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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起訴初創公司竊取晶片設計機密,聲稱其利用員工從公司拷貝大量保密資料

近日,蘋果公司在加利福尼亞州起訴了一家名為 Rivos 的初創公司,指控其涉嫌竊取晶片技術商業機密。

“Rivos 發起了一場‘協調運動’(Coordinated Campaign),目的是讓蘋果員工獲得有關 M1 和 A15 等晶片設計的機密資訊。”蘋果在訴訟中提到。

(來源:蘋果)

據了解,Rivos 成立于 2021 年 5 月,總部位于加利福尼亞州聖克拉拉縣山景城(與蘋果總部所在地庫比蒂諾市鄰近)。

該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處于“隐身模式”(Stealth Mode),盡量避免受到公衆關注,其已經從幾家科技公司招聘了不少員工,包括來自蘋果的 40 多名工程師。據悉,這些蘋果前員工中有很多人都熟悉蘋果的 SoC(System on a Chip,片上系統)設計。SoC 包括 CPU 和 GPU 等多個元件。

蘋果聲稱,Rivos 專門針對可以通路蘋果大量機密資料的工程師,并要求他們将資料拷貝帶走。這些資訊可以顯著提升 Rivos 自身 SoC 的研發。

蘋果還點名了它的兩名前員工巴厘·凱斯瑪納(Bhasi Kaithamana)和瑞奇·溫(Ricky Wen)。

據了解,凱斯瑪納和溫分别在蘋果工作了近 8 年和 14 年。兩人都曾和蘋果簽署一項禁止對外披露專有資訊的知識産權協定(Intellectual Property Agreement,IPA)。

起訴書稱,在 2021 年 8 月從蘋果離開前,凱斯瑪納将一系列電子表格、示範文稿和文本檔案複制到了名為“APPLE_WORK_DOCS”的外部 USB 存儲器上。

溫還通路了“蘋果未釋出的 SoC 設計相關的檔案”,他離開之前複制了公司發行的電腦硬碟。

該訴訟還聲稱,其他前蘋果工程師在跳槽到 Rivos 之前也采取了類似行為,其中一些工程師使用具有加密通信功能的應用程式來傳輸 SoC 設計資訊,并試圖擦除蘋果裝置中的資料來掩蓋他們的痕迹。

蘋果表示,除了發起訴訟,它别無選擇。Rivos 鼓勵員工在離開之前複制大量與工作相關的檔案,被竊取的資訊非常龐大且具有高度敏感性,而這些員工現在正在為競争對手執行相同的職責,這也違反了他們與蘋果的合同。

據蘋果說法,它花費了十多年,投入了數十億美元來進行手機和電腦等裝置的 SoC 設計研究,這些設計“徹底改變了個人和移動計算世界”。

圖 | 蘋果 M 系列晶片(來源:蘋果官網)

此次關于蘋果晶片設計的法律糾紛并不是第一次,在 2019 年 12 月,蘋果就曾起訴它的前晶片高管傑拉德·威廉姆斯三世(Gerard Williams III)。威廉姆斯三世在蘋果工作期間創辦了為資料中心應用開發處理器的公司Nuvia。

Nuvia 在 2021 年被賣給了高通公司。高通計劃使用 Nuvia 的 CPU 設計用于筆記本電腦的 SoC。據了解,該案件将于 2023 年 10 月開庭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科技公司正在加大力度應對商業秘密盜竊行為。對于該問題,美國國會 2016 年通過了《保護商業秘密法》(Defend Trade Secrets Act,DTSA),該法案将許多案件從州法院轉移到了聯邦法院。

這些案件中較為引人注目的一例,涉及 Alphabet(谷歌母公司)旗下自動駕駛汽車公司 Waymo 的前高管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他因在一家初創公司(後被出售給 Uber )洩露專有機密,而被判處 18 個月監禁。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蘋果案件中代表蘋果的律師事務所 Morrison & Foerster 在萊萬多夫斯基案中代表 Uber。

“無論有沒有 DTSA,蘋果案都可能以類似 Uber 案的方式展開,”米切爾·哈姆林法學院(Mitchell Hamline School of Law)知識産權研究所所長沙倫·桑丁(Sharon Sandeen) 說到,“聯邦法院的法律解釋有時比州法院更嚴格,導緻商業秘密案件的範圍大大縮小。”

商業秘密案件有時涉及高度模糊的指控。保留私人公司檔案也不一定是商業秘密盜竊,盡管可能構成對員工合同的違反。在這種情況下,蘋果需要指出其所謂的大規模文檔複制及事後删除該複制證據的明顯企圖。它必須證明該資訊是機密、具有經濟價值的,并且已做出合理努力阻止其公開。

(來源:Pixabay)

蘋果聲稱它的基于 Arm 架構的晶片是被保密的,且涉及有關未釋出晶片的資訊,而 Rivos 正在使用的架構與之相似。蘋果在訴訟中還稱,它之前曾在一封信中告知 Rivos,蘋果前員工需要遵守資訊保密義務,但 Rivos 從未回應。“蘋果很好地在高層次上證明了其聲稱的商業機密是什麼,”桑丁說,“如果蘋果現在不采取行動,可能會完全失去它們所保護的商業秘密。”

不過,桑丁也表達了對于像蘋果和谷歌這樣的大公司,可能會利用商業機密案件來削弱競争對手的擔心。這些大公司一般會在潛在競争對手出現明顯威脅後再提起訴訟。與此同時,過去幾年,大型科技公司面臨着越來越多的反壟斷審查。

“比如,在 Waymo 和 Uber 的案件中,員工離開和實際提起訴訟之間存在明顯的時間差。”桑丁說到。

關于此案件的具體結果,尚待跟蹤确認。但有一點值得肯定的是,蘋果在成功推出基于 Arm 架構的高性能、低功耗的 M 系列晶片之後,其晶片領域的人才正成為其他公司眼中的優質招募對象。據了解,2022 年年初,微軟和英特爾等公司都曾“挖角”蘋果晶片工程師。

最後,蘋果在起訴中表示,“蘋果歡迎并重視公開競争和可能産生的創新,但這種競争不能建立在商業秘密盜竊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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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https://www.theverge.com/2022/5/4/23053925/apple-rivos-chip-lawsuit-trade-secret-theft-dtsa

https://www.tomshardware.com/news/apple-sues-rivos-for-alleged-theft-of-secrets

https://appleinsider.com/articles/22/05/02/apple-sues-rivos-former-engineers-over-alleged-trade-secret-the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