾對于該政策的推進呼聲越來越高。

日本打擊“權利騷擾”在中小型企業未取得進展

在2020年6月實施的修正法中,關于權利騷擾,定義為:以工作場所優越的關系為背景;超出必要的合理的工作範圍;損害勞動者的就業環境。公司有義務在其用工規則和其他規則中規定禁止權力騷擾,并嚴格處理此類行為。

日本打擊“權利騷擾”在中小型企業未取得進展

還需要建立咨詢系統并迅速做出反應。中小企業的目标是員勞工數不超過 300 人的制造業和員勞工數不超過100人的服務業。對于違反規定的企業,目前暫時沒有處罰規定,但違規企業将由勞動局的指導和建議,不遵守的企業名稱将被公開。

對工作的影響,也有經營者猶豫不決

但是,根據人才服務公司EnJapan(東京)3月公布的調查結果(497家人事負責人的回複),實施該措施的企業占全體總調查對象的45%(員工不足50人),僅占所有企業的一半。55%的企業認為“管理層的認識和了解很低”,有人認為“即使有職權騷擾,也會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關西勞動局的負責人透露:“發生職權騷擾的時候,如果制定嚴格的處分規定,擔心會對工作産生影響,也有經營者猶豫不決。也有讨厭教育費的情況,很難推進”。

“經營風險”

厚生勞動省計劃今年開始,面向中小企業的負責人進行關于權利騷擾的普法講座。還開設了用視訊解說的網站,還提供普及材料。

成蹊大學的原昌登教授(勞動法)「權力騷擾蔓延的職場必定發生生産力降低和人才出走。經營者認識到重大的經營風險,不能回避」。

不是“獎狀”而是“症狀”…在年會上貶低成績

日本打擊“權利騷擾”在中小型企業未取得進展

對員工的權利騷擾層出不窮。據厚生勞動省稱,2021年因精神疾病被認定為工傷的人數有629人,創曆史記錄。有125名被權利騷擾者狀态非常差,其中12人自殺。

2018年2月青森縣八戶市的一家中小規模的住宅公司,患抑郁症的男性職員(當時40多歲)自殺。在上個月舉行的年會上,上司準備了把“獎狀”換成“症狀”的男性的書面檔案,貶低營業成績:“啊!感覺沒有留下什麼大成績”。

今年6月,該男性遺屬向青森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約8000萬日元的損失,随後該公司在首頁上道歉。本月23日,上司承認權利騷擾是其自殺的原因,并在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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