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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線就删号?遊戲公司的傲慢與霸道,還有沒有人能管了?

作者丨高石

編輯丨令狐

原創丨遊戲獵

很遺憾,你的遊戲賬号所有權不僅不屬于你,還會因為一段時間不上線,就面臨随時被删号删資料的風險。

這不是玩笑,而是寫在國内大大小小遊戲公司服務協定的明文條款。

按照協定規定,遊戲公司在玩家連續180天後不登陸上線遊戲後,便可以對相關賬号進行自行處置;據相關公司回應,這些比“霸王條款”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協定,完全“合法合規”。

作為玩家的你,面對這些條款,可能連申訴的管道都沒有,隻能自求多福自己一堆“吃灰”賬号不會悄悄然就被删掉。

一、受傷的總是玩家

近日,遊戲獵收到讀者爆料,指某遊戲公司在沒有任何提前通知确認的情況下,擅自清空使用者遊戲賬号内的點卡充值遊戲時長,并以操作記錄過久為由拒絕恢複相關資料。

據大明(化名)介紹,自己于2016年前後在《劍俠奇緣網絡版叁》(以下簡稱“劍網三”)中,陸續充值了遊戲遊玩時長點卡,但後來由于電腦硬體跟不上遊戲更新後的配置要求,于是有一段時間沒有再上線遊玩。

直到今年4月,大明更換了更高配置的電腦硬體,打算重新登入遊戲時,才發現自己的點卡時長已經被徹底清空,并且隻能通過重新充值才能恢複遊戲正常登陸。

對此深感不解的大明,在先後兩次與遊戲營運方西山居方面的遊戲客服溝通中,依然沒能恢複遊戲賬号虛拟财産。

大明表示,客服方面稱遊戲營運方删除賬号内相關内容是合規操作,目的是為了減輕遊戲伺服器負擔,并表示可以嘗試對被删除的内容進行還原恢複。随後,客服以時間間隔太久,背景資料無法查詢到清零前賬号狀态詳情為由,表示公司無法将賬号資料恢複,此次損失隻能由玩家自己承擔。

當大明進一步向客服方面質詢這類“删号”行為的合法性時,對方表示此類問題都是由公司内專門的法律部門負責,并且已經将情況上報到高層,并不存在任何違規違法操作。

言下之意就是,“我們把你賬号裡的資料清空了,下次還敢”。

公開資料顯示,劍網三是一款由金山軟體旗下西山居工作室開發的武俠題材MMORPG(大型多人線上角色扮演遊戲);與大部分“免費遊玩、道具付費”的網遊不一樣,劍網三采用的是時間收費模式,該遊戲擁有兩種遊玩方式,分别是點卡充值時長和包月收費制。

大明此前的遊玩方式,正是通過購買充值點卡來獲得遊戲時長,卻萬萬沒想到自己真金白銀購買的點卡時長,居然會因為一段時間沒有登陸遊戲而遭到遊戲營運方清空。

大明在與遊戲營運方溝通整個過程中得到的最大回報是,從使用者“自願簽訂”的合同協定層面上,西山居的“删号”做法,早已寫入協定條款,完全“合法合規”。

翻看《西山居遊戲使用協定》,從3.6(o)條款中可以看到:

“使用者注冊的賬号激活該遊戲服務後,連續180天沒有登陸該款遊戲,則自滿第180天當天的24時起,西山居有權采取措施終止向使用者繼續提供該款遊戲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該款遊戲的剩餘遊戲時間、遊戲金币、遊戲物品;删除該款遊戲的注冊資訊、角色資訊等一切相關資訊),且不對是以所導緻的任何損失負責。”

也就是,作為遊戲劍網三營運方的西山居,憑借以上條款,不需要任何具體理由,僅僅因為使用者連續180天沒有登陸遊戲,就有權直接對使用者賬号以及其中的虛拟财産進行删除處理,不用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面對大型遊戲公司,玩家維權向來就不容易,在涉及這類虛拟财産歸屬問題上,維權更是難上加難。對于大部分玩家而言,由于資訊不對稱、維權意識不足等諸多現實因素,往往隻能默默接受遊戲營運方這類霸王條款,獨自承擔所有損失。

