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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薛家小妹寶琴出現在賈府,讓賈母“喜歡得無可不可的”,一會兒“逼着太太認了幹女兒”,一會兒又向薛姨媽“細問她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況”,“要與寶玉求配”,如此自相沖突的行為,連書外的讀者都看不過去了,于是力證賈母的“要與寶玉求配”要麼是賈母玩心眼借寶琴打擊寶钗,要麼是薛姨媽自作多情,賈母根本沒有這個意思。

總之,在這些讀者眼裡,老太太最聰明,别人都是傻子,而且老太太無時無刻不在玩心眼,就是個厚黑專家,嘴上笑嘻嘻,心裡mmp,和王熙鳳的“上頭一臉笑,腳下使絆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不相上下。這些人從來不願意認真去思考,為什麼賈母會有看起來如此分裂的行為。

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說是力證,看起來也确實是非常确鑿的證據,因為,第五十七回,當黛玉要認薛姨媽為娘時,寶钗說“認不得的”,理由就是“我哥哥已經相準了”,意思是薛蟠看中了黛玉想求娶,是以不能認娘。

确實,一旦确認了幹兄妹的關系,就不能再談婚嫁,否則就屬于亂倫了。

其實,賈母是不是“要與寶玉求配”,根本用不着猜想,也不必去拿寶钗的話來當證據,因為,書中明确告訴了我們答案。

賈母前後沖突的行為,從大家的反應來看,大家更認可“要與寶玉求配”。

當賈母向薛姨媽“細問她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況”,薛姨媽的心理活動是這樣的:

薛姨媽度其意思,大約是要與寶玉求配。薛姨媽心中固也遂意,隻是已許過梅家了,因賈母尚未明說,自己也不好拟定,遂半吐半露告訴賈母道……

賈母“逼着太太認了幹女兒”在先,向薛姨媽“細問她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況”在後,薛姨媽能不知道幹兄妹不能婚配嗎?按照常理,她的心理活動應該是這樣的:

薛姨媽度其意思,大約是要與寶玉求配,不免心裡一驚,難道老太太一時糊塗,忘了我姐姐認幹女兒那回事了嗎?不行,我不能挑明,遂半吐半露告訴賈母道……

從薛姨媽的反應來看,她對于賈母“逼着太太認了幹女兒”這件事,要麼毫不知情,要麼深谙賈母的性格沒有當真。從常理來看,後者的可能性最大。因為,這麼大的事,寶琴不可能不向薛姨媽報備。而且,從情理上來說,賈母要王夫人認寶琴為幹女兒,必須先征求薛姨媽的同意。薛蝌寶琴兄妹進京依附薛姨媽,薛姨媽就成了他們的監護人,兄妹倆的大事件,都得薛姨媽作主,比如薛姨媽為薛蝌求娶邢岫煙就是證明。

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我傾向于賈母沒有事先征求薛姨媽的同意,而是賈母在娛樂玩笑時倚老賣老,是以作者用了一個“逼”字,就是賈母在見到寶琴時“喜歡得無可不可的”,就自作主張要把寶琴留在身邊,于是強勢要求王夫人認幹女兒。

一個“逼”字表明,大家都在迎合賈母,隻為讓她開心。而這種迎合,是娛樂性質的,并沒有上升到履行正式程式。要知道,真認幹女兒,是需要辦儀式的,不是口頭說說就算。

這就是作者的春秋筆法,一個“逼”字省略了若幹文字,留給讀者去領悟。

為什麼要“逼”,是薛姨媽不同意還是王夫人不同意?這是進一步拉近賈薛兩家關系的大好事,王夫人和薛姨媽又是親姐妹,她們有什麼理由不同意?是以,這個“逼”字表明,這種事原本要走程式,但賈母等不及,馬上就要結果,于是王夫人不得不答應。

從大家的反應來看,大家都把這件事當成了玩笑,因為事後并沒有補儀式,也就是沒有廣而告之,沒有确立正式的幹親關系。

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這裡說的大家,既指賈母和薛姨媽,還有王熙鳳,更指紫鵑和寶玉。

當賈母向薛姨媽“細問她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況”時,王熙鳳也在場。當時王熙鳳的反應是笑着說:“老祖宗别管,我心裡看準了他們兩個是一對。如今已許了人,說也無益,不如不說罷了。”直接把賈母的心思說點明了。

如果說王熙鳳的話不足為據,那麼紫鵑和寶玉的話就能充分證明了。

第五十七回,紫鵑試玉把寶玉吓成了呆傻,事後,寶玉問紫鵑:“你為什麼唬我?”紫鵑才說出心裡的擔憂,她是被老太太“要與寶玉求配”刺激到了:“年裡我就聽見老太太說,要定下琴姑娘呢。”

如果寶琴已在名分上成了王夫人的幹女兒,寶玉此時的反應應該是這樣的:“别胡說,她是我的幹妹妹”。

寶玉最是維護女孩,第七十九回,寶玉與香菱聊薛蟠的婚事時,說了這樣一句話:“隻聽見吵嚷了這半年,今兒又說張家的好,明兒又要李家的,後兒又議論王家的。這些人家的女兒,她也不知道造了什麼罪了,叫人家好端端議論。”

清白女兒好端端地被人議論婚事,寶玉認為是“造罪”,如果寶琴已成了寶玉的幹妹妹,被紫鵑這樣說,就更是造罪了。

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但是,寶玉卻隻字不提幹兄妹的關系,隻說“她已經許給梅翰林家了”,表示這件事不可能,原因就在于寶琴已有婚約,而不是已經存在幹兄妹關系。

