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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禮金不夠給我弟弟買房,再給我20萬”,未婚夫:你窮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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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禮金不夠給我弟弟買房,再給我20萬”,未婚夫:你窮瘋了吧

莎士比亞《哈姆雷特》:“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狹義的“生存和毀滅”指的是生與死,而廣義的“生存和毀滅”,包羅萬象,可以是成敗,可以是利弊,也可以是堅持與放棄。

之是以說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因為不同的選擇會對應不同的結果。沒有人想要“毀滅”,都想要好的結果。但是,好的結果不是随便做出選擇就能得到的,你需要分析不同選擇所對應的結果。

有的人之是以會“毀滅”,就是因為做人和做事的時候不考慮後果,隻是自認為不會有錯,不管自己的言行是否合理,不管自己的言行是否會讓人反感,隻顧着一意孤行,如此得到了悲劇,就不能怪别人。

一段婚姻要不要開始,以及一段婚姻要不要繼續,都可以當成一個“生存還是毀滅”的選擇題。赢家永遠都是認真思考過後做對決定的人,輸家則是不計後果做錯決定的人。

下面這位讀者提到他的前女友時所說的問題,就是“生存還是毀滅”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是怎麼回事。

“30萬禮金不夠給我弟弟買房,再給我20萬”,未婚夫:你窮瘋了吧

東林老師,您好:

以前總聽人說,孩子在父母眼中永遠是最好的。我曾經也堅信這個觀點,直到我媽開始催婚,我才發現事實并沒有那麼樂觀。

這是一個讓人很痛心的發現。習慣了聽我媽誇我,我以為我在她心中一直會有很好的形象,結果她卻在我催婚時貶低我,看不起我,我特别受傷。

她總是拿我跟她認識的最差勁人放在一起比較:“你如果還不結婚,最後肯定會像那個誰一樣湊合着娶個很醜很沒本事的老婆。”

我拗不過她而去相親,她會在我去相親之前百般挑刺,不是嫌我的衣服不好看,就是嫌我的長相有問題。連她都看不起我,我哪還有心思去相親?

相親黃了,她就對我破口大罵,把我貶得一文不值:“你以為你是誰啊?高富帥嗎?有人願意嫁給你就已經是祖上積德了,你竟然還好意思挑三揀四!你本來就不怎麼樣,又什麼好挑的?隻要女方大差不差就好了,非要找一個貌美如花的人結婚,人家能看上你嗎?”

她說話的語氣,以及所說的内容,讓我覺得惡心!我是她兒子,她竟然這樣貶低我,根本不尊重我的意願,真讓人寒心。

之後,她非逼着我跟一個女人結婚,說那個人是她認為最适合嫁給我的好女人,說她已經私下裡替我訂婚了,就連禮金給多少都敲定了。

我跟她吵了一架,最後隻争取到了“先相處一段時間再說”的權利。

結果,那個我媽口中千好萬好的女人卻跟我說:“30萬禮金不夠給我弟弟買房,再給我20萬!你不出錢給我弟弟買房,我就跟你退婚!反正是你媽求着我嫁給你的,退婚了丢的是你媽的人!”

我最讨厭這種因為窮瘋了而把婚姻當交易的人,我拒絕了她的要求,免不了會招緻我媽的一頓痛罵。她竟然覺得那個女人的要求合理,竟然支援那個女人把婚姻當交易,認為我這種差勁的男人隻有無條件滿足女方的所有要求,才能順利結婚。

我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了,我實在受夠了那種家庭氛圍。我不奢求她把我捧得有多高,但至少不能看不起我,否則讓我在飽受打擊的情況下被動結婚,之後不管出了什麼問題,都會歸咎于我,我何苦非要給自己找罪受?

“30萬禮金不夠給我弟弟買房,再給我20萬”,未婚夫:你窮瘋了吧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自己堂堂正正做人,卻因為沒結婚而被父母和兄弟姐妹看不起,确實讓人痛心,而且讓人感覺惡心。

親情和家庭本應該是一個人活着的後盾,本應該是這人世間最起碼的溫情,如果親人之間連這種溫情都守不住,親情也就失去了它該有的意義,留不留在手中都已經沒有意義了。

結合那位讀者的遭遇來說,他對親情的取舍,以及對他母親胡亂安排的婚姻的取舍,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他所面對的那種婚姻,确實應該放棄,否則他永遠不可能幸福,不僅會被婆媳共同壓制,而且如他所說,不管婚姻中出現任何問題,都會歸咎于他。這樣的婚姻,以及他母親所謂的好意,對他沒有任何好處,是在害他。

另外,他跟他母親之間的關系,用正常的溝通方式溝通不出結果的話,确實有必要采取一些稍顯極端的措施,否則他母親永遠都認識不到“羞辱自己的兒子”是大錯特錯的行為。這種事不能因為她是母親就為所欲為,她如果一意孤行,最終苦的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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