哪怕有部分較真使用者,願意花費大量時間精力與遊戲營運方較勁,但由于缺乏足夠的懲罰機制和監管措施,結局往往不盡如人意,更難以在從法律層面上對整個行業形成足夠的震懾和正向傳播。

理應作為被服務方的玩家群體,在這些由遊戲公司制定的相關條款不對等規則内,隻能淪為遊戲賬号的“人肉代練機”。

這就是我們的遊戲市場。

二、兜底條款還是“霸王合同”

西山居劍網三這類“删号”事件,在遊戲圈内并不是個例。

以網易旗下的《永劫無間》為例,去年下半年上線以來,這款主打“武俠吃雞”的買斷制遊戲熱度一直不減。在遊戲上線三個月後,官方宣布全球銷量突破600萬,火爆程度可見一斑。

這款現象級的買斷制多人競技遊戲,依然繞不過國内遊戲公司設下的“删号條款”。

在《永劫無間》上線初期,一則關于“365一天不登陸便删号”的服務條款細則,引發了比遊戲熱潮還要火爆的讨論。

對于玩家圈子來說,關于網絡遊戲賬号資料歸屬權的争論本就從未停息,如今遊戲公司居然還要把手伸到買斷制遊戲,自然會引發廣泛譴責,在這次事件中,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指責網易方面“吃相難看”。

輿論發酵之際,遊戲營運方悄然删除并修正了相關的條款。通過翻閱資料可以發現,上述條款正是出自網易公開的“使用者協定”第七條第(9)點:

“如使用者連續365天沒有登陸遊戲,則自第365天當天的24時起,網易公司有權采取措施删除該使用者帳号以及該使用者帳号在遊戲資料庫中的任何記錄(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等級、虛拟物品、增值服務代用币等資料資訊),删除後的資料資訊無法再恢複。”

事實上,絕大部分遊戲公司都将這類條款寫入了各自的“使用協定”,隻是在具體細則和措辭上略有差別。

相比之下,鵝廠的“删号”條款,除了給出3年的登陸期限,在措辭上也相對柔和一點。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為高效利用伺服器資源,如果您3年内未使用遊戲賬号登入騰訊遊戲,騰訊有權在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對該賬号及其賬号下的遊戲資料及相關資訊采取删除等處置措施。”

按照行業慣例,遊戲公司這類條款往往用作“兜底”免責,即一旦遭遇伺服器故障或者其他不可預則的狀況導緻資料丢失時,能夠有一紙協定保障遊戲營運方的權益。

但從以上衆多案例來看,這類“不上線就删号”的條款,似乎已經遠超默許的“兜底”所為,大有被部分不遵守行業規則的公司濫用的傾向。

遊戲公司這些與“霸王條款”無疑的做法,實際上是卡着由原文化部于2010年頒發的《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兩條細則,其分别是:

其一,第十九條(三)儲存網絡遊戲使用者的購買記錄。儲存期限自使用者最後一次接受服務之日起,不得少于180日。

其二,第二十條(五)儲存使用者間的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等資訊不得少于180日。

如今,距離上述條款正式施行已經将近12年,整個遊戲市場環境早就不可同日而語,甚至原文化部也已經在2018年重組成文化和旅遊部;部分遊戲公司在服務玩家意識層面上,卻仍然在原地踏步,甚至有所倒退。

今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首次将資料、網絡虛拟财産納入保護範圍,其第一百二十七條明确規定:“法律對資料、網絡虛拟财産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将資料、網絡虛拟财産的法律地位提升到新的高度。

規定時間内不登陸就删除真金白銀的點卡充值記錄、甚至删号的操作,在使用者權益日漸被重視和以及虛拟财産保護法案日漸完善的今天,格外礙眼。

三、結語

或許,對于某些遊戲公司來說,玩家不過是伺服器中衆多冰冷資料之一。

這類明顯不合理但卡在法律監管灰色地帶的條款,本質上就是遊戲公司對整個玩家群體的一種傲慢與輕視。

在一個有着20年發展時間、高度成熟的遊戲市場,還有公司擺出“親愛的玩家們大家好,我是你爹”的嘴臉,實在過于魔幻。

建議這些家大業大的頭部企業,還是悠着點。

畢竟要是又引來一波整改,最先受不了的,肯定不會是玩家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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