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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剛剛,四部門聯合發文

每經編輯:張錦河

5月7日,國家廣電總局等四部門釋出《關于規範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圖檔來源:國家廣電總局官網

《意見》提出了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等7條工作舉措,相關内容如下:

1. 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網站平台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線上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網站平台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不得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發現網站平台違反上述要求,從嚴從重采取暫停打賞功能、關停直播業務等措施。

2. 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網站平台應加強主播賬号注冊稽核管理,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對利用所謂“網紅兒童”直播謀利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管,發現違規賬号從嚴采取處置措施,并追究相關網站平台責任。

3. 優化更新“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經過嚴格内容遴選、适合未成年人觀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網站平台應在現有“青少年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産品模式和内容呈現方式,持續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給。嚴格内容稽核把關流程,配備與業務規模相适應的專門稽核團隊,既選優選精又杜絕“三俗”,讓家長放心、孩子滿意、社會叫好。要優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頁顯著位置呈現,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長監督,嚴禁提供或變相提供各類“追星”服務及充值打賞功能。

4. 建立專門服務團隊。網站平台應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未成年人相關投訴和糾紛。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号打賞的,網站平台應當在保護隐私的前提下及時查核,屬實的須按規定辦理退款。對于違規為未成年使用者提供打賞服務的網站平台,以及明知使用者為未成年人仍誘導打賞的經紀機構和網絡主播,從嚴采取處置措施。

5. 規範重點功能應用。榜單、“禮物”是吸引青少年“圍觀”互動的重要功能應用。網站平台應在本意見釋出1個月内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标準對使用者進行排名。加強對“禮物”名稱、外觀的規範設計,不得通過誇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誘導使用者。加強新技術新應用上線的安全評估,不得上線運作以打賞金額作為唯一評判标準的各類功能應用。

6. 加強高峰時段管理。每日20時至22時是青少年上網的高峰時段,也是規範網絡直播的重要時點。網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時段,單個賬号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定“PK懲罰”環節,不得為“PK懲罰”提供技術實作方式,避免誘導誤導未成年人。網站平台應在每日22時後,對“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項服務強制下線,并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正常模式開啟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時間。

7. 加強網絡素養教育。鼓勵學校開展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教育,圍繞網絡道德意識和行為準則、網絡法治觀念和行為規範、網絡使用能力建設、人身财産安全保護等培育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意識、文明素養、行為習慣和防護技能。引導未成年人監護人主動學習網絡知識,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教育、示範、引導和監督。支援社會各界共同開展宣傳教育,促進未成年人開闊眼界、提高素質、陶冶情操、愉悅身心。

2021年,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了《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網際網路使用情況研究報告》。

報告顯示,未成年網民規模持續增長,觸網低齡化趨勢更為明顯。2020年,大陸未成年網民達到1.83億人,網際網路普及率為94.9%,比2019年提升1.8個百分點,高于全國網際網路普及率(70.4%)。超過三分之一的國小生在學齡前就開始使用網際網路,而且呈逐年上升趨勢,随着數字時代發展,孩子們首次觸網的年齡越來越小。

大部分未成年人擁有自己的上網裝置,新型智能終端普及迅速。手機是未成年網民的首要上網裝置,使用比例達到92.2%。未成年網民擁有屬于自己上網裝置的比例達到82.9%,其中,擁有手機的超過六成(65.0%),其次為平闆電腦(26.0%)。約四分之一使用智能手表(含電話手表)上網。随着智能裝置、可穿戴裝置等相關産業日趨成熟,以及5G網絡逐漸鋪開,智能手表等新型智能裝置在未成年人中普及迅速,拓展了未成年人的上網環境。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國家廣電總局官網、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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