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新出曾伯壺銘文“壺章”考

摘要:湖北京山蘇家壟曾國墓地新出曾伯壺銘文所見“壺章”一詞,主要涵義是指壺銘所彰顯的作器者功績(包括政治功績與自身德行)。結合彜銘與傳世文獻可知,東周時期青銅器“自我銘功”的功能逐漸凸顯。另外,五年琱生簋和琱生尊銘文中的“章”也應表抽象含義,指“君氏”之德行。

關鍵詞:曾伯壺;銘文;壺章

湖北京山蘇家壟曾國遺址第79、88号墓各出“曾伯桼”銘文青銅壺兩件,時代為春秋早中期。4件壺造型一緻,壺腹銘文共83字(含兩重文),内容相同,可與傳世曾伯桼簠(《內建》04631、04632)銘文對讀。《湖北京山蘇家壟遺址考古收獲》一文在公布考古資料的同時,亦刊有李零、李天虹等專家所作壺銘釋文[1]。其中“壺章”一詞的涵義,雖經學者探讨,但仍有可商補之餘地。我們在此基礎上略作闡釋,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曾伯壺銘文雲:“唯王八月,初吉庚午。曾伯桼哲聖孔武,孔武元屖,克逖淮夷。餘溫恭且忌,餘為民父母。惟此壺章,先民之尚。餘是是則,允顯允異。用其鐈鏐,唯其玄良,自作尊壺。用孝用享于我皇祖,及我文考。用錫(賜)害(匄)眉壽,子孫永寶。”其中“惟此壺章,先民之尚”兩句整理者無說。有學者指出,“章”讀為酒漿之漿,“尚”讀為“常”。“餘是”後面一字,讀作“抒”,訓為挹。整句話意思是:“酒壺這種東西,是先民所常用,我效法先民所用的酒壺所做的用來挹取酒漿的這個酒壺,實在很是特殊,很不相同。”[2]

按,此觀點可商。首先,壺漿、漿等詞先秦文獻有載,似不見“章”與“漿”相通例。金文中“漿”字寫作“”。西周早期尚盂銘文記載“歸柔鬱、旁(芳)鬯、”,其中“”字,李學勤先生讀作“漿”[3],甚是。其次,從功用來說,青銅壺在兩周時期并非僅用作酒器[4]。如,寶雞竹園溝西周墓地M4出土随葬品中,“酒器有爵、卣、尊各一件,觯兩件,鬥一件,勺一件,所有酒器都放置在一方形漆盤内,漆盤已朽,僅能從殘存漆皮辨認出器形;水器有壺一件,盤一件,出土時壺在盤内”[5]。春秋早期紀侯壺銘文曰:“紀侯作鑄壺,使小臣以汲,永寶用。”(《內建》09632)春秋早期國子山壺自銘“盥壺”(《銘圖》12270)。可見,此時銅壺除了作酒器之外,還可作水器等用途。最後,這種了解于文意不合。壺銘的上文載:“曾伯桼哲聖孔武,孔武元屖,克逖淮夷。餘溫恭且忌,餘為民父母。”大意是說曾伯睿智勇武,治理淮夷,并溫和恭敬,堪為民之父母。顯然,這是作器者的自矜之辭,其重點在于強調自身品質,而非言壺之特殊。是以,此處若突然強調“壺漿”,則顯得十分突兀。

我們認為,“壺章”之“章”,如字讀即可,不必通假。沈培先生言及此銘時曾提及“章”乃“章明”之義[6],有一定道理,然此處“章”似有所特指,不如徑直了解成壺銘所彰顯的功績。《國語·魯語上》“晉文公解曹地以分諸侯”章言“善有章,雖賤賞也”,“今一言而辟境,其章大矣”,韋昭注:“章,明也。”《國語·晉語四》“文公問元帥于趙衰”章言“以德紀民,其章大矣”,韋昭注:“章,著也。”兩處“章”意思相近。《左傳》宣公十二年記載:“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衆、豐财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王引之《經義述聞》引王念孫語:“凡功之顯著者謂之章。’……‘使子孫無忘其章’,即上文所雲‘示子孫以無忘武功’,則‘章’者正章明功業之謂,非謂篇章也。”[7]皆可參。從銘文來看,此“章”不止包括具體功績(“克逖淮夷”、“為民父母”),還包括統治者自身的威儀、德行(“哲聖孔武”、“孔武元屖”、“溫恭且忌”),這兩個方面都是曾伯用來顯揚自身功績的重要表現[8]。