種種迹象都表明,賈母“逼着太太認了幹女兒”隻是一時娛樂而已,大家都沒當回事,反而是“要與寶玉求配”更讓大家認可。

一邊認幹女兒一邊替寶玉求娶,賈母這樣朝令夕改,作者意在批判她仗着權威随心所欲。

小說中的情節,都是為主旨服務,否則就是廢話了。紅樓無閑筆,每個情節都是有意義的。賈母作為賈府的最高權威,作者對她的批判無所不在,包括把寶玉寵成“天下無能第一”,包括她無視賈府的衰敗依然奢靡,還包括她仗着自己的權威地位随心所欲。

作者寫賈母一邊認幹女兒一邊替寶玉求娶,目的就是批判賈母的随心所欲。

前面提到了,賈母是“逼着太太認了幹女兒”,這個“逼”字是春秋筆法,是含有貶義的。什麼人才能“逼”别人?隻有權威者,知道對方無力反抗,比如父母逼孩子,上司逼下屬等。明理的人,從來不會逼人辦事,隻會以理服人。而且,越是位高者,越不會以權逼人。賈母逼王夫人,是婆婆逼兒媳婦,在孝比天大的社會,王夫人隻能答應。

這是作者批判賈母以權壓人。

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同樣的以權壓人,書中還寫過一次,就是對王太醫說要“打發人去拆了太醫院的大堂”。太醫院并非賈府的私人醫院,真要說起來,賈母并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去拆太醫院。就像王熙鳳說“便告我們家謀反也沒事的”,這都是在權威位置呆久了,便忘乎是以了。

賈母這樣的言行,無形中為賈府的覆滅以及寶玉未來的命運埋下了隐患。牆倒衆人推,哪天失勢了,曾被這樣的話威脅過的人,難免不跳出來痛打落水狗。

不過,在賈府内部,這樣的逼,大家都沒當真,就像遊戲一樣一笑而過。這就奇怪了,賈府上上下下包括寶玉紫鵑都不把賈母當回事了嗎?

這就是作者對賈母的另一層批判:窺一斑可見全豹,大家都把賈母的話不當真,說明已經習慣了她的朝令夕改,習慣了她的随心所欲,誰當真誰傻。

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但也正是這樣的随心所欲,說明賈母對寶琴是真的喜歡到骨子裡的,是以一刻都等不了,馬上就要表達出來。活到賈母這樣的年齡和位置,是不需要隐藏自己的情緒的,喜怒哀樂都可以即時表達出來。連孔聖人都說過,“七十而從心所欲”,隻要“不逾矩”就好。如果賈母已經為寶琴辦過認幹娘的儀式,親朋戚友都知道了,賈母還提出求娶,就是逾矩。如果賈母知道寶琴已經有了婚約,卻像長安府府太爺那樣逼人家退親,就是逾矩。

是以,我們便能看到,賈母的随心所欲,通常隻表現在府内,比如把寶玉當女孩兒養在内院。但是,如果出了府,寶玉“隻管沒裡沒外,不與大人争光,憑他生得怎樣,也是該打死的”。

也就是說,在賈府這一畝三分地裡,一切都是賈母說了算,她的話就是規矩。這一點,在林黛玉初進賈府時,作者就通過黛玉與王夫人的對話說明白了。按照規矩,黛玉進府,“自然隻和姊妹同處,兄弟們自是别院另室的”。但是,這樣的普世規矩,在賈府不适用了,賈府的規矩由賈母說了算,“自幼因老太太疼愛,(寶玉)原系同姊妹們一處嬌養慣了的”。

是以,賈母說要王夫人認寶琴為幹女兒,那就得認。她說不作數了,那就可以不作數了。

這就是大家對認幹親不當回事的原因:賈母的朝令夕改,就像在電腦上對文檔進行修改,第二版覆寫了第一版,以最後修改版為準。

這樣的随心所欲,是管理的大忌。是以,賈府維持着表面的規矩禮節,背地裡各種破壞規矩破壞禮制的事層出不窮。老太太可以明着破壞規矩,兒孫們便可以暗地裡無視規矩。寶玉一個爺們可以住在閨閣,賈琏就不能在國孝家孝期間娶個二房嗎?是以,注意到沒有,賈琏偷娶尤二姐,主要想瞞王熙鳳,并不怕被老太太知道。最後王熙鳳知道了,王熙鳳也隻敢拿尤二姐有婚約在身來跟老太太告狀,其它都算不上什麼。

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這麼來的。

又認幹女兒又替寶玉求娶,賈母的随心所欲,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

是以說,賈府走向衰亡,賈母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第二回中作者就借賈雨村的口說過:“這樣詩禮之家,豈有不善教育之理?”事實卻是“如今的兒孫,竟一代不如一代了”。造成這樣的現狀,一方面是賈母不重視對兒孫的教育,另一方面就是賈母帶頭“安富尊榮”,随心所欲地破壞規矩禮制。在寶琴一事上的朝令夕改,就是作者刻意寫出來的一個例證。

《晉書·袁宏傳》中有言:居上者不以至公理物,為下者必以私路期榮。至高無上的賈母私心大于公心,私欲蓋過明理,進而導緻了兒孫們在各自的私路上謀取利益,家族也走向了四分五裂,再無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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