曾伯于壺銘所顯揚之“章”,乃“先民”之所尚。這裡的“先民”,金文未見,但觀之典籍,當具有特殊涵義。《尚書·召诰》雲“相古先民有夏”,《詩·小雅·小旻》“匪先民是程”,《詩·大雅·闆》“先民有言:詢于刍荛”,《詩·商頌·那》“自古在昔,先民有作”,《左傳》哀公十五年“先民有言曰:無穢虐士”,這些記載中的“先民”涵義類似,均非普通群眾,而是指民之賢者。曾伯壺銘文中,曾伯所列自身的文治武功、治國方略及德行,其背後所蘊含的價值觀念,正是“先民”所秉持、崇尚的,優秀統治者所擁有的政治品質。曾伯之是以要強調“壺章”乃“先民”所尚,一方面說明自身功績乃是繼承先輩所得,另一方面也有自比前賢、誇耀自身功績的意味。

“壺章”這一表述,其實展現出了東周青銅器銘文的新特征。結合其他彜銘資料與傳世文獻可知,東周時期青銅器“自我銘功”的功能日趨凸顯。《禮記·祭統》記載:

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焉,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唯賢者能之。銘者,論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勳勞、慶賞、聲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顯揚先祖,是以崇孝也。身比焉,順也。明示後世,教也。夫銘者,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

依此記載,子孫在鐘鼎之器上镌刻祖先功烈,既顯揚孝道,又垂範後世。這更符合西周銅器的特點與功能。西周青銅器銘文中雖不乏作器者功績之記載,其重點卻在于頌揚宗族祖先,“祭器”的性質比較濃厚。到了東周時期,貴族在彜銘中多進行自我稱揚(如本銘通篇自矜之辭),原本用于誇耀祖先的溢美之詞被用于形容作器者自身,在這一過程中,青銅器“自我顯揚”的特征逐漸凸顯。《左傳》襄公十九年載:

季武子以所得于齊之兵作林鐘而銘魯功焉。臧武仲謂季孫曰:“非禮也。夫銘,天子令德,諸侯言時計功,大夫稱伐。今稱伐,則下等也;計功,則借人也;言時,則妨民多矣,何以為銘?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以作彜器,銘其功烈,以示子孫,昭明德而懲無禮也。”

臧武仲在批評季孫作鐘行為時,提到天子、諸侯及大夫銘功的不同内容,這在當時社會未必如此嚴格遵行。但此記載反映出,春秋貴族群體盛行在銅器上銘功,镌刻内容包括“令德”、“言時計功”和“稱伐”等。又如《國語·晉語七》“既弑厲公,栾武子使智武子、彘恭子如周迎悼公”章記載晉悼公任命魏顆之子令狐文子時稱:“昔克潞之役,秦來圖敗晉功,魏顆以其身卻退秦師于輔氏,親止杜回,其勳銘于景鐘。”這裡魏顆的戰功被專門記于景鐘。青銅器的“銘功”功能到戰國時期更為明顯。戰國晚期中山王方壺銘文(《內建》09735)雲:

因載所美,昭犮(跋)皇功,诋燕之訛,以憼(儆)嗣王。……嗚呼!允哉若言,明犮(跋)之于壺而時觀焉,祗祗翼翼,昭告後嗣,唯逆生禍,唯順生福,載之簡策,以戒嗣王。

銘文顯示,作器者中山國君任用賢臣,在平定燕亂中立下大功,故而要立言于壺,使功烈彰顯,使時人觀之,使後繼者引以為訓。銘文中,“昭跋皇功”、“明跋之于壺”均指将其言著之于壺以顯大功。戰國早期羌鐘銘文“用明則之于銘”(《內建》00157)一句涵義與之相近。可見,傳世文獻和金文材料表明,著己功于銘乃當時的社會風尚。

綜之,曾伯壺銘文中“壺章”,乃是指壺銘所顯之功績。“壺章”及類似表述展現了東周青銅器“自我銘功”的新功能。這裡順便談一下五年琱生簋、琱生尊銘文中的兩處釋讀問題。簋銘曰“婦以壺告曰”,又說“餘惠于君氏大章”(《內建》04292),尊銘雲“召姜以琱生幭五尋、壺兩,以君氏命曰”,又說“餘惠大章”[9]。這兩處銘文所表達的意思應該相類。“以壺”之“以”,讀作“與”,贈予之義[10]。“婦(召姜)”為何要贈予琱生壺?當是因為壺上記載“君氏之令”故[11]。兩處“章”,學者多解為玉璋之璋,其實此時“君氏”已去世,琱生似不必要回贈玉璋。這裡的“章”,乃由“君氏”所惠及琱生,和曾伯壺銘文中的“章”一樣,乃表抽象含義,似指“君氏”之德行[12]。

附記:小劄于2018年初寫成、投稿。後讀到沈培先生(《新出曾伯壺銘的“元屖”與舊著錄銅器銘文中相關詞語考釋》)與蔣文先生(《據出土及傳世文獻說上古漢語中“繼承”義的“序/叙”》)文章中對此問題有所涉及,思路與本文近是。今論文定稿前一并加引于文中。特此說明。

(作者:宣柳,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東亞語言與文化系。另此處省略注釋,完整版請查《江漢考古》2022年第1期)

責編:段姝杉

稽核:方 勤

陳麗新

——版權聲明